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业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农业(畜牧水产、农林水务)局,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印发<201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8〕2号)和《农业部关于印发<201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8〕3号)要求,切实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及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监测工作,现将《江西省201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江西省201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江西省201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江西省201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