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农牧业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农牧业局,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药监察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7〕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30号)要求和农业部统一部署,结合我区畜禽屠宰实际,为进一步整治畜禽屠宰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畜禽屠宰监管,保障全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农牧业厅决定2017年继续组织开展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现将《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