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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15〕51号)

   2015-05-14 844
核心提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2011-2015年)》,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努力营造食品药品安全和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积极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社会共治格局,现就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扎实开展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将其作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基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督促责任落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有考核,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引向深入。同时,要加强与教育、宣传、科协等部门的协调,发挥专家、媒体等作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意识。
 
  二、夯实阵地建设,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作用
 
  目前,全区已建立“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站”1001个,覆盖全区97%以上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搭借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学校等单位硬件设施平台,按照“六有” 建设标准(有专人负责、有固定活动场所、有科普宣传栏、有播放宣传资料的设施设备、有统一标示牌、有活动内容记载),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筑牢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工作基础。2015年9月底前,要全面覆盖到乡镇(街道办)、社区和重点场所。同时,要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作用,通过设置宣传栏、播放科普短片、发放宣传资料、免费接受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满足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迫切需求。每个季度末月25日前,要及时将本地区“科普宣传站”建设情况统计表报自治区局新闻宣传处(见附件)。
 
  三、创新活动方式,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科技活动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载体,通过举办“食品药品监管开放日”“假劣药品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校园”等系列活动,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科普知识专题讲座,制作宣传展版、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读本和宣传资料、接受群众现场咨询、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播放科普知识宣传短片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有条件的市(区、县),要充分利用沿街主要街道、文化(休闲)广场的LED大屏,以及长途客车、BRT车载电视、楼宇电视等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短片,努力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水平,推动形成人人关注、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宣讲队伍,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水平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紧紧依托食品、医药监管部门、食品医药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宣讲队伍,深入基层,与群众零距离接触,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事例,向群众讲解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和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各族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六五普法”,每季度要组织专业宣讲人员到社区(村)、学校、机关、厂矿企业、建筑工地等地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突出食品药品科普知识、食品药品法律法规、食品药品监管动态、食品质量信息等宣传重点,融入群众生产生活,普及科普知识,回应公众关切,强化宣传效果。
 
  五、依托新闻媒体,打造“立体式”宣传格局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拓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载体,加强与当地主流媒体合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优势,利用政务网站、微博、手机报等新媒体宣传载体,以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形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及时发布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情况,常年宣传食品药品基本常识和安全知识,强化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六、加强督促指导,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
 
  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科普宣传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推进科普宣传站建设,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统一印制发放各类宣传单、宣传册、宣传海报、音像制品、宣传教材等。下半年,自治区局将适时对各地科普宣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开展工作调研。
 
  各地(州、市)局要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好工作档案、活动图片、影像资料的收集和材料上报工作。10月30日前上报本地区年度科普宣传工作总结、科普宣传活动照片、科普宣传站建设总结、方案、图片等(每个局不少于10张)。
 
  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公益动漫短片、宣传短片请登录自治区局网站下载(http://124.117.241.150/images/)。
 
  联 系 人:苏梅
 
  联系电话:0991-2631028
 
  邮箱:68482284@qq.com
 
  附件:“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情况汇总表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
 
   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情况汇总表.doc


 
地区: 新疆
标签: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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