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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大庆市2017年餐饮监管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庆食药管发〔2017〕9号)

   2017-03-15 703
核心提示: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局直属单位:  为切实落实省食药监局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工作,统筹安排餐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局直属单位:
 
  为切实落实省食药监局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工作,统筹安排餐饮监管重点工作任务,严控餐桌食品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我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现将《大庆市2017年餐饮监管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9日
 
  大庆市2017年餐饮监管重点工作推进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为引领,以落实“四个最严”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宗旨,全面推进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强化集中聚餐区域建设,推进落实餐饮经营者主体责任,狠抓日常监管,严格治理整顿,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防控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提升我市餐饮消费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二、总体目标
 
  以确保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为底线,切实落实餐饮经营者主体责任,有效提高餐饮行业自律意识,及时消除餐饮食品安全隐患。2017年力争餐饮单位持证率达到85%,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集体配餐、中央厨房、旅游景点内餐饮单位持证率达到100%;持证餐饮单位量化分级评定率和风险分级率达到100%;全市“明厨亮灶”创建达到全市餐饮总数的20%,创建“寻找笑脸就餐”示范单位100家,创建示范街9条、饮食特色街区9条(每个县区2条)。
 
  三、工作任务
 
  (一)狠抓基础工作,推动行业监管规范化。
 
  一是规范许可审批工作。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大庆市食品小经营核准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许可(核准)标准,规范办证审批流程。加强食品经营许可监督检查,强化许可后经营条件合规性监管,进一步做好已停业、多年未经营的“死证”注销工作。二是开展无证清理工作。要全面摸排辖区餐饮单位无证经营实际情况,尤其要摸清辖区内小餐饮和校外托管机构情况,加大对各类无证餐饮单位的指导力度,对具备许可(核准)条件的,积极督促引导办证,对暂不具备许可(核准)条件的,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达标,对不具备基本条件且不积极整改的,要坚决依法从严查处。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完成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工作,并将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量化分级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按规定实施表格化日常监督检查,规范执法痕迹,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充分利用“互联网+”和信息云技术,积极探索“互联网+”的智慧监管新模式。四是落实行业主体责任。指导餐饮单位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强化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考核,提高行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实施餐饮操作规范,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推进高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接待宾馆开展快速检测,严把原料关,严控加工过程。
 
  工作要求:
 
  第一阶段:2017年1-3月,摸清辖区底数,掌握无证经营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工作措施;与教育部门会商解决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无证经营问题;对许可审批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开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学习培训,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学习领会省局量化分级管理和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要求并按时推进。
 
  第二阶段:2017年4-9月, 5月1日前完成现有持证餐饮单位信用档案建立; 5月1日启动小餐饮、校外托管机构、现场制售的核准工作; 6月份市局对各县区许可(核准)和无证清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办; 7月底各县区量化分级评定和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就能完成总数的60%;行业自律建设自行推进。
 
  第三阶段:2017年10-12月,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餐饮单位持证率达到85%,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集体配餐、中央厨房、旅游景点内餐饮单位持证率达到100%;持证餐饮单位量化分级评定率和风险分级率达到100%。大型餐饮单位100%设立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部门,门店100%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推进创新治理, 带动行业提档升级。
 
  一是深入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各县区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将高校园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等作为重点区域,将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和大型以上餐馆等作为重点单位,采取与行政许可和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将 “明厨亮灶”作为量化分级动态评定的重点内容,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实施“明厨亮灶”,引导新开办的餐饮单位按照“明厨亮灶”建设标准规划布局。进一步落实教育主管部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积极争取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建设改造资金投入,同时依托明厨亮灶建设,进行视频管理。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试点工作,借助安装的监控设备,依托网络传输技术,实现远程终端实时监控。二是继续开展“寻找笑脸就餐”示范创建活动。结合省局“看脸选饭店”工作安排,进一步深化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全面规范量化等级评定和公示管理。完善“寻找笑脸就餐”示范单位公示及查询渠道,除在门店悬挂公示灯箱外,各县区局应在门户网站设置相应栏目公布辖区内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结果和“寻找笑脸就餐”示范单位信息,扩大消费者对于脸谱的内涵和“寻找笑脸就餐”活动的知晓率。三是开展餐饮示范街(区)建设。加强餐饮聚集街(区)、餐饮特色街(区)建设,积极协调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采取媒体宣传发动、典型示范引领、举办现场会等工作举措,进一步鼓励经营者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经营环境,以点带面提升餐饮整体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对已创建的示范街、店进行全面复核,对已达不到示范标准的街、店要及时收回示范公示牌。
 
  工作要求:
 
  第一阶段:2017年1-3月,深入总结2016年工作经验,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各县区3月底前上报工作推进计划。
 
  第二阶段:2017年4-9月,从3月份开始,每月25日上报各项创建工作推进情况;适当时机召开“明厨亮灶”工程和餐饮示范街、餐饮特色街区建设推进现场会; 7月底各县区上报推荐“寻找笑脸就餐”示范单位名单,8-9月份市局对推荐单位进行全面复核。
 
  第三阶段:2017年10-12月,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各县区“明厨亮灶”创建达到辖区餐饮总数的20%,城区内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达到100%;创建“寻找笑脸就餐”示范单位100家,创建示范街、饮食特色街区共18条。
 
  (三)开展重典治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一是开展高风险环节整治。以城乡结合部、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消费聚集区、交通沿线等为重点区域;以集体聚餐、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为重点对象;以重大节假日、中高考、夏秋季食物中毒高发期等为重点时段,以原料采购、过程控制、食品贮存、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为重点环节,以使用劣质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动物及其制品、“一非两超”等为重点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和治理整顿。二是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整治。对全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资质、证照、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全面清查,通过开展现场检查、责任约谈等方式,督促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单位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对于网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依法对入网经营者实行登记、审查许可等义务,依法予以查处或向注册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对于使用套证、在平台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实体店已关门停业或证照过期等违法经营行为的网络订餐店要一律下线,对无照无证从事网络订餐的“黑作坊”坚决依法查处。三是做好抽检及核查处置工作。市局重点对小餐饮、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加工制作的食品和餐饮具进行监督抽检,抽检项目突出国家标准的主要安全项目。各县区要按照全市抽检工作任务要求,投入检测经费,重点对小餐饮等高风险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同时要积极配合省局、市局及承检机构做好抽样工作,并严格按要求时限上报核查处置结果。
 
  工作要求:
 
  第一阶段:2017年1-9月,适时启动专项整治行动,按要求上报整治情况。
 
  第二阶段:2017年10-12月,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实现网络餐订餐经营者监督检查率及建档率达100%,网络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率达100%,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核查处置率达100%。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今年,国家局将全面实施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省局也对餐饮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县区要认清形势,把餐饮监管工作纳入重要日程,迅速安排部署。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
 
  (二)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考核考评。各县区要把餐饮监管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重点工作项目将全部纳入2017年全市工作目标考核项目,对专项工作的组织推进、创新举措、取得成效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市局将按计划开展“双随机”检查和飞行检查,并定期通报检查结果。
 
  (三)加大经费投入,给予政策支持。各县区要加大对餐饮监管执法保障、行业基础设施建设、食品监督抽检等资金投入,保障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给予行业发展的政策倾斜,激发餐饮经营者投入建设和优化管理的热情,带动行业整体水平的全面升级。


 
地区: 黑龙江 大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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