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6年以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12个规范性文件废止(详见附件)。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7日
新食药监法〔2017〕97号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2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2件)
序号 | 文号 | 文件标题 |
1 | 新食药监安 〔2009〕15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
2 | 新食药监安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暂行规定 |
3 | 新食药监械 〔2009〕198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试行) |
4 | 新食药监械 〔2009〕198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器械(定制式义齿)生产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
5 | 新食药监保化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现场检查办法 |
6 | 新食药监保化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 |
7 | 新食药监保化〔 2012〕271号 | 关于对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 |
8 | 新食药监保 | 关于规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新增或委托生产品种变更事宜的通知 |
9 | 新食药监械 〔2014〕4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10 | 新食药监食 〔2014〕85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
11 | 新食药监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
12 | 新食药监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生产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巡查办法(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