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管控和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全力护航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药大检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农办农〔2017〕24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区农药大检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定于2017年9月上中旬—10月上旬在全区开展为期1个月的农药大检查。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关于开展全区农药大检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