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按照国家总局、省局餐饮监管有关工作部署,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问题导向、严字当头,扎实抓基础,主动强监管,着重增合力,全力推进餐饮消费环节各项创建和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全市餐饮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市民饮食安全。
一、提升日常监管
(一)把好餐饮准入关口。规范餐饮服务类《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简化许可条件,统一审查标准,优化办证流程。按照省局统一标准要求,启动《小餐饮许可证》许可发证,做好与《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发证的对接、统一。
(二)实施风险等级评定。按照国家总局、省局推进食品经营风险等级评定工作要求,结合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面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风险等级评定,根据评定结果确定监管频次,强化对中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
(三)推进“三化”管理。全面落实日常监管责任网格化、检查表格化和监管痕迹化,强化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统一的标准化检查表格、内容、公示等要求。制定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督检查指南,分类别建立标准化检查程序、内容。
(四)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巡查,强化重大活动、会议保障,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加大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抽检力度,特别是自制底料、调味料、果汁饮料及餐饮具等,对原料抽检不合格的严格追踪、倒逼源头。
二、提质关键领域
(五)开展学校及周边专项整治。夯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机制,紧扣春、秋入学和“三考”等时间节点开展整治规范,提升学校及食堂托管机构管理水平,形成校园食堂管理长效化和校园周边治理常态化工作格局。
(六)开展农村集体聚餐深化整规。推进聚餐申报电子信息化建设,强化聚餐信息收集、备案和现场指导,加大厨师队伍培训考核、健康体检力度,实施持“两证”上岗。引导聚餐队伍公司化运营,推行中央厨房+流动餐车的聚餐服务新模式。
(七)开展网络外卖“清网”行动。按照省局统一部署,采取从线上倒查的思路,对入网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逐一核查,坚决查处无证、持假证、挂靠等形式提供线上餐饮服务的行为,建立专题“曝光台”,正确引导线上消费。
三、提效重点对象
(八)疏堵规范小餐饮。严格贯彻落实《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制定小餐饮规范标准,在推进落实小餐饮许可、督促整改的基础上,疏堵结合,结合全省“查无”整治工作部署,开展全面执法关停行动,确保持证率达到相关工作目标要求。
(九)推进大中餐饮标准化管理。引导大中餐饮引进4D、 五常、6S或自建标准管理方法,推进餐饮服务单位主动开展HACCP、ISO22000标准管理体系认证。狠抓连锁品牌公司总部监管,提升连锁餐饮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
(十)加强火锅、烧烤、自助餐监管。强化火锅底料、自助食品、回收食品等规范监管监督,督促完善自助食品标签标识,建立回收食品处置制度和工作台账,严厉打击利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等违法行为。
四、提档行业水平
(十一)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全面治理“餐桌污染”,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管严控,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多部门协调联动、综合治理,强化旅游景区及周边、养老机构、建筑工地食堂等薄弱环节监管。
(十二)引导行业规模化发展。鼓励、扶持学校配送餐单位、“名优特”餐饮品牌和新创规模企业发展壮大,引导连锁化经营,实行中央厨房集采、集处、集配运营模式。大力推进产销对接,培育服务于学校食堂、餐饮企业的专门配送机构和平台。
(十三)继续推进餐饮示范创建。以点带面,引领带动,区县(市)以社区(村)为单位,以辖区学校和医疗机构周边、商业中心、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为重点,开展示范街区、示范门店创建,打造各地具有特点的餐饮食品安全样板店、样板街,组织观摩交流,共同提升。
五、提速共治共享
(十四)加速推进“明厨亮灶”建设。以“明厨亮灶”远程视频监管为重点,全面完成全市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食堂、大型餐饮统一平台对接工作,规范远程监看,强化平台运用,提升餐饮监管效能,促进社会共治。继续在中小餐饮推进“透明厨房”改造。
(十五)加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力度。统筹风险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抓好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幼儿园)、农村集体聚餐等试点覆盖,探索推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实施财政经费统购的模式、做法。
(十六)推进行业自律共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组织为依托,强化行业诚信自律建设,督促积极开展餐饮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常识培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
(十七)大力宣传引导。主动宣传餐饮监管和创建工作动态、示范典型,运用举报奖励、“神秘顾客”、“红黑榜”、“曝光台”等方式,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餐饮监管。广泛发动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创建工作宣传,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