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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03-14 219
核心提示: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食药总局和省、市食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食药总局和省、市食药局食品经营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河北省2017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市食药监局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及要求,制定了《2017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对每一项重点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实行月调度、季要帐、年底交账,确保落实到位。
 
  附件:1 2017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河北省2017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6日
 
  附件:1
 
  2017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诚信监管统揽食品安全工作全局的指导思想,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积极推进监管制度、监管理念、监管手段、监管方式创新,不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明厨亮灶、清洁厨房、量化分级、监督抽检、重大活动保障工作质量,突出抓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学校食堂(含托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餐饮环节违法添加和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第三方网络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监管、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制度和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做好许可相关数据的录入、检查和统计分析,全面做好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换证工作。切实加强许可事后监督检查,所有持证餐饮服务单位许可、监管档案齐全、填报规范、底数清楚,及时清理系统内“僵尸店”,严禁许可系统外发证。积极研究和探索部分食品经营企业业态许可和监管职责不清晰、部分托幼机构主体不明确办证难、县区开发区改革区域代码更新和行政审批局改革衔接等问题。
 
  二、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按照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加强对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将国家总局“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等工作引向深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和“清源”、“净流”、“利剑”行动。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制度、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人员管理、原料控制、设施设备维护、清洗消毒等制度要求,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其中,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其他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规定确定检查频次。
 
  三、集中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提升工程。以全市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举办的食堂为重点,全面规范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学校食堂落实第一责任,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年内,全市150家学校食堂达到A级标准;100%的市区、城镇(含县城和乡镇)和寄宿制学校食堂达到B级及以上标准;100%的非寄宿制农村学校食堂达到C级及以上标准;100%幼儿园食堂达到B级及以上标准;80%以上大中专院校和市属学校食堂设立食品快检室;市内主城区各打造30家以上标准化管理学校食堂示范单位,在其他县(市)、区各打造lO-20家标准化管理学校食堂。
 
  四、切实加强第三方网络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监管。要切实加强对饿了么、百度和美团等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和自建网站网络订餐食品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备案情况,制度建立及公示情况,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建档和记录情况,食品交易信息记录和保存情况,专门管理机构或专职管理人员设置情况,入网食品经营者经营行为和信息检查、违法行为制止和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停止服务情况等,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要在网站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小餐饮登记证)、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从为人员健康管理等信息。3月25日前完成辖区内自建网站网络订餐食品经营者备案管理工作。
 
  五、规范提升“明厨亮灶”、“清洁厨房‘哇·齐!洁!雅’”标准。拓展和延伸“明厨亮灶”建设的内涵和形式,加强和提升“明厨亮灶”、“清洁厨房”标准质量,鼓励和引导网络订餐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实施网络“明厨亮灶”,鼓励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大型以上餐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企业、中央厨房等餐饮单位,引入HACCP管理体系,运用色标管理、“五常法”、六T实务等先进管理方法实施管理。年内,80%以上学校食堂立争实现“网络厨房”,主城区、县城区餐饮服务单位立争达到“清洁厨房‘齐、洁、雅’”标准。
 
  六、扎实推进量化分级管理、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总局、省食药监局关于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新要求,加强评定程序、评定内容、公示样式等规范化建设,实现量化分级管理与日常监管、风险分级管理的有机结合,试点推行量化分级动态等级标识外置化,广泛开展“餐饮单位亮笑脸、就餐消费寻笑脸、顾客满意露笑脸”活动。按照《河北省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意见》要求,在实施完成日常监督检查后,根据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项目、企业规模、管理水平、食品安全状况等因素确定企业风险管理等级,并实行动态管理。
 
  七、强化监督抽检及问题食品处置工作。国家总局下达的抽检监测计划涉及市餐饮服务环节62批次,市本级安排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3500批次。抽检品种涉及粮食及粮食制品、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和水产及水产制品等12大类29个品种。共安排被抽检单位650余家(其中,学校食堂450家),市区主城区被抽检单位占总数的75%。监督抽检计划及时间安排由市食药监局统一下达,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抽样检验,各县(市)区负责配合。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处置工作原则上市内4区、高新区由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负责。
 
  八、积极开展“文明餐桌”行动。7月份,国家文明办将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行全面验收。在巩固去年的基础上,市区主城区及县城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温馨提示,督促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要在就餐区域显著位置悬挂“文明餐桌宣传画”,每张餐桌上统一摆放“文明用餐、节俭惜福”提示牌,服务员在点餐前要主动提示顾客按需点餐、理性消费、剩餐打包、避免浪费。督促各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做到亮证经营、干净经营、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九、加强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由市、县两级监管部门采取日常监督检查、明察暗访、飞行检查和“双随机”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加强对重点餐饮服务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通过现场检查、调取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等方法对各级监管部门和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其中,市食药监局原则上每月安排不少于12个工作日,每个县(市)、区年内督导检查不少于2次,督导检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不少于5家、其他餐饮服务单位不少于5家;各县(市)、区依据相关要求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
 
  十、积极扎实推进监管信息化导建设。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在日常监督检查、案件查处、重大活动保障、量化分级等执法活动中的运用,确保全市餐饮数据的统一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建立健全统一、高效、方便、快捷的省、市、县(区)三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率和水平。
 
  十一、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与教育部门联合共同做好私立院校、托幼机构和小饭桌的食品安全监管;与旅游部门联合做好旅游景区和美丽乡村建设“农家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与交通部门联合做好高速路服务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争辖区内服务区统一达到视频厨房、量化A级;与住建部门共同开展工地食堂专项检查;与城管、商务部门做好餐厨废弃物实行统一、集中、收运、处置工作,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健全餐厨废弃物台帐,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流向;与民宗部门联系共同摸索清真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的新路子。
 
  十二、开展创建“省级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结合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本着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着力培育一批“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按照企业自原、协会推荐、政府认可的原则,由自原参与创建的餐饮服务单位向当地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核后在县(市)、区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市食药监管部门会同行业协会、媒体和第三方机构等对拟验收餐饮单位进行复核,授予本级示范单位牌匾,并向社会公布。其中,市内四区各打造30家市级示范单位、3条示范街道;其他县(市)、区各打造20家市级示范单位、3条示范街道。11月至12月,由市食药监局在市级示范单位的范围内向省食药局推荐100家省级示范单位,经省食药监局验收后向社会公开。
 
  十三、提升重大活动保障工作体系质量。认真做好国家领导人来石视察、省市“两会”、石洽会、吴桥国际杂技节和中超联赛等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着力完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体系,在制定方案、组织演练、人员培训、保障程序等方面提升工作质量,形成一套完整完善、精细精准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模式,确保万无一失。
 
  十四、引导鼓励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引导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参与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的制定和宣传贯彻,鼓励支持餐饮食品行业制定出台行约行规和自律规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引导食品经营者恪守法规标准,强化自律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化平台优势,加强食品行业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督促引导企业坚守道德底线,保障食品安全,推动形成业界互相监督、行业规范发展的良好格局。
 
  十五、深入开展基层监管人员培训教育。以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哇·齐!洁!雅”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重点,对基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开展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应急处置、快速检测、规范执法等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全市监管效能。
 
  附件:2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冀食药监食监三函﹝2017﹞129号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2017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总局食品经营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17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省局制定了《河北省2017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监管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河北省2017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4日
 
  河北省2017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是:“围绕一条主线,落实两个责任,加强三个监管,坚持四个创新,提升五个质量,抓好六项重点工作”,即“紧密围绕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落地这条主线,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不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监管制度、监管理念、监管手段、监管方式创新,着力提升量化分级、明厨亮灶、清洁厨房、快速大道、重大活动保障工作质量,突出抓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创建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加强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餐饮环节违法添加和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管等六项重点工作”。以钉钉子精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统筹协调推进,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
 
  (一)推动许可改革,进一步规范许可工作。按照国家总局统一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研究制定《河北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全省食品经营许可行为,完善许可系统,简化操作流程,完成与总局数据对接工作。同时,重点调研和解决权力责任清单不落实、部分食品经营企业业态许可和监管职责不清晰、部分托幼机构主体不明确办证难、县区开发区改革区域代码更新和行政审批局改革衔接等问题。
 
  (二)研究制定《河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根据国家总局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与我省教育主管部门联合研究制定《河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加强对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供餐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学校和幼儿园落实负责人第一责任,自觉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研究修订《河北省农村集体聚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及国家总局工作部署,研究修订《河北省农村集体聚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治理。
 
  (四)研究出台《河北省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意见》。根据国家总局《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研究出台《河北省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意见》,整合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结合全省实际情况,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对全省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二、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行为
 
  (五)规范经营行为。按照国家总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修订意见,积极指导各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人员管理、原料控制、设施设备维护、清洗消毒等制度要求,规范加工制作行为。
 
  (六)落实食品安全制度。指导各地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制度,强化对内部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规范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预防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七)落实网络食品安全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国家总局《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要求,配合做好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备案相关工作,指导各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经营现场的核查把关,禁止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经营者入网经营。
 
  (八)进一步提升“明厨亮灶”“清洁厨房”工作。拓展和延伸“明厨亮灶”建设的内涵和形式,继续加强“明厨亮灶”“清洁厨房”等工作质量规范提升,鼓励引导网络订餐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实施网络“明厨亮灶”,鼓励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大型以上餐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企业、中央厨房等餐饮单位,引入HACCP管理体系,运用色标管理、“五常法”、六T实务等先进管理方法实施管理。
 
  三、加强日常监管,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九)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贯彻执行国家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有关要求,按照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检查责任,提高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十)扎实推进监管信息化,提升监管效率和水平。与各级食药监系统内科技信息部门密切配合、协调指导,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在日常监督检查、案件查处、重大活动保障、量化分级等执法活动中的运用,确保全省餐饮数据的统一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建立健全统一、高效、方便、快捷的省、市、县(区)三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率和水平。
 
  (十一)继续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总局关于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新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加强评定程序、评定内容、公示样式等规范化建设,实现量化分级管理与日常监管、风险分级管理的有机结合,试点推行量化分级动态等级标识外置化,广泛开展“餐饮单位亮笑脸、就餐消费寻笑脸、顾客满意露笑脸”活动,切实发挥分级分类监管作用,提高公众对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十二)深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国家总局“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等工作引向深入,有针对性开展督查和指导,提升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突出重点监管,科学防范餐饮食品安全风险
 
  (十三)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规范提升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水平,继续加强小餐饮监管力度,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坚持源头严防,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坚持过程严管,强化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日常监督检查,将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继续指导和推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明厨亮灶,鼓励社会监督。坚持风险严控,加强对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事件的分析研判,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十四)提升重大活动保障工作体系质量。认真做好“北戴河暑期”“2022年冬奥会”“中国·廊坊经洽会”等各类常态化重大活动、会议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着力完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体系,在制定方案、组织演练、人员培训、保障程序等方面提升工作质量,形成一套完整完善、精细精准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模式,确保万无一失。
 
  (十五)加强重点时段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消费集中的特点,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餐饮消费聚集区、交通沿线为重点区域,以节令食品、生冷食品、肉制品为重点品种,加强监管,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餐饮食品安全。针对春秋季开学、中高考等特殊时期,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深入排查隐患,加强学校食堂检查,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五、推进社会共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十六)加强部门间联合整治提升。全面提升旅游景区、农家乐等食品安全水平,助力美丽乡村和旅游强省建设,继续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食品安全水平,加强对铁路餐饮、建筑工地食堂、清真民族餐饮等的综合治理。
 
  (十七)深入开展基层监管人员培训教育。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重点,对基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开展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应急处置、快速检测、规范执法等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全省监管效能。
 
  (十八)加强社会共治。支持行业协会参与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的制定和宣传贯彻,鼓励支持餐饮食品行业制定出台行约行规和自律规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引导食品经营者恪守法规标准,强化自律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化平台优势,加强食品行业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督促引导企业坚守道德底线,保障食品安全,推动形成业界互相监督、行业规范发展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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