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0部门联合签发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7〕23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各级质监部门要加大对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力度,落实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制度,妥善应对食品相关产品突发事件,确保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产品安全。
联系人:芦保华 联系电话:0311-67568103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8月7日
详见附件。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