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餐饮单位在加工食品原料、自制火锅底料、调味料中仍存在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行为。为进一步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要监督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开展自查自纠,对外购的火锅底料、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要认真检查是否来源可靠、包装标签规范、购票凭证齐全。对自制火锅底料和调味料,要查看使用的原材料、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是否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是否及时向监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示。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尤其是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的采购、管理和使用制度,自制火锅底料和调味料的备案公示制度等。
二、开展集中检查
要以火锅、烧烤、麻辣烫、传统小吃类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场所,以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为重点品种,以外购火锅底料和外购调味料的来源及索证索票情况、自制火锅底料和自制调味料的成分及制作过程、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落实情况等为重点内容,以违法添加罂粟壳、那可丁、工业明胶、喹诺酮类抗生素、罗丹明B、工业甲醛等为重点行为,集中开展监督检查。
集中检查具体要求:6月20日前,完成辖区内20%火锅店、烧烤店、麻辣烫店的监督检查,并对主要项目实施全覆盖(以餐饮单位计)快检筛查;6月23日前完成集中检查工作报告和填写《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查处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2月1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火锅店、烧烤店、麻辣烫店的全覆盖检查,并对80%以上相关餐饮单位实施快检筛查;12月15日前对集中检查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并填报《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查处情况统计表》。
三、加强抽检快检
要将实验室检测和快速检测相结合,将火锅底料和调味料作为抽检快检的重点食品,加大对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指标的检测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将群众举报投诉、舆论媒体关注的食品和餐饮服务单位列为重点抽检快检对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对抽检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对快检呈阳性的疑似问题食品,要及时进行实验室检验,依据实验室结论,及时依法处置。
四、严处违法行为
对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举报投诉的线索,要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尽快查清事实,收集整理证据,对存在违法添加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置,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涉及上游环节违法违规线索的,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深挖违法添加物质来源,严厉打击各环节违法行为。
五、加大宣传教育
利用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的种类、成分、危害和违法添加的法律后果,提高餐饮服务单位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和消费者自我防范能力。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奖励制度,畅通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做好媒体报道,加强舆情监测,对相关热点问题及时关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各市局要认真组织、迅速开展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的查处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以规范为目标,以安全为目的,深入研究和解决出现的新问题,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相关材料报送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局餐饮监管处。
联系电话:0351—8383575
邮 箱:shengjuxtc@126.com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附件: 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查处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