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应急厅、省统计局、省经济合作局、成都海关、四川省税务局、省地震局、省消防救援总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3号)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场监督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相关部门制定了《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现将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0年5月28日
附件: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