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牧、畜牧水产、畜牧)局(委):
为切实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确保节日期间肉食品质量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省厅决定开展畜牧生产环节“瘦肉精”监管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肉牛10头以上、肉羊2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重点是育肥期的生猪、肉牛和肉羊。
二、督查内容
(一)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严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公告的宣传教育情况;养殖档案建立和健全情况;活畜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和出栏无“瘦肉精”保证制度建立情况;
(二)“瘦肉精” 监管任务安排部署情况,监管经费和物资保障落实情况;
(三)开展“瘦肉精”日常监测和拉网排查情况,包括“瘦肉精”快速检测记录和结果通知等情况。
三、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自查。2017年9月11日至9月25日,各市(州)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督查内容开展自查,通过自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优化措施整改提升,自查报告于2017年9月30日前报省厅饲料处。
(二)抽查。2017年9月21日至9月30日,省厅抽调厅饲料处、畜牧业处、质监处、省饲料工作总站有关人员组成四个督查组,适时抽查部分市,每市抽取1个县、3-5个养殖场(育肥猪、肉牛、肉羊), 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抽检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全面了解畜牧生产环节“瘦肉精”监管工作情况。
第一组
组长:杨朝波副厅长
督查人员:畜牧业处负责人1人 饲料总站1人
督查地点:遂宁市
第二组
组长:肖小余总经济师
督查人员:饲料处负责人1人 饲料总站1人
督查地点:眉山市
第三组
组长:饲料处负责人
督查人员:畜牧业处1人 饲料总站1人
督查地点:广元市
第四组
组长:畜牧业处负责人
督查人员:质监处1人 饲料总站1人
督查地点:内江市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以此次专项督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密切部门内部的协同配合,强化畜牧生产环节宣传教育、档案建立、监督检查、拉网监测等关键措施落实到位,始终对“瘦肉精”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各督查组要轻车简从、务实高效、有的放矢、严肃认真开展好此次专项督查工作,督查结束后,各组及时将督查工作情况交厅饲料处。
联系人:厅饲料处 薛建平 028-85536353
四川省农业厅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