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黄浦、长宁、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快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研究制订了《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审批实施方案(试行)》(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推进落实。
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联系。
附件: 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审批实施方案(试行)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