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两家企业《关于终止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报告》(2016第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和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4月5日网上公示无异议,现批复如下:
同意注销以下保健食品委托生产许可事项:
南昌草珊瑚实业有限公司受江西佛拉理斯药业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保健食品“佛拉理斯牌天天胶囊”、“佛拉理斯牌辅助降血糖胶囊”,详见附件。
此复。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8日
附件: 注销保健食品委托生产许可信息表
企业 名称 | 许可 证号 | 企业法人 | 住所 | 生产 地址 | 许可事项 | 有效期 | 注销 原因 |
南昌草珊瑚实业有限公司 | 赣食药健生字﹝2013﹞0035号 | 魏国强 | 南昌市洛阳东路湖坊工业园 |
南昌市洛阳东路湖坊工业园
| 受江西佛拉理斯药业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保健食品“佛拉理斯牌天天胶囊”、“佛拉理斯牌辅助降血糖胶囊”。 | 2014.11.18- 2016.11.17 | 企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