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局及各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监督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天津市监督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实施方案
2.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监督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2017年2月28日
天津市监督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监督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食药监食监一〔2016〕15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大型企业)质量安全监管,监督大型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监督我市大型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改善食品安全保障条件,发挥行业引领示范作用。
二、工作分工
(一)市市场监管委负责组织制定监督大型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区局开展工作。
(二)区局负责监督大型企业落实《指导意见》,分析总结工作情况。
(三)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和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负责大型企业技术支持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3月)
各区局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食品生产监管实际,统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填写《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统计表》(见附件1),并于2017年3月31日前报市市场监管委食品生产监管处。
(二)培训推动阶段(2017年3月)
1、组织召开座谈会
市市场监管委组织相关区局和大型企业召开工作座谈会,围绕大型企业有效落实《指导意见》问题,面对面交流研讨,广泛听取区局和大型企业的意见建议,完善工作方案,有效推动大型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开展专题培训
采取网络教育、现场教学和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和大型企业管理人员的专题培训,提升食品生产监管效能。
(三)组织落实阶段
1、落实主体责任
各区局要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监督指导本辖区内的大型企业制定执行计划,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首负责任,以及法定代表人和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的责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过程管控;积极推广国际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加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问题主动报告制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切实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严格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2、落实监管责任
各区局要建立大型企业监管档案,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产〔2016〕93号)和年度监管计划的要求,确定大型企业风险等级和监督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大型企业风险防控问题清单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覆盖”基础上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做好大型企业证后审查工作。扎实推进数据监管,有效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
加大对大型企业的抽检监测力度。市市场监管委对大型企业实行“双覆盖”抽检,即获证在产大型企业全覆盖,生产食品品种全覆盖,并专门发布大型企业抽检信息。各区局应结合辖区实际,开展好大型企业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抽检监测工作。对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实施重点抽检、跟踪监测,提高抽检监测的靶向性。市稽查总队要加强监督抽检后处置工作,依法监督大型企业落实整改要求,召回不安全食品并依法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大型企业产业链条长、涉及环节多、产品辐射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区局、各大型企业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加强领导,认真分析本辖区内大型企业食品安全整体状况,精心组织,统筹规划,监督大型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区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因时因地监督大型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方案能落实、措施可操作、工作见成效。
(三)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地域实际,明确工作的目标要求、责任部门和工作时限。要抓好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注重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有效推进大型企业监管工作取得时效。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区局要把监督大型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安排,准确掌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市市场监管委将适时对重点区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任务进度实施及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局要及时汇总分析监督大型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要注意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向市市场监管委和区政府报送相关信息。请各区局于每年12月10日前填写《监督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考核表》(见附件2),报市市场监管委食品生产监管处。市市场监管委将适时组织经验交流,建立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联系人:杨玲
电话(传真):27182059
邮箱:杨玲OA邮箱
附件:1、 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统计表
2、 监督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考核表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