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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琼食药监办〔2016〕47号)

   2016-09-21 397
核心提示:各市(区)、县、自治县、洋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各市(区)、县、自治县、洋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17日
 
  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琼府办〔2016〕9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公开权责清单、责任清单。在全面公开省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推动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省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一部署要求,公开省局承接、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事项的信息,更新省局网站公布的“行政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代国家总局受理审核转报审批目录、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法规处、审批办、科信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二)公开重大政策措施。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牵头起草处室要在决策前通过省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上网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行业协会和公众的意见,征集意见结束后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协同做好我局“承诺审批制”审批模式在我省其他部门有关领域试点推广工作。(牵头起草文件处室负责,有关处室配合)
 
  (三)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围绕省委、省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和省局年度工作要点以及省领导重要批示,以落实省政府《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工方案》为重点,通过省局网站、新闻媒体等及时公开落实情况相关信息。(食品综合处、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四)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一是主动公开食品药品许可信息。及时在省局网站、省政务中心网站公开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生产许可、药品经营许可,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药品GMP、GSP审查认证等各类行政许可信息。二是及时公开食品药品抽检抽验信息。要求监督抽检、专项抽检、风险监测等抽检检验的计划、结果、汇总分析、风险解读等信息及时公开。对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及涉及生产经营企业的核查处置情况,也要及时汇总公布。三是发布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公告。四是加强消费警示信息公开。依据季节性、区域性、节假日等不同情况的消费特点,有针对性地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五是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和典型案件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及方式公开本级做出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曝光力度;及时公开因严重违反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实施信用惩戒。及时公布产品召回信息。(食品综合处、稽查局、各业务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市县局)
 
  (五)公开重大建设项目、预决算等财政信息。认真做好重大建设项目、资源配置、行政事业性收费、三公经费、预决算等财政类信息公开。(财审处牵头,各市县局、各直属单位、各处室配合)
 
  二、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工作
 
  (六)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对出台重要政策,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热点敏感信息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处室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省局网站、微博、微信、组织访谈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开展解读。解读材料可运用图表图解、影音资料、专题访谈、动漫动画等更加直观的形式展示。根据具体解读内容,适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政策解读工作。(牵头起草文件处室负责,有关处室配合)
 
  (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局长信箱群众来信、《公众互动》群众诉求的收集、整理、转办、督办和回复工作。建立实行舆情即时报告、每日报告、专项报告、月度分析、季度点评、年度总结等常态化工作制度,及时开展舆情分析、舆情预警和舆论引导。涉及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的工作,负责处置的处室要查明情况,联系新闻媒体积极回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必要时组织专家解读。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配合)
 
  (八)加强媒体作用。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重点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增强新闻发布的权威性;加强与商业媒体的合作,提高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的亲和力;加强与网络媒体和新媒体的合作,及时转载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官方信息,增强新闻发布的传播力。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配合)
 
  三、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
 
  (九)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明确有关职责,规范办理程序。加强省局与各单位的协调联动,形成上行下达的机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配合)
 
  (十)加强平台建设。优化省局网站栏目设置,根据工作任务需求,及时调整栏目、更新信息、方便查阅。拓展网站互动功能,推进网上行政审批等便民服务事项的在线办理。推进网站功能建设工作,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进一步增强省局网站的时效性与便民性。加强网站数据中心建设,整合信息资源,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强化与新闻网站的联动合作。(科信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十一)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各处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计划每年举办2次培训班,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配合)
 
  (十二)加强监督考核。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所占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对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将依照《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庸政懒政怠政行为行政问责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追究行政责任;二是对依申请公开信息不按时答复、不按规定提供信息资料的、不按时办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进行处理。三是采取定期检查和个别抽查的方法,对未按时限要求公开的部门责令限时公开,对公开不规范的及时督促予以规范,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地区: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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