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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海关发展规划

   2019-12-09 212
核心提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结合海关改革和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经过“建立现代海关制度两步走发展战略”以及构建海关大监管体系,特别是“十二五”以来,全国海关落实“四好”总体要求,推进“五型”海关建设,认真贯彻国家战略,全力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海关事业沿着科学发展的道路稳步前进,改革迈出新步伐,业务再上新台阶,队伍呈现新面貌,能力有了新提升,有力推动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为“十三五”时期海关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
 
    (一)新形势。
 
    “十三五”时期,世界经济处于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的深度调整期,主要经济体走势和宏观政策取向分化,全球贸易发展进入低迷期,“逆全球化”倾向抬头,贸易保护主义升温,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新兴经济体困难和风险明显加大。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蓄势待发,重大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科技成果转化速度不断加快,新一轮增长动能正在孕育,新旧动能转换处于关键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显著特征是进入新常态,面临速度换档、结构调整、动力转换等新情况。我国出口优势和参与国际产业分工模式也面临着新挑战、新变化,外贸发展已出现国际产业向我国转移放慢、产业和订单向周边国家转移加快、贸易摩擦增多、企业生产要素成本上升、传统竞争优势下降的“一慢、一快、一多、一升、一降”趋势,调结构、促转型既是当前外贸稳增长的动力所在,也是外贸长远发展的根本出路。海关要立足于把好国门这个第一位的职责,更好地服务“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就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遵循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大逻辑,因势而谋、因势而动、因势而进,探索新常态下发挥海关职能作用的新举措,为促进外贸优进优出想新招、出实招,巩固贸易大国地位,推进贸易强国进程,促进我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精细、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
 
    (二)新要求。
 
    新发展理念为海关工作提供了思想指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贯穿于“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新发展理念,要求海关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努力推进海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海关必须着力促进我国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提升,围绕实现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下功夫,不断开拓海关服务大局、兴关强国的新境界。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明了海关工作的主攻方向。《规划纲要》明确,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扩大有效供给,满足有效需求,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从国际经验看,一个国家发展从根本上要靠供给侧推动。海关必须要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主攻方向,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创新通关监管体制,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通关环境,从供给侧发力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加快培育外贸发展的新动能,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对海关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经济全球化是我们谋划发展所要面对的时代潮流。“十三五”时期,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局面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全球贸易低迷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世界经济发展的基本态势。我国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以扩大开放带动创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需求更加迫切。海关站在对外贸易与国际交往的最前沿,必须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服务我国提高对外开放质量和发展的内外联动性,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助力国际产能合作,提高产业全球价值链地位,增强我国全球范围配置资源能力。
 
    《建议》和《规划纲要》明确了海关工作的具体任务。《建议》和《规划纲要》对海关促进全方位对外开放、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支持外贸转型升级、保卫国门安全等提出具体要求,海关必须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把关服务能力,将《建议》和《规划纲要》对海关工作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
 
    (三)新挑战。
 
    一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的挑战。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商业模式和贸易业态不断创新。外贸新业态层出不穷,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快速发展,贸易碎片化加剧,融合现代物流、跨境金融以及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于一身的智慧供应链兴起,海关现行监管模式仍存诸多不适应,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创新海关监管服务还有很大空间。二是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的挑战。口岸日益成为防控威胁的关键节点,供应链安全问题愈加突出。粮食、冻品走私屡打不绝,固体废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入境屡禁不止,毒品、武器弹药走私愈演愈烈,超量携带货币、假借贸易渠道逃避金融监管等情事时有发生,核材料及其他放射性物质非法贩运的风险增加,等等。口岸安全防控能力离党和人民的要求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把好国门、防好风险的责任更重、压力更大。三是政府转变职能及其实现方式的挑战。政策落实的“最先一公里”“最后一公里”问题仍未解决,海关职能实现方式尚未走出“批改作业式”的窠臼,我国贸易便利化指标在国际上排名靠后,外贸企业负担较重。培育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海关任重而道远。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海关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海关体制机制、管理模式存在诸多不适应,关区藩篱和业务条线“蜂窝煤”现象突出,整体管理效能不高;创新能力不足,有些创新未能契合企业减负增效的实际需求;资源配置存;渎职侵权易发多发,现实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从海关发展整体效能审视,仍存在一些亟需补齐的短板:如,现行监管模式主要基于货物贸易来设计,服务贸易统计和监管制度亟需完善;边关发展相对滞后,面临打击走私、口岸安全防控的严峻挑战,西南边境粮食等农产品走私屡禁不止,新疆、西藏等边境面临较大的安全防控压力。
 
    “十三五”是我国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海关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窗口期,海关工作必须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观大势、谋大局,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着力在补齐短板、破解难题上下功夫,在服务大局、把好国门上见真章,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海关,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四好”总体要求,推进“五型”海关建设,以中国梦引领海关行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大局,实施创新强关、改革强关、法治强关、人才强关战略,推进海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海关,为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海关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立足大局,忠诚履职,找准海关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海关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坚持依法履职执法为民。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将把好国门作为海关安身立命之本,坚持依法行政,更加注重为民利民惠民,切实做到人民海关为人民。
 
    ——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为引领,突出问题导向,用改革创新破解海关发展难题,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坚持协同共治。更加注重沟通、协作和构建伙伴关系,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和国际合作,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形成合力,提高效能,促进互联互通。
 
    ——坚持从严治关。加强党对海关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思想从严、管党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打造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国门卫士队伍。
 
    (三)主要目标。
 
    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海关的要求,推进海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0年,实现治关理念更加先进、管理机制不断优化、把关服务水平明显提升、队伍素质显著增强,基本建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与《规划纲要》相衔接,先进的、在国际上最具竞争力的海关监管体制机制。主要体现在:
 
    一是海关业务改革取得突破性成果,实现通关一体化。集约高效、协调统一的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管理格局构建完成。依托电子口岸平台在全国口岸建成“单一窗口”,跨部门、跨区域的内陆沿海沿边大通关协作机制有效建立。与“一带一路”沿线重要节点国家(地区)海关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动国际物流大通道顺畅有序,实现“关通天下”。
 
    二是海关推进贸易便利化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营商环境明显改善。海关业务制度在全关境以公开透明、规范一致以及可预期的方式实施,各类市场主体均可获得公平公正、普惠便捷的监管服务,海关服务“双创”的措施精准到位。通关无纸化全程实现,海关“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全面铺开,行政相对人办理所有海关业务均可通过互联网获得免费的申报或数据传输通道。海关风险管理的业务运行中枢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多元化担保、汇总征税得到广泛应用,进出口货物通关时间大幅缩短。全面实施WTO《贸易便利化协定》,海关服务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是口岸风险防控协同有效,维护国门安全作用充分发挥。海关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运转,实现对进出关境安全风险的整体防控。海关内外联系配合协调顺畅,多部门共同组成的国家口岸风险布控中心和常态化的口岸安全联防联控机制有效运作。口岸安全责任明确、清晰,安全设施设备投入明显加大,口岸安全责任制在全国所有口岸实现100%全覆盖。
 
    四是服务大局作用更加凸显,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迈上新台阶。海关贯彻国家战略意图更加主动,参与国家宏观决策深度和广度明显扩大,在推进双向开放、内外联动、构建对外开放新体制、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等方面职能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在海关国际合作舞台上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海关税收在增加中央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提高发展质量效益方面的作用更加积极有效。
 
    五是准军事化海关纪律部队建设的要求全面落实,人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以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准军事化海关纪律部队建设,党的建设的引领保障作用有效发挥。人才强关战略成效明显,与准军事化海关纪律部队建设相适应的队伍激励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与衔级管理相适应的海关特色、海关经验、海关标准及完整的海关文化符号逐步建立,人才结构更加合理,人力资源配置更加优化,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激发,队伍积极性、创造性和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
 
    三、战略部署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阶段的五年,是全国海关为实现中国梦克难攻坚、奋勇前行的五年。以海关行动助力中国梦,既是海关人将自己的梦想融入中国梦的集体共识,更是中国梦在海关的生动实践。“十三五”时期以海关行动助力中国梦,关键在于将新发展理念落到实处,通过示范引领让干部群众感受到新发展理念的真理力量,对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行科学设计和施工,善于通过改革和法治推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中及时化解矛盾风险。重点在于立足长远、增强后劲,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提升海关履职能力,更好地体现海关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作用和担当。在战略部署上,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自觉地把海关工作放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把握,观大势、谋大局,促进大开放、维护大安全、深化大通关、推动大协同,实施创新强关、改革强关、法治强关、人才强关的强关战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推动海关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尽责担当,积极有为,服务“四大”格局。
 
    促进大开放、提升我国在全球范围配置资源的能力是海关的使命所在。坚持安全与便利并重,既要推动建立科学高效的开放型经济安全保障体系,有效管控口岸风险,又要推进大通关建设,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大协同是促进大开放、维护大安全、深化大通关,实现多元共治、合作共赢的重要方法。
 
    ——促进大开放。主动适应国家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发挥海关站在改革开放最前沿的优势,推进双向开放,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推动外贸优化升级,深入参与全球治理,促进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发展。
 
    ——维护大安全。贯彻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牢固树立大安全观念,完善口岸安全防控机制,建立海关风险防控体系,提升反走私综合治理水平,将口岸建设成为有效防控安全威胁的坚强屏障。
 
    ——深化大通关。落实“三互”深入推进大通关建设,创新大通关协作机制,加强与口岸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打造通关高速路,努力实现“关通天下”。
 
    ——推动大协同。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发挥海关在促进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开放共享等方面作用,把握好自己干和一起干的契合点,推进协同发展,支持协同创新,促进协同共治。
 
    (二)砥砺奋进,提升能力,实施强关战略。
 
    创新是引领海关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实现海关内涵式发展的不竭源泉。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两翼齐飞,确保海关事业稳步前行。人才是支撑海关发展的第一资源,是抓创新、促改革、强法治的核心竞争力。
 
    ——以创新引领增强动能。不断推动思路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运用新技术实现海关管理的优化升级,打造智慧海关,拓展海关发展新空间。
 
    ——以深化改革破解难题。发挥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以优化三级事权、整合机构职能、再造通关流程为核心的通关管理改革牵引海关监管管理体制改革。
 
    ——以法治保障固本强基。以法治政府建设的衡量标准对标海关工作,切实将依法行政作为海关工作的基本准则。夯实业务基础,保证基本业务制度刚性执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改革创新、推动职能转变,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以人才支撑凝聚力量。突出实干成才导向,推动海关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完善人才管理、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提升队伍综合能力素质,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实现发展造就人才、人才支撑发展。

专栏1  以海关行动助力中国梦

(一)战略定位。

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推进海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海关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海关应有的贡献。

(二)发展路径。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尽责担当,积极有为,服务“四大”格局,即:促进大开放、维护大安全、深化大通关、推动大协同。用新理念引领海关事业新发展,砥砺奋进,提能增效,实施强关战略,即:创新强关、改革强关、法治强关、人才强关。

(三)“四大”和“四强”耦合互动。

“四大”旨在海关服务大局能力的全面提升,“四强”意在推进海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大”推动“四强”,“四强”服务“四大”,两者耦合互动,确保实现“十三五”时期海关发展的预期目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更好地发挥海关的职能作用。  


    四、主要任务
 
    “十三五”时期海关发展的主要任务安排,必须立足海关法定职责,体现海关落实中央要求、贯彻国家战略意图的使命和担当,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攻方向,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海关职能作用。促进大开放、维护大安全、深化大通关、推动大协同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实施创新强关、改革强关、法治强关、人才强关,目的在于以强保大、以强促大,更好地将《建议》和《规划纲要》中明确海关承担的任务落到实处。

 
    (一)服务和促进全方位对外开放。
 
    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主动适应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加速整合的趋势,将海关工作着力点切实转到提高发展的内外联动性和对外开放的质量上来,更好地服务和促进全方位对外开放。
 
    1. 推进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
 
    落实国家继续扩大沿海开放、加大向西开放的部署,科学规划口岸开放布局,在口岸开放布局规划方面向内陆沿边地区倾斜。推进沿边重要口岸枢纽建设,提升内外辐射能力。新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促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增强海关监管服务的针对性,促进外向型产业集群发展,助力内陆沿边地区形成各有侧重的对外开放基地。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海关制度创新试验田的作用,大力推进适应内外联动发展的监管模式创新。对标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与海关监管有关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优化海关监管服务,支持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率先对接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培育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和经济区。
 
    2. 推动外贸优化升级。
 
    着力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重点任务,突出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推动从主要依靠低成本竞争向更多以智力投入取胜转变,增加有效供给,积极打造外贸竞争新优势,实现外贸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围绕扶优扶强,加大对有订单、有市场、有效益、有潜力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服务力度,大力扶持品牌产品出口,支持高端装备出口,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和减免税政策,鼓励进口先进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积极促进国内急需的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知识、技术密集型生产性服务进口,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以重要旅游目的地城市为依托,优化免税店布局,培育发展国际消费中心,做好新增的口岸进境免税店的设立工作,引导海外消费回流。大力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加工贸易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贸易多元化发展。动态调整加工贸易禁限类目录,引导企业向高端制造产业、绿色环保产业集聚。加强进口钢铁、煤炭等商品的预警监测和实际监管,促进相关产能过剩行业“去产能”。建立健全进出口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外贸数据发布水平,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促进外贸发展提供决策服务。

专栏2  促进加工贸易回稳向好工程

创新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促进加工贸易“稳、留、转、升”,防止加工贸易过快下滑,留住应该留住的企业,支持加工贸易向中西部转移,向价值链中高端转型升级。

(一)完善监管模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取消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优化监管作业流程,建立以账册为主线,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的“进、出、转、存、销”监管体系,实现保税监管信息化管理全覆盖。

(二)巩固沿海发展势头,引导向中西部转移。

巩固沿海地区加工贸易发展,防止加工贸易产能和订单过快外转。对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实行差别化监管政策,引导加工贸易向中西部转移。

(三)扶优扶强,促进加工贸易企业向产业链两端延伸。

发挥“保税+”优势,大力支持与加工贸易制造业相关联的新兴贸易业态发展,建立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保税监管模式,完善服务外包和研发设计保税监管模式,支持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产品售后保税维修业务,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延伸产业链。


    3. 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继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深化投资贸易便利化、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的先行先试,在更大范围推广复制成功经验。在海关管理事项中推广随机抽查的理念、制度和方法,发挥风险管理的基础性作用,优化随机抽查的方式方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的任性检查、执法不公和内部管理中的人情检查等问题,提高管理科学性,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信自律的管理环境,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提供有力支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优化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服务项目的办事流程和服务标准,切实为企业减负增效。全面实施WTO《贸易便利化协定》,进一步提高执法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简化流程手续,加快通关速度,降低贸易成本。顺应新兴业态以及小微企业的发展需要,进行更有针对性、具有包容性的制度设计,提供免费、易获得的通关服务渠道。坚持以“群众和企业办起事来是不是加快了、成本是不是降低了、市场活力是不是增强了”对标检查,努力打造便捷高效、低成本、可预期的通关环境。

专栏3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一)继续完善“双随机”布控查验制度。

科学把握“布控查验”的比例和频次,不断提高随机抽查比例。优化随机抽查的方式方法,实现布的准、查的精。确保“随机派员查验”实现100%,“随机选择布控”实现90%以上。

 (二)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

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及随机抽查事项监管细则。

(三)在全部执法领域推广“双随机”。

逐步将随机抽查从监管领域扩大到全部执法领域,从现场环节延伸到整个管理过程,全面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到2020年,全部执法领域应用“双随机”抽查方式作业,使用“双随机”模式执法结果全部公开。


    4. 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着力加强跨部门合作、跨地区合作、国际海关合作,推动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网络化的互联互通。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海关相互间的政策沟通、标准衔接和经验分享,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协作,推进跨境监管程序协调,加强关税技术交流,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重要节点国家(地区)海关全面建立合作关系。加强沿线海关风险管理和信息情报合作,提高甄别高风险货物的能力,共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拓展沿线海关智库交流合作,充分发挥上海海关学院作为“一带一路”海关培训中心的作用,交流沿线海关管理经验,分享海关间合作成果,推广我海关成熟理念和最佳实践。助力“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扎实推进支持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和福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的33条措施落地。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
 

专栏4  推进“一带一路”沿线海关合作

(一)与沿线国家(地区)海关开展政策沟通、标准衔接和经验分享等合作交流,实现与沿线重要节点国家(地区)海关全面建立合作关系。

(二)推进跨境监管程序协调。以贸易安全与便利、能力建设、执法合作为重点领域,深化AEO互认、监管结果互认、“绿色通道”、信息交换等重点项目。

(三)实施海关数据交换与共享计划。稳步推进数据交换共享试点,逐步扩大数据范围,适时推广应用统一标准的安全智能锁等物联网设备,共同提升海关监管智能化水平。

(四)开展国际执法合作,打击跨境走私违法活动。


    5. 支持企业“走出去”。
 
    务实推进AEO互认、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等重点合作项目,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创造更好的条件。对重点国家增派海关专员,搭建企业与境外海关的对话沟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境外通关问题,延伸海关服务。发挥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经验和制度优势,参与并引领自由贸易园区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模式“走出去”,拓展我国企业在境外的发展空间。支持企业在境外以“港口+园区”的形式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助力企业建设境外生产、物流基地,推动技术、装备、标准、服务走出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提高“走出去”企业权益产品回运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
 
    6. 深化内地与港澳海关合作及海峡两岸海关交流合作。
 
    加大与港澳海关等港澳特区政府部门的联系配合,支持港澳融入区域协同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及粤港、粤澳等区域合作机制,前海、南沙、横琴等粤港澳合作平台以及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作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铁、粤澳新通道等重大涉港澳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统一高效、三地联动的口岸监管机制。深化与港澳海关在通关便利、打击走私、与贸易有关等领域合作,重点推动落实监管结果参考互认、港澳CEPA、自贸协定项下经港澳中转货物原产地管理、内港AEO互认等项目。稳步推进两岸海关在AEO互认、打击走私、电子数据交换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7. 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
 
    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加强对国际公约的研究和利用,提高国际规则运用能力。抓住国际公约修订、谈判的契机,主动提出建议主张,展示我国最佳做法,努力引导规则制定,从规则的接受者、应对者逐步向建设者、塑造者转变,提高中国海关在国际海关间的制度性话语权和影响力。加强中国海关最佳实践的提炼,对行之有效、具有典型性、对其他国家和地区有借鉴意义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归纳总结,努力推广中国经验。深度参与WCO等多边、区域海关事务,寻求利益契合点和最大公约数,深度参与WTO多边贸易规则制定和实施。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要求,积极参与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建自由贸易区,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等自由贸易区原产地及贸易便利化等相关议题谈判,做好自由贸易协定相关实施工作,加强与自由贸易伙伴的原产地电子数据交换,在建设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方面积极发挥海关的职能作用。
 

专栏5  提升中国海关国际合作水平

(一)加强与重点国家海关的高层往来。

配合国家重大外交战略,积极与重点国家海关签署行政互助合作、能力建设、AEO互认等重点领域的合作文件。

(二)加大国际事务参与力度。

积极派员参与或主办有关多边、区域会议、谈判,争取担任更多世界海关组织有关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等职务,提出我方主张,倡导联合行动。研究加入更多国际公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利用公约修改、谈判的契机提出建议、引导规则。对重点国家(地区)增派海关专员。谋划、参与世界海关组织高官职位竞选。拓宽海外派员渠道。

(三)开展对外能力建设合作,加强对外宣传。

总结提炼中国海关的工作理念和最佳实践,宣传我先进的监管模式和执法机制。充分利用中国基金等渠道加强能力建设合作,加大对国外海关中高级关员的培训。加强英文海关网站建设,利用新型媒体扩大对外宣传。

(四)加强国际合作人才培养。

探索建立并国际合作专家队伍,建立国际合作人才发现、遴选、培养机制,提高国际合作人才数量和素质,完善外事人才库,向国际组织推荐和选派人才,为开展海关国际合作以及增强驻外力量提供人才储备。


    (二)构筑国门安全防控体系。
 
    贯彻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牢固树立大安全观念,将口岸建设成为有效防控安全威胁的坚强屏障。
 
    8. 完善口岸安全联防联控机制。
 
    立足口岸安全防控,建立常态化的联合工作机制。推动组建国家口岸风险布控中心,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情报收集和风险分析研判,定期发布口岸安全运行报告。完善口岸监管执法互助机制,强化口岸管理相关部门在防控暴恐、应对突发事件、打击走私、打击骗退税、查处逃避检验检疫、反偷渡和制止不安全产品及假冒伪劣商品进出口境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发挥国家口岸管理部门的综合协调和服务职能,推动口岸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加大口岸安防设施设备等硬件投入,提高口岸安全防控能力。
 
    9. 建立海关风险防控体系。
 
    依托海关风险防控中心,统一实施对全国进出境领域安全风险整体防控,统一设置、加载安全准入风险参数、下达布控查验指令,指引现场监管力量开展精准打击,形成覆盖供应链全过程的职责明晰、配合紧密、协调统一、集约高效的海关安全准入风险防控体系。全面整合海关内外部信息情报资源,结合缉私查办案件成果的反馈信息,强化对运输工具舱单等供应链信息的风险分析和甄别,筛选高风险目标,提升安全准入风险管理效能,为安全准入执法提供精准指引。将情报预警、风险研判、专业技术等信息直接支持监管一线,通过实货查验、登临检查、机动巡查等查控手段,实际验证进出境货物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通过情报研判、专业手段、国际合作的运用,掌握走私核心情报,充分发挥刑事执法威慑力,提升专业打击的精准度;对于现场查获的案件或移交的线索,结合缉私专业情报研判和办案技术手段,深挖扩线、破网除链、打掉团伙。加强各相关部门合作配合,建立长效机制,突出信息互换、联合防范和联手打击三个合作重点,提高整体联防联控能力。海关风险防控体系与口岸安全联防联控机制协同互动,防控触角向境内外延伸,实现覆盖供应链全过程的综合防控,将影响安全准入的各类风险和隐患拦截在国门之外。
 
    10. 提升反走私综合治理水平。
 
    依托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部际联席会议平台,充分发挥各部门打击走私积极性和地方政府在打击走私中的基础作用,落实打私责任,推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守住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加强非设关地走私打击和治理,推动地方政府加强沿海、沿边地区人防、海防、技防等反走私基础建设,整合优化各部门缉私执法资源,强化沿海、沿边重点地区一线管控,严厉打击象牙等野生动植物制品、食品药品、固体废物、武器弹药、毒品等走私。结合海上执法力量整合情况建立健全“海陆联动”打私新机制。组织协调地方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整治,切断走私链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发挥各地打私办组织协调作用和各部门资源优势,积极开展企业反走私诚信体系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加快进出口企业综合资信库建设和运用,实现企业诚信信息共享和奖惩联动。继续完善反走私综合治理机制,加快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立法。
 
    (三)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
 
    强化大通关协作机制,加强与口岸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打造通关高速路,努力实现“关通天下”。
 
    11. 强化跨部门大通关协作机制。
 
    2017年前全面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立“一口对外、一次受理和统一反馈”的口岸管理模式,实现企业可以通过“单一窗口”一站式办理所有通关手续。推动建立口岸部门“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等协作机制,在旅检、邮递、快件监管环节推行关检X光机“一机双屏”或“一机一台”。探索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行使和跨部门联合执法,在有条件的口岸开展“前台共同查验、后台分别处置”综合执法试点。依托电子口岸平台,以共享共用为原则推动口岸相关管理部门作业系统的横向互联,广泛实施通关无纸化和许可证件联网核查核销。整合口岸监管设施资源,推进查验场地、查验装备共享共用。
 
    12. 畅通国际物流大通道。
 
    加强重要通道、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口岸开放管理体制机制,优化查验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配机制,促进与周边国家口岸互联互通。推进公铁水及航空多式联运,在水运、铁路、公路及航空等交通枢纽建设多式联运物流监管中心,完善多式联运海关监管模式,实现大通道“国内段”与“国际段”无缝对接,打造辐射全国、联通内外的物流高速通道。推动与国际物流大通道沿线海关之间的跨境监管程序协调,建立口岸协作和交流机制,深化中欧“安智贸”合作,加强与“中欧班列”“中欧陆海快线”沿线海关的通关便利化合作,支持中欧等国际集装箱运输和邮政班列发展。实施《国际公路运输公约》,简化过境运输货物通关手续。拓展与毗邻国家的特定商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项目,推动中蒙俄、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孟中印缅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建设。
 

专栏6  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

(一)促进互联互通。

与口岸管理相关部委共同搭建国际、国内机制化合作平台。充分利用电子口岸平台优势,推进以“3M”为核心理念的海关国际合作,倡导跨境口岸基础设施、共同监管设施共建共享,加强跨境监管协调互认,提高国际海关执法互助水平。以“单一窗口”为框架推动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联通、设施共用、执法协同。

(二)推进大通关。

推动内陆沿海沿边一体化通关管理,实施口岸通关无纸化,推进“一站式作业”,开展创新查验机制试点,推进旅客自助通道建设,建立口岸安全联合防控机制,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协同治理,推动区域同等开放、一体发展。

(三)畅通大通道。

完善口岸布局,强化口岸跨境协调,打通国际物流关键节点;改革多式联运,协调沿线国家通关管理措施,畅通国际物流主干线;建立自由贸易园(港)区创新制度复制推广机制,强化大通道的辐射效应。

2017年底前在全国推广“单一窗口”、“一站式作业”、口岸监管设施资源整合、口岸作业环节前推后移等改革,同时做好相关改革的配套保障。

2020年前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内陆沿海、沿边大通关的有效协作机制,使之既符合中国国情,又具有国际竞争力。

    (四)全力推进协同发展、协同创新和协同共治。

    发挥海关在促进各类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开放共享以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全力推进协同发展、协同创新和协同共治。

    13.推进协同发展。

    一是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为突破口,创建贸易便利化示范区,落实中央关于“发挥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优化发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形成东北地区、中原地区、长江中游、成渝地区、关中平原等城市群”的要求,探索海关支持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的新模式。二是针对区位不同、优势不同、开放程度不同等特征,在口岸开放布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监管模式创新等方面,充分考虑协同发展需求,综合统筹安排,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推进重点地区一体发展,培育壮大若干重点经济区。三是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服务制度创新经验,以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为目标,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优化开发区域产业结构向高端高效发展,打造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培育若干带动区域协同发展的增长极。四是依托协同发展区域推进交通一体化、高起点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的特点,支持绿色供应链发展,打造低成本的高速物流通道,便利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推动上下游产业链以及关联产业协同发展,壮大优势产业集群。

专栏7 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一)深入推进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加快风险防控中心、税收征管中心、“一次申报、分步处置”、“单一窗口”等改革推广。

(二)支持京津冀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支持区域创新示范引领高地建设。

(三)支持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促进区域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京津冀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四)推动建立绿色低碳环保产业体系,建立APEC绿色供应链监管机制,促进京津冀绿色发展。

(五)推进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开展“互联网+”、“自助海关”试点,营造国际化、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六)完善跨区域海关内部协作、互认共享机制,构建协同监管体制机制。

 

专栏8  推动长江上中下游协同发展、东中西部互动合作

(一)深化“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构筑沿海与内陆外贸对接和产业转移的物流“高速公路”。

(二)建设长江经济带口岸“单一窗口”,确保口岸信息系统互联共享。

(三)加快沿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着力推进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制度创新,优先向长江经济带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

(四)探索建立海关多式联运监管新模式,提升长江沿线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五)增强云南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功能,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互动,扩大沿江内陆口岸对外开放。


    14.支持协同创新。
 
    围绕促进创新资源合理配置、开放共享、高效利用,综合运用减免税、保税以及监管模式创新等手段,支持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整合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建立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高端实验室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组织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的协同攻关。支持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探索以“保税+”模式对新一代通信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实行个性化服务、差别化管理,为企业的产品研发、设计、加工、生产、销售、检测、维修提供全程支持。推广海关支持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做法和经验,打造若干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中心、重点产业技术研发基地等协同创新高地。积极借助外部力量,提高海关科技应用的协同创新能力。
 
    15.促进协同共治。
 
    创新海关治理理念,改进海关治理方式,充分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将企业作为海关治理体系的重要成员,实现责任共担、守法便利。实施主动披露制度,鼓励企业主动纠错,引导企业通过提高守法水平来换取海关减少干预。建立与行业组织联动配合机制,引导行业自主自律管理。大力推进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积极参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建立企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发挥综合治理的整体效能。落实署省合作备忘录,深化与地方政府合作。
 
    (五)创新强关,打造适应“引领型发展”的智慧海关。
 
    始终将创新作为引领海关发展的第一动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让创新贯穿海关工作的全过程,增强海关发展新动能。
 
    16.推进海关管理思路创新。
 
    一是培育顺势监管思维。把握我国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蓬勃发展趋势,主动应对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带给海关的挑战和机遇,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培育嵌入式管理、触发式监管、泛在式服务的海关管理新思维。二是确立精准管理思维。瞄准口岸安全准入高风险目标,精准发力、精确打击,是海关履行把好国门第一位职责的要求。海关必须摒弃大包大揽、笼而统之的思维惯性,突出效率效能,确立靶向思维,推动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向精准化转变。三是强化普惠公正思维。主动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和民营企业为第一大出口主体的新变化,增强海关监管服务的普惠性、可及性和针对性,强化公平、公正意识,促进多元市场主体、各类贸易形态、不同发展水平经济区域的包容性发展。四是树立底线思维。牢固树立纪律红线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意识,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做到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坚决防止“破窗效应”,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17. 培育激励创新的机制和氛围。
 
    一是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激励创新的制度供给。探索实施审慎监管制度,创新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监管方式,既支持创新发展,激发活力,又合理有效监管,防范风险。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严厉打击进出口领域侵权假冒活动,维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在企业信用管理中更多考虑中小微企业的诉求,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进一步激发“草根”创业、民营企业参与涉外经济活动的活力。实施收费正面清单制度,严格区分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使所有企业都有易获得的免费通道。二是完善先行先试、复制推广的创新机制。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等在制度创新方面的先行先试作用,立足于可复制、可推广,通过试模式、试机制、试系统、试协同、试压力、试反响,种好“试验田”、做好“样板间”,打造海关制度创新的高地。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复制推广。三是建立改革创新容错机制。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健全纠错机制,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18. 顺势推动业务模式创新。
 
    我国深度融入全球价值链并不断提升国际分工地位的过程,就是海关不断推进业务模式创新、开拓业务发展新领域的机遇。适应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需求,在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全面实施加工贸易货物状态分类模式,同步推动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实施选择性征税等政策落地,提高企业全球配置资源能力,拓展加工贸易发展新空间。建立与服务贸易相适应的口岸管理和通关模式,以数字贸易、与货物贸易相关联的服务贸易为重点,完善统计制度,促进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积极适应企业服务出口、国际中转集拼、跨境快速通关等需求,创新海关监管模式,丰富海关监管手段,促进服务出口、临港经济等新型业务发展。积极应对行邮监管业务爆发式增长、新问题不断涌现的挑战,增强政治敏感性和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进出境物品验放要求和规定,加强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回应社会关切,打造“为民、便民、利民”的行邮监管体系。
 
    19. 依托现代物流技术实现顺势监管。
 
    将海关管理要求顺势嵌入国际物流运转链条,实现海关监管与国际物流各环节的有机衔接,用作业流程的“减法”换取通关效率的“乘法”。提高海关物流监控信息化水平,形成完整的海关物流底帐,实现物流链的可视化管理、智能化监控、趋势性分析。探索建设基于内容识别的货物跟踪监管模式,最大程度减少海关监管对国际物流运作的影响。探索建设基于位置识别的智能物流监控模式,突破物流环节手续繁杂效率不高的瓶颈。建设基于现场感知的智能化监控指挥模式,提高在无人情况下对各类业务突发情况的智能发现与快速反应能力,实现触发式监管。推进门户式辐射探测设备联网集中判图分析作业,推广大型集装箱/车辆检查设备联网集中审像分析作业,探索开展先期机检、图像智能处理分析。
 
    20. 运用大数据技术提升海关管理智能化水平。
 
    建立海关大数据应用的统筹协调机制,落实牵头管理责任,形成职责明晰、共享共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结合“三互”大通关和“单一窗口”建设,按照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标准,预留各类外部数据接口,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对接中央政府网站总门户和各地各部门平台,服务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建设。适应海量、高增长和多样化的信息来源特点,在报关单、舱单等数据基础上,采用新的处理模式,广泛搜集与分析商品、行业、企业等相关的信息情报,为风险分析和防控提供统一的“数据池”。实施信息情报先导战略,构建“广泛搜集、专业研判、科学处置、共享互联”的现代海关情报体系,充分发挥信息情报在海关监管和打私工作中的先导作用,实现对高风险目标智能感知、智能识别、精准锁定。对海关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进行集约化改造,建立运行监测、问题诊断、执行反馈、综合展示的数字化闭合管理机制,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发挥其海关业务管理信息化门户作用。以智能化、自动化为方向,完善海关执法信息系统,建立预测性的企业信用评估模型和风险分析模型,实现计算机自动采集并形成布控参数,实现处置结果对参数、企业信用的自动调整,提升海关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
 

专栏9 建设新一代海关信息系统

(一)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信息化建设项目。按照海关全面深化改革部署,以“两中心三制度”、“一次申报、分步处置”为基础,对标世界海关组织最新数据模型,采用“大平台+微应用”的理念,对接大数据系统及“互联网+海关”系统,实现松耦合、平台化和智能化的体系架构,搭建海关新一代信息系统的核心框架。

(二)全国海关大数据系统建设项目。整合建立全国海关统一的、集海关内外业务数据于一体的海关大数据资源库,依托不断完善的海关大数据云平台,创新采用业务专家和数据分析团队结合的工作方式构建大数据分析方法,并将分析结果反馈到各项业务作业流程中,提升海关提前预判和深度信息发掘的能力,提升海关业务智能化决策水平。

(三)“单一窗口”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口岸执法与基本服务功能、跨部门信息共享和联网应用、与境外信息交换和电子口岸核心功能等。依托中央和地方两级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实现企业一点接入、一次提交和结果统一反馈,相关部门通过电子口岸平台共享信息,并持续优化整合“单一窗口”功
能,使其逐步成为企业面对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的主要接入服务平台。中央和地方互联互通,共同构成一体化的国家“单一窗口”环境。


    (六)改革强关,优化海关监管体制机制。
 
    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四个有利于”的要求,始终将改革作为破解海关发展难题的关键一招,依靠改革为海关发展提供持续动力,更加注重以解决长远问题的方法来应对当前挑战,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拿出“敢为天下先”的勇气,打造先进的、在国际上最具竞争力的海关监管体制机制。
 
    21. 深化“放管服”改革。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实现对市场“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得更优”。进一步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优化内部核批,切实转变职能实现方式。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加快“互联网+海关”建设,连接企业需求与海关服务,构建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智能化、标准化水平,创新工作流程,依靠“制度+科技”为企业减负、为关员减压。开展自助海关创新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经验尽快推广,逐步实现企业与海关的大部分执法互动通过互联网线上办理,建立零距离、零跑动、零成本、全天候的便捷通关模式,为企业提供最优的用户体验。开发海关业务互联网移动应用和现场海关业务自助终端,全面满足企业自助办理简易通关手续的需求。拓展“互联网+”的应用领域,逐步在行李物品、邮递物品渠道实现移动终端申报提醒、线上申报缴税、通关状态全程可查询。
 

专栏10  推进“互联网+海关”建设

落实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创新海关服务模式,打造标准化、网络化、集约化的“互联网+海关”,使海关服务更加规范、智能、便利、透明。

(一)建立网上办事的统一标准,全面优化业务流程,推进海关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全程在线、利企便民。

(二)建设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海关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融入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基础先行、急用先上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互联网+海关”建设。2017年,统一网上办事标准,建成一体化平台,基本实现对业务领域全覆盖。2020年前,不断完善功能,融入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22. 积极稳妥推进海关监管管理体制改革。
 
    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来推动海关监管管理体制改革。以全国海关关键业务集中处置和各方协同监管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海关机构重组、制度重构、流程再造,实现海关监管的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全面深化“瘦上强下”改革,完善法治、科技、人力资源、财务装备等方面的相关配套保障机制,改进内部控制、绩效考评等办法和制度。
 

专栏11  全面深化“瘦上强下”改革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建立人力资源动态调整机制、人力资源配置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

(二)扩大综合保障一体化管理模式试点范围,发挥综合保障整体效能,逐步复制推广。

(三)建立机关干部在基层一线经受锻炼长效机制,继续从总署机关选派人员到基层挂职,从直属海关抽调骨干力量到总署学习锻炼。

(四)完善人力资源关区内、跨关区统筹调配及对口支援机制,推广汕头、江门海关支援深圳海关的成功经验,扩大试点范围。

(五)适应海关监管管理体制改革要求,优化海关人力资源配置。


    23. 深入推进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
 
    破除部门、关区、业务条线之间的藩篱,以优化三级事权、整合机构职能、再造通关流程为核心,以“两中心三制度”为结构支撑,构建全国通关一体化管理格局,推动海关整体改革,打造先进的、在国际上最具竞争力的海关监管机制。通过建设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实现全国海关关键业务集中统一执法,指令直达一线。通过实施“一次申报、分步处置”、改革税收征管方式、优化协同监管三项制度,把安全准入风险排查和税收征管作业相对分离,拓展监管时空,进一步厘清关企责任边界,强化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之间、口岸海关与属地海关之间、监管通关与稽查缉私三支执行力量之间的协同监管。“两中心三制度”紧密联系、相互联动,突出“监管做加法、手续做减法”,实现指挥权上收、执法统一、研判处置集中、基于专业分工的作业相对分离、管理和作业智能化,提升全国海关整体监管效能。
 

专栏12  推进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

(一)建立总署直管的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加强对全国海关业务风险的集中分析、统一研判,指令直达一线。

(二)实施“一次申报、分步处置”通关模式,再造通关流程。把安全准入风险排查和税收征管作业相对分离,拓展监管时空。

(三)改革税收征管方式。明确企业如实规范申报归类、价格、原产地等税收要素和及时足额缴纳税款的责任,海关将税收要素审核由集中在通关环节拓展到全过程抽查审核。

(四)推进功能型海关建设,按照业务布局和监管链条中的不同位置,让不同海关做不同的事,配不同的机构和人力,实现各海关单位协同监管。

2017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完善“两个中心”和“三项制度”建设,基本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2020年,一体化通关管理格局全面建成。


    24. 改革税收征管方式。
 
    强化企业如实合规申报、依法纳税的责任,充分发挥属地海关在纳税人管理方面的作用。通过企业自行申报、自缴税款、自打税单的方式,明晰征纳双方的责任边界。推动税收征管申报要素审查,由事中逐票审查确定向全过程抽查审核转变,实现税收征管作业的前推后移。按照风险可控、便捷纳税的思路,协调推动税则号列的简化。优化归类一致性协调解决机制,实施归类尊重先例制度,简化归类争议处置程序。深化新技术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应用,建设专业化验估队伍,提升验估工作水平,完善海关税收风险防控模式和工作机制。发挥行政裁定、预归类、预审价、原产地预确定等优质公共服务的作用。完善企业纳税信用管理机制,运用金融创新成果丰富税收担保方式,建立与企业信用等级相衔接的税款担保制度,引入第三方信用担保模式、研究增加可以用于担保的财产和权利等,实现税收担保形式的多元化和个性化。优化税收征管考核,强化依法征管、科学征管、综合治税,努力实现应收尽收的目标。
 
    25.构建新型保税监管模式。
 
    全面深化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业务改革,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创新升级。创新监管模式,突出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守法自律,建立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的“进、出、转、存、销”保税监管体系。优化作业流程,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把风险研判机制贯穿于保税监管全过程,提高保税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拓展保税功能,充分发挥保税监管制度优势,在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的基础上,促进加工贸易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多元化发展。加强内部协作配合,完善外部协作机制,增强改革协同性,提高内外部共管共治效能,形成监管合力。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从类型、功能、政策、管理等4方面推进整合,从产业结构、业务业态、贸易方式、监管服务等4方面实现优化,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创新升级。
 

专栏13  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

(一)加快存量整合。

推动符合条件的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为综合保税区。对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复核评估,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及运行效益较差的,责令整改、核减面积或予以撤销。

(二)完善管理制度。

修订完成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监管办法》。构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绩效评估体系,健全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要求相适应、相配套的制度体系。

(三)加快复制推广创新制度。

加快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成熟的创新制度措施。积极推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选择性征税政策、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先行先试。


    26. 完善企业信用管理。
 
    积极融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海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工作,制定并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促进外贸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创建良好进出口信用管理环境。将企业信用管理全面融入通关一体化改革,形成鼓励企业自律的信用约束机制、信息互联共享的协同监管机制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监管机制,将“由企及物”管理理念落到实处。进一步深化关企互信合作,动态调整企业信用等级,促进外贸综合服务、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发展,构建关企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严把认证质量关,以高质量的认证支持AEO国际互认合作,打造AEO国际海关互认合作升级版。
 

专栏14  海关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工程

(一)积极开展企业信用培育。强化对企业的事前辅导,引导更多企业诚信经营。完善海关企业协调员管理制度,推广应用关企合作平台,构建海关与企业更为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科学、客观开展企业认证。提升企业认证人员专业素质,严格按照认证标准和程序作业,加强认证质量绩效考核和督导检查,提升企业认证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落实“由企及物”理念。以信用管理为基础,按照风险可控的原则,制定与通关一体化相衔接、切实可行的差别化管理措施。

(四)主动融入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海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大力推进联合激励、联合惩戒,形成多部门协同治理的新局面。

(五)深入推进AEO国际合作。加快AEO国际海关互认步伐,支持企业“走出去”,将企业守信激励的政策红利覆盖到由境内至境外的国际供应链全程。


    27. 优化完善海关稽查制度。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海关稽查条例》,构建后续监管新模式。试行稽查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全面提升稽查依法行政水平。实行“多查合一”,研究实施属地型海关以后续监管为主的功能化改造,推进后续监管职责和力量的集约化,有效支撑通关一体化改革。深化主动披露改革,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完善海关稽查引入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工作机制,提高稽查专业化水平。推进实施机动稽查制度,统筹使用后续监管力量。深化常规稽查改革,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对稽查执法的干扰。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专项稽查核查力度,不断提高稽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8. 建立健全新型贸易业态监管模式。
 
    积极应对贸易碎片化的挑战,增强寄递渠道安全准入和税收风险的防控意识,完善进出境快件综合监管模式。研究完善适应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发展特点的监管模式,优化通关作业流程,大力培育新型产业贸易服务链,为我国外贸发展打造新引擎、塑造新优势。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并尽快将综试区经验复制推广至全国范围。落实国务院“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民营企业出口提供通关、退税、融资等服务”的要求,助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整合国际金融、国际物流服务资源,培育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完善市场采购贸易监管模式,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对接国际市场的便利通道,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发展,培育若干个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扩大商品出口。
 
    (七)法治强关,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海关。
 
    切实将依法行政作为第一位的要求和基本准则,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固本强基,清理不切实际的制度规范,完善基础业务制度,狠抓制度刚性执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改革创新、推动职能转变、增强把关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29.完善制度体系,依法设权。
 
    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规章制定程序,推进立法精细化。完善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度。健全立法项目论证制度。完善由法规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起草综合性规章制度。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或评估规章草案。定期开展立法后评估,提高立法科学性。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积极推动《关税法》《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口岸工作条例》等重大立法项目,加快出台海关改革发展亟需的法律规范,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扩大基层一线关员的立法参与,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海关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30.健全决策程序机制,依法决策。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决策议事机构的工作规则,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提高论证质量。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具有海关特色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党组会、办公会等会议讨论。
 
    3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行权。
 
    编制《海关总署权责清单》、《海关系统权责清单》、《岗位权责清单》,形成相互补充、各有侧重的海关权责清单,与《海关法》、《业务操作手册》共同构成海关权力运行的指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最大限度缩小和有效规制自由裁量权。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广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涉嫌走私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专栏15  编制海关权责清单

(一)编制《海关总署权责清单》和《海关系统权责清单》。

落实国务院试点工作要求,对海关权责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以清单形式列明权责类型、权责事项、实施依据、履责方式、履责方式依据、追责情形等内容,并逐项提出取消、下放和保留的意见,形成《海关总署权责清单》和《海关系统权责清单》。

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每个权责事项的承办主体、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切实减少工作环节,方便群众办事,优化权力运行。将权责清单及流程图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编制《岗位权责清单》。

在《总署权责清单》、《系统权责清单》基础上,将每一项权责事项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岗位,明确各个执法岗位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岗位职责),为履行职责可以行使什么权力(权力事项),行使权力的具体要求(履责方式),以及违反相关履职要求应当承担的责任(追责情形)。通过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关员依法履责意识,提升执法理念,同时明晰责任边界,防范失职渎职风险。

    32.强化制约监督,依法制权。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执行报备规章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健全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加强海关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内控机制建设,筑牢基层自控、职能监控、专门监督“三道防线”。建立与通关一体化相适应的内控机制,加强对改革风险的分析研判及重大决策部署督促落实。推行内控节点指标体系的清单式管理,推动内控节点内嵌信息化系统。以HL2008系统集约化改造为基础,强化科技控权,完善监督回路。开展内控监督评估,加强内外部风险双析双控,切实发挥好内控“防风险、督落实、助改革、强管理、促廉洁”的作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完善海关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重点领域的海关信息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性,加大问责力度。
 
    33.强化应对能力,依法化解矛盾。
 
    加大普法力度,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深入开展海关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关警员法治观念。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完善行政调解机制,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探索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
 
    (八)人才强关,增强海关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始终将人才作为支撑海关发展的第一资源,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实现发展造就人才、人才支撑发展。
 
    34.突出实干成才导向,推动海关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
 
    立足岗位成才,拓宽人才实践锻炼渠道,强化具有海关特色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荣誉感,引导广大关警员根据岗位需要和自身特点努力成才。建立适应改革创新的“专通兼备”人才培养机制,在实践中发现和培养一批业务精、科技通、管理强的复合型人才。完善海关专家制度,有针对性地造就一批适应海关职业化、专业化需要的专家人才。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流得动、用得好。健全有利于人才向基层、中西部流动的政策体系,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和民族地区海关人才支持计划,探索差别化引进和使用人才,边远艰苦地区海关招录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降低门槛。
 
    35. 完善人才管理机制。
 
    打造更具竞争力的人才管理制度,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打通人才流动、使用、发挥作用中的障碍,逐步形成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管理制度体系。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真正让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建立科学规范、全面准确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发挥管理导向作用,营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浓厚氛围,让想干事、肯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有更好的用武之地。
 
    36. 改进人才培养机制。
 
    深化教育培训改革,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注重人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完善海关院校教育、干部培训、在职教育等多维度的海关人才培养体系。实施“十百千”青年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健全对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制定青年人才开发计划,掌握一批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名单,作为各类高层次人才的苗子,及早纳入视野,跟踪培养。完善干部交流机制,按照不同岗位特点开展内部定期交流,加强海关与地方政府间的干部双向交流,提升海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专栏16  实施海关人才发展工程

(一)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

在重大改革项目和前沿业务项目设立重点领域创新团队,重点支持和培养一批中青年创新型人才。在直属海关层面设立一批创新工作室,支持和鼓励基层创新。

(二)行政领导人才培养计划。

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研究制定《2016-2020年海关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着力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的知识、专业和工作经历结构,科学进行班子调配。培养选拔女性领导人才和少数民族领导人才,做到系统培养,择优使用。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和使用。

(三)完善海关专家制度。

制定海关各类专家的认定标准,合理设置专家层级、规模和任期,完善专家评任条件、方法和程序,建立健全海关专家管理体制机制和重大业务决策专家咨询制度。

(四)“十百千”青年人才培养工程。

制定青年人才开发计划,选拔海关十大杰出青年人才、百名拔尖青年人才和千名优秀青年人才,作为各类高层次人才的苗子,及早纳入视野,跟踪培养。

(五)边远艰苦地区、边疆民族地区海关人才支持计划。

每年组织安排沿海发达地区海关干部到边远艰苦地区、边疆民族地区海关带班培训。拓宽边远艰苦地区、边疆民族地区海关选人进人渠道,加大边远艰苦地区、边疆民族地区海关人才培养资金投入。

(六)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依托海关院校教育、干部培训、在职教育等方式,每年对人才队伍进行专门知识更新培训。

(七)国际人才培养工程。开发国内与国际两种人才资源,加大国际人才培养和推送力度,增强中国海关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37. 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

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用事业、待遇、感情吸引和留住人才。加强海关文化建设,弘扬海关“爱国、厚德、增信、创新、奉献”核心价值观,完善人才评选表彰制度,依法依规加大福利保障力度,提高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保障水平。稳步推进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拓宽关警员职业发展空间,增强关员职业荣誉感和获得感。加大对关警员正当权益的保障力度,合理制定考核指标和操作要求,降低关警员执法过程中出现违规甚至渎职追责的风险。

五、实施保障

(一)充分发挥海关各级党组(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升海关各级党组(党委)战略思维能力、统筹施策能力、抢抓机遇能力、依法执政能力、防控风险能力,为海关改革发展定好向、掌好舵。自觉地把海关工作放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把握,坚持在大局下行动,议大事、抓重点,完善党组(党委)研究发展战略、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增强海关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正确把握改革大局、自觉服从服务改革大局的意识,提高海关各级领导干部谋划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强化海关各级党组(党委)保落实意识,通过管干部、聚人才,建班子、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带领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完成中心工作,把党中央国务院精神和总署党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加强海关各级党组自身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抓党建的主角主责主业意识,切实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保障作用。

紧紧抓住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以党建工作引领保障海关把关服务各项工作。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和“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将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增强“四个意识”上更严,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铸就绝对忠诚之魂,做忠诚的“国门卫士”。在坚定理想信念上更严,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凝心聚魂,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在落实“两个责任”上更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海关各级党组(党委)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在纪律约束上更严,继续深入推进准军事化纪律部队建设,以严的标准、严的纪律、严的措施管住、管好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四个服从”,坚持“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在党内政治生活上更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突出抓住思想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正确选人用人、批评和自我批评、执行好民主集中制等关键环节,营造海关政治生态的“青山绿水”。在党内监督上更严,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防微杜渐。在干部管理上更严,树立起鲜明的价值观和正确导向,严格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选拔、使用干部,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落实责任,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立体化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坚持严管与厚爱有机统一,对关警员政治上关爱、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精神上激励,激发干部队伍职业荣誉感和干事创业的信心,充分调动广大关警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全国海关推进改革发展的共识和力量。

(三)强化战略研究和统计分析,提升辅助决策能力。

拓展研究视野,强化对中央和国家重大政策问题的研究,积极开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宏观政策研究,提高服务宏观决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海关政策研究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研究资源的整合,做大做强总署机关研究力量,加快海关智库建设,积极开展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研究,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海关提供理论支撑,为海关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加强税政研究,积极参与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完善。强化海关统计分析,依托大数据分析挖掘技术,实现对有关数据的深度挖掘和精准分析,提高对行业、贸易、税收等发展变化的统计分析预测能力。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开展进出口监测预警,加大对进出口运行状况和走势的分析力度和监测频率,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增强监测预警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前瞻性,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

(四)推进业务科技深度融合,有力支撑改革发展。

树立改革、法规、业务、科技“四位一体”理念,强化海关业务科技一体化的顶层推进机制。以科技应用创新为引领,实现科技应用与业务需求的无缝衔接,做好推动海关业务创新、提升管理效能的“加法”。以全面信息化和科技设备的广泛应用为支撑,推动海关业务管理的集约、精准、简化、协调,做好再造业务流程、消除重复劳动和低效无效劳动的“减法”。完善科技项目决策机制,严格署级、关级项目立项管理,完善项目论证审核机制,统筹整合业务需求,切实去重复、去烟囱、去无效,杜绝项目重复建设。加强科技资源的统筹,促进业务科技的创造性融合,增强海关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做好服务我国改革开放大局、为实现引领型发展加力增效的“乘法”。在支撑和保障海关现有业务的前提下,有计划地研究引入新技术、新设备,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再创新,改革和优化海关的作业模式和执法方式。
(五)加强资源战略管理,突破发展瓶颈。

突破关区和业务线条限制,以“业务流动替代人力流动”,推广“机器代人”,建立与一体化通关管理格局相适应的海关资源战略管理框架。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推进资源战略管理,建立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精准配置、精准应用人、财、物等各类资源,以最小合理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推进人力资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通过机关职能精简化、业务流程集约化、现场管理智能化、装备配备现代化,实现瘦身健体、既瘦又强。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好海关改革发展的需要。提高关务保障水平,加强海关装备设备管理,用好海关装备设备、资产等资源,切实做到管理到位,物尽其用。推进科技装备创新,加大海关专用装备研发力度,加强先进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新型技术手段应用。加强边关建设,在资金、项目安排、人力资源机构调配以及文化建设等方面,坚持向边关倾斜,改革完善东部沿海海关对口支援边远艰苦地区海关工作,进一步提高边关把关服务能力。

专栏17  边关能力建设工程

(一)人员经费保障和项目经费保障方面。

优先考虑边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改善陆地边境地区海关办公、生活条件等项目需求给予资金倾斜。

(二)装备保障方面。

针对边境地区边境线长、监管难度大、反恐维稳任务重等特点,加大对边境地区海关集装箱检查、辐射探测设备等监管查验设备的配备力度。

(三)人力资源机构调配方面。

加强边关领导班子建设,选拔任用能力强、素质高干部充实到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海关;开展干部对口支援,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支援力度;加强与中央编办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支持在边境地区具备一定条件的对外开放、扩大开放口岸及海关业务集中地设立海关机构。

(四)文化建设方面。

加大边关文体设施投入,加强“四室一场”建设,活跃关警员文体生活。深化边关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激发边关干部爱岗敬业精神。深化拓展对口文化支援项目,不断提升边关干部职工文化素养。
 

(六)强化综合管理,筑牢发展根基。
不断加强总署和直属海关单位机关基础工作,健全办公运行机制,狠抓纪律作风,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明晰三级事权,理顺职责,形成决策科学、运作高效的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优化业务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基层的规范化水平,增强基层执行力。健全公共关系机制,有针对性加大新闻宣传力度,树立海关良好形象。优化考核评估机制,改进业务考评,提升指标的科学性、指导性、可比性,探索形成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分类实施、简便易行的海关队伍平时考核机制。

(七)加强督察审计,严肃问责不贰过。

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实现审计全覆盖。深化海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加大任中审计力度。优化审计资源配置,统筹开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稳步推进审计制度创新,探索“互联网+内审监督”模式,深化联网审计、交叉审计等。完善审计成果运用机制,及时移送审计发现的涉嫌违纪问题线索,加大审计问责力度,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坚决杜绝前审后犯、屡审屡犯的现象发生。完善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督察工作机制,发挥好督察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作用。深化随机督察、在线督察,推行督察项目清单式管理,推动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

(八)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廉洁海关。

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改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深化政治巡视,进一步提升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能力和水平。着力扎紧制度的笼子,狠抓《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反腐败的政治定力,坚决查办各类腐败案件。坚持挺纪在前,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为海关改革发展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环境。

六、实施安排

做好“十三五”时期海关工作,为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国海关必须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凝心聚力,精心组织,统筹开展,扎实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总署成立“十三五”海关发展规划实施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发展规划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研究室承担。全国海关各单位、各部门要相应成立实施发展规划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发展规划的推动落实。

统筹协调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的科学性,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正确处理好落实发展规划与全面深化改革、有效履行职责等关系,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一盘棋”思想,加强分工协作,密切联系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发展规划的实施。

狠抓督导落实。将实施发展规划列为总署重大决策事项专项督察内容,分别于2018年和2020年年底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单位、各部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以适当形式通报全国海关。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发展规划的目标和要求,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开展定期评估与日常督察督办,认真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做好实施保障。加大发展规划专题宣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调动全国海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围绕发展规划实施,科学配置相应管理资源,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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