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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2013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3-05-30 384
核心提示:  2013年,自治区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国、全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2013年

  2013年,自治区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国、全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2013年全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着自治区工商局提出的“基础工作促规范、重点工作求突破、整体工作提效能”的总体工作思路,积极创新监管手段,提升执法能力,深化效能建设,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水平,努力开创我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继续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2013年继续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上下联动、权责对接、重在落实的工作机制。继续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中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加强指导与督查工作,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盟市工商局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划分网格化监管责任区,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并积极与城镇社区、农牧区乡镇食品监管员、信息员对接。积极建立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工作机制,确保基层食品安全。

  二、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规范化建设

  一是严格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始终坚持先证后照、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原则。加强流通许可工作的服务性和规范性建设,促进许可与监管的有机衔接。进一步细化食品安全隐患较高的食品经营许可准入措施,减轻日常监管压力。严格审查乳制品经营资格,依法对乳制品经营主体及时进行特别标注。二是建立、完善并及时更新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经济户籍库”,切实做到食品经营主体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三是监督检查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的十项制度,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及时发现和查处食品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食品经营者伪造、涂改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违法行为。五是在日常食品监管中,要注意留有执法“痕迹”,每次检查均要将检查整改意见书留存业户备查,让我们的执法工作有据可查,有效防范履职风险。六是积极构建合理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测和风险隐患防控体系,强化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综合利用,切实加大监管力度。

  三、强化监管技术保障,创新监管手段,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食品检测体系建设。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以及各盟市局要制定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年度计划,认真分析2012年度食品抽检结果,合理制定2013年食品抽检的品种、数量与频次,各盟市工商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大对重点食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继续增加食品检测经费投入,尤其是对具有内蒙古特色的乳制品、肉类食品等民族食品继续加强质量抽检。努力加快全区8个具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盟市级食品快速检测中心建设。

  二是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在全区工商系统全面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化建设工程,建成省、市、县三级联网的三大食品安全监管平台:一是以电子记账和电子索证索票为核心的食品安全电子台账管理平台;二是以远程追溯与食品安全预警为核心的食品安全远程监控平台;三是以食品安全信息服务为核心的食品安全服务平台,力争2013年在自治区工商局和盟市工商局在全区的大、中型商场和超市以及食品批发户中推广使用。

  四、进一步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的力度

  1、突出整治重点,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安排部署,2013年我们将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社会反响较大的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重点开展乳制品市场、肉制品市场、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食用油市场以及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专项整治、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等行动。

  2、进一步完善专项整治的措施,注重专项整治的实效。一是各盟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二是自治区局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对重点专项整治,区局派员指导工作。三是专项整治要与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善于对日常监管工作进行梳理,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善于发现问题,更要注重解决问题,建立和完善监管制度、办法和相关措施,把查处违法行为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通过专项整治,查处一批案件,整顿规范一批行业,树立一批典型。五是建立健全专项整治的评估、督察和考核制度,强化专项整治绩效考核,好的表彰奖励,差的通报批评。

  五、有效开展农村牧区食品市场专项整顿

  继续开展农村牧区食品市场专项整顿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农村牧区食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一是严格管控农牧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的源头,强化食品经营配送环节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对食品流动送货车的备案管理和食品经营总代理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监管机制,严格要求食品批发企业实施“一票通”制度,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二是严格监督农牧区食品经营者履行十项制度,全面落实索证索票和“一票通”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三是严厉打击农村牧区销售过期、变质食品以及无证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同时,基层工商部门要积极聘请社区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四是加强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建设,按照食品安全示范店“四个统一”的要求,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和考核办法,扩大农牧区食品经营示范店建设范围,积极推动农牧区食品经营规范化建设;五是加大农村牧区市场食品质量抽检力度,扩大农村牧区食品抽检范围和增加抽检频次。

  六、继续加大对食品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力度

  及时查处流通环节发生的食品违法违规案件,强化食品抽检工作与案件查办的衔接,健全以抽检为发现手段的违法行为信息通告和惩戒机制,整合分析抽样检验数据,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办。加大食品案件的查办力度和经费投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肃查处食品经营者无照经营行为;二是严厉打击食品经营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三是严厉查处经销假冒伪劣、变质过期食品行为;四是严肃查处食品经营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案件查办上实行重点案件专人查办,对影响大、涉及面广的跨地区大要食品案件区局要组织督办。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七、加强食品经营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一是全面推进食品经营者教育培训制度,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化建设实施岗前培训,有条件的盟市工商局设立在线学习和在线考试功能平台,要求食品经营申请者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前必须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掌握和熟悉食品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严格要求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和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的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二是以食品经营者行业协会建设为抓手,提高食品经营行业诚信度,在食品经营行业内形成人人讲诚信的诚信文化和习惯,构建诚信经营市场环境。同时,要充分发挥食品经营者行业协会的组织领导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作用,广泛开展对食品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以及政策和要求,有效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预防性食品经营机制。三是通过积极参与社会化管理创新,构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建立以良性互动为原则的社会化监督体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从多个层面遏制不法经营行为。四是建立食品经营者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记录,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的频次,积极探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模式,建立以食品经营风险等级和信用分类相结合为依据的监管制度,通过风险评估、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定、奖惩机制等方式,探索实行精确化的监管模式,实现不同风险食品、不同经营主体分级分类进行的高效能监管。

  八、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

  2013年,我们将加快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内蒙古自治区工商系统基层工商局(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对《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加快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全程监管体系建设步伐。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需要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商场、超市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建设。

  各盟市工商局要逐级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制度,积极妥善处置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要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和管理制度,明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的公布范围。今年,自治区工商局将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监管舆情处置管理办法》。

  九、强化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基层监管效能

  最大限度的发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执法潜能是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基础保障,2013年,我们首先要从吸纳专业人才,强化干部队伍培训教育,提升履职能力入手,强化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人才保障机制。一是从政策上积极争取增加食品安全监管专业人员,补充现阶段我们面临的各级工商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滞后问题。二是针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口培训,举办一期全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培训(力争在深圳行政学院举办);三是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工作,实行东西部对调评查、互查互学,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四是强化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盟市工商局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积极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通过演练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职工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妥善应对、处置能力和市场控制能力,同时注重与其他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信息互通与相互配合,不断地提高干部队伍的应变和快速反应能力。



 
地区: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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