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的工作意见
为了切实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农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2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38号)精神,结合南通实际现状,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和市场流通网(简称“三网”)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水平为目标,大力推进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的建设、农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促进全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逐步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安全消费需要,为推进小康社会的议程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统一领导,牵头单位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其他部门联合行动,全社会广泛参与。
2、坚持以人为本,方便农村群众的生活,保障农村群众的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
3、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提升传统流通业和发展现代流通业相结合,完善市场机制和培育农村流通主体相结合,规范市场秩序和扶优扶强相结合。
4、坚持科学统筹,以点带面,分步推进,全面实施。
三、总体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建成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农村现代流通网和初步形成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2007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镇(街道)村(居)覆盖面达100%,到2008年底,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网镇(街道)村(居)覆盖面达100%。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基层组织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食品质量预警机制和案件移送机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努力实现使我市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的良好局面。
四、具体要求
(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建设。
各级政府对本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组织领导当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各县(市)区政府要把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对下级政府开展检查和考核;对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也要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二是落实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进一步理顺各监管部门的职能分工,明确监管责任,做好各环节之间的衔接,避免监管的重复、空隙或盲区;三是要严格实施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划定监管责任区,落实监管责任人,实行责任考核。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理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严格执行食品安全零报告制度。五是要着力加强乡镇一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软硬件建设,力求达到“五个一(一间办公室、一部电话、一套工作制度、一本工作台帐、一块牌子)。
(二)群众监督网建设。
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构筑各方积极参与、信息渠道畅通的群众监督网,扩大监管基础,加强监管力量。一是建立基层食品安全监督站。在乡镇、村统一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站”并挂牌,要求软硬件到位,覆盖面达100%。二是充分发挥群众消费维权组织的作用,完善基层食品安全信息监督网络。在市县两级消费者协会的基础上,在乡镇、街道设立监督站或消协分会,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聘设监督员,并做好监督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提高其监督能力,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消费维权监督网络。三是充分发挥舆论和其他社会监督的作用。重视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力量,拓宽食品安全信息渠道,扩大群众监督基础,形成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发挥各有关监管部门基层信息员、协管员和监督员的作用。建立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制度,实行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者进行奖赏。
(三)现代流通网建设。
1、具体目标
年全市建立乡级放心店131家以上,村级放心店1282家以上。全市各县区乡镇连锁超市和行政村放心店的覆盖面达70%,到2008年底达100%。
2、工作要求
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对于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扩大农村消费具有重要意义,是广大农民的迫切需要。一是要大力发展现代流通网。各地要依托万村千乡工程,加强与经贸部门的沟通,通过调研,掌握全市已建成的农家店的资料,将其纳入到农村现代流通网的建设中来,并按照“标准化农家店”的要求进行管理。农村要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农村连锁网点,发动和鼓励地方流通龙头企业,在农村建立连锁经营门店,实行商品配送。要发挥农村现有社会商业资源作用,采取自愿、公平、择优的方式,在每个行政村已有的食品经营店中选择1-2家较好的商店进行改造规范。二是严格实施准入管理。各地要严格对标准化农家店的卫生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核把关,督促其积极建立健全购销台帐,符合要求的农家店统一向县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对验收符合条件的,由有关单位颁发放心店店标,标牌分为:村级店牌和乡镇店牌。农家店的管理将逐步实现统一牌匾、统一制度、统一标识、统一台帐、统一承诺等“五个统一”。三是加强对农村食品经营单位的日常巡查与督查工作。对已取得“标准化农家店”的经营单位要加强台帐、食品质量等方面的检查,防止质量下滑,食品流通管理部门在有效期内对取得称号的放心店每年要进行1-2次监督性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对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放心店,将由授牌机构取消其标准化农家店的称号,收回标牌,并予以公示。
五、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全面推进“三网”建设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为民办实事内容中。“三网”建设由各地政府统一领导,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协调,食品监管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三网”建设重点项目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研究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参与部门要有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主动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进“三网”建设,保证食品安全,是党和政府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之所在。要广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和举措,宣传“三网”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群众监督机制和农村放心店的宣传推广,及时报道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知识和常识,提高干部群众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各方关心、支持和参与“三网”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研究出台扶持政策。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大对“三网”建设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解决统一纳税、简化登记手续等问题,促进农村现代流通网建设。
(四)加强督查考评工作。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三网”建设实施进度和落实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县(市)区要把“三网”建设纳入当地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考评内容,列入“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范围,促进“三网”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三网”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将作为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