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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6]78号)

   2016-11-03 945
核心提示: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9日
 
  四川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精神,以落实企业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以推进信息化追溯为方向,创新推进模式,强化互通共享,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加快推动我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初步建成覆盖全省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显著增强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追溯意识,大幅提高企业运用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的比例,逐步提升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认知度和接受度,产品质量安全与公共安全水平明显提升,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明显改善,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主要任务
 
  围绕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产品,将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七大类产品作为推进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详见附件)。
 
  (一)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规划,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工作体系。完善畜禽标识及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家畜标识佩戴,逐年提高活禽标识佩戴率,开展畜禽产品追溯试点。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与可追溯示范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整合农业、畜牧、水产等食用农产品领域信息资源,强化追溯系统应用推广。(责任单位: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下同)
 
  (二)食品追溯体系建设。
 
  落实《四川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规划》,建设四川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选取部分市(州)、县(市、区)作为试点区域,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预包装白酒、食用植物油等为试点品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开展国内市场流通环节进口食品追溯。(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推进进口乳粉和红酒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推动落实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制度,实现进口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督促备案食品进口商依法建立进口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制度,实现进口食品全程可追溯,防范进口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以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信息系统为依托,核查进口商备案及进口销售记录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药品追溯体系建设。
 
  以推进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与监管为主要内容,建设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行药品制剂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实现我省药品追溯监管全品种、全过程覆盖。重点加强特殊药品全过程管理。(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公安厅)
 
  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形成特殊药品全品种、全过程、动态实时监管链条。(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四)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
 
  全面推进兽药生产企业兽药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农药、饲料、种子产品追溯管理,开展兽药经营环节追溯管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对高效复合肥、氮肥、磷肥、钾肥等逐步在全省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建立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实行入库扫码、认证编码、流通使用全程管控,保障化肥产品在生产经营领域内可追溯。(责任单位:农业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供销社)
 
  (五)特种设备追溯体系建设。
 
  以电梯、气瓶等产品为重点,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对电梯产品的制造、安装、维护保养、检验以及气瓶产品的制造、充装、检验等过程信息进行记录,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建立电梯、气瓶等重要产品生产、安装、使用、检验全过程追溯信息规范。(责任单位:省质监局)
 
  (六)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
 
  实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全过程可追溯体系建设。将我省生产及经常使用的7种剧毒化学品、28种易制爆危化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重点监管的48种化学品,纳入重点产品全程追溯。加强危险化学品信息追溯,规范危险化学品数据采集方式、标准以及追溯信息统一。整合省级公安、安全监管、国防科工、交通运输、质监、环境保护、工商等部门的涉危爆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和危爆物品流向等相关信息。(责任单位:省安全监管局、公安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防科工办)
 
  强化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实行烟花爆竹产品全过程可追溯体系建设。应用全国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信息系统,追溯烟花爆竹产品流向信息。(责任单位:省安全监管局、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
 
  进一步强化民用爆炸物品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实行民用爆炸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充分应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信息平台,追溯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信息。(责任单位:省国防科工办、公安厅)
 
  (七)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以稀土矿产品、稀土冶炼分离产品为重点,实现稀土产品从开采、冶炼分离、流通、出口全过程追溯管理,实现出口链条可追溯管理。(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分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和推进措施,分类指导、分步推进。注重追溯建设成果应用,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加强质量安全综合治理,严防重要产品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
 
  (二)加强督促引导。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和体系。鼓励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采集、留存信息,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引导发展追溯服务产业,支持社会力量和资本投入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有条件的行业协会为会员企业建设追溯体系提供专业化服务。
 
  (三)完善制度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追溯管理制度,科学建立健全七大类重要产品追溯标准。针对不同产品生产、存储、运输、流通、使用特性,采用简便适用的追溯方式,制订相应建设规范。加强对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交换、利用、开放的制度规范和管理。
 
  (四)推进互联互通。建立完善政府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推进各类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充分利用省级政务云等,加快整合我省现有重要产品追溯平台,建立全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动“互联网+”管理创新模式,实现上下游信息互联互通,开通统一公共服务窗口,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
 
  (五)加强政策引导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为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产品责任保险。搭建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差异化、精细化融资对接协调机制,为追溯体系建设企业提供更好资金支持。鼓励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与保险公司对接与合作,积极开展产品责任保险推动工作。
 
  (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宣传,传播追溯理念,推动形成关心追溯、支持追溯的市场环境。加大建设成果宣传,提高追溯产品知名度,鼓励消费者采购可追溯产品,主动索证索票,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附件:   四川省重点推进追溯体系建设重要产品名录


 
地区: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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