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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2013年体制改革创新工作要点的通知(大政发 [2013] 41号)

   2014-02-25 297
核心提示: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市2013年体制改革创新工作要点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市2013年体制改革创新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8日
 
  大连市2013年体制改革创新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一年,体制改革创新面临新形势新挑战,在近年来各项改革取得较大进展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改革推进力度,着力解决深层次矛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就2013年体制改革创新工作要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立足于大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全域城市化建设为主线,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统筹城乡发展,继续加大改革力度,着力消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动力支持和制度保障。
 
  总体要求:在推进体制改革创新工作中,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立足解决大连实际问题与着眼于全域城市化需要相结合,坚持发挥地方能动性与争取国家、省支持指导相结合,坚持加快经济发展与促进社会和谐相结合,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完善政府服务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削减、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应进必进”和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充分授权”,建立重点项目联合审批工作机制。继续推行重要政府信息发布会相关工作制度,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渠道。加快推进电子政务资源整合,全面实施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强化行政投诉办理工作机制,拓展“12345”服务功能。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高质量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有关部门,列在首位的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2.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拓展信源征集范围,使信源单位数量由20家增至30家,实现信用信息100%报送。扩大信用报告应用范围,在使用政府性资金等领域建立信用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信用宣传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和各种传播媒介作用,加大信用知识普及与宣传力度,借助“大连信用论坛”等活动提升“信用大连”知名度。建立健全中介组织监管平台和诚信档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有关部门)
 
  3.完善药品、餐饮服务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GSP(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等四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机制。健全高校饮食档口和中央厨房等餐饮服务单位监管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县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工作机制。推广应用工商所落实第三级网格责任人责任监管模式,强化食品安全、无证照治理、流通环节商品质量、重热点行业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有关部门)
 
  4.健全口岸综合服务体系。加强辽宁电子口岸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逐步实现国际物流执法部门、生产作业单位、代理服务和运输行业的信息化、网络化。加强口岸通关激励和评价体系建设,完善“5+1天”工作制。推进关检合作机制,实现进出口货物“通关单无纸化、直通放行、关检共同查验”。(责任单位:市港口口岸局)
 
  5.推动价格改革。完善油气运价形成机制,适时推进水价、气价、出租车运价及环保收费改革,逐步建立和健全能够反应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治理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有关部门)
 
  6.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依据《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研究起草《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实施细则》,做好户籍准入的落实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7.健全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行为监管机制。制定全面推进网络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工作规范,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进一步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行为监管。(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三、财政、税务、投融资、金融体制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8.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制度改革,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全面落实公务卡制度。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开展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的绩效评价。稳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强化预算监督机制,继续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9.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开展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前期调研,重点放在以风险管理为重点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上,对分级分类管理、专业化评估、风险管理、信息管税等四个方面进行专业化改革。(责任单位:市地税局)
 
  10.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行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债券融资以及股权转让等投融资方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继续有效推进政府融资平台整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有关部门)
 
  11.健全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支持大商所上市期货新品种,推动股权市场和要素市场建设,加快发展债券市场。继续实施股权投资业发展计划,推动设立产业基金和股权投资机构。大力推进企业上市,争取“新三板”试点。继续推进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积极培育金融创新体系,创新发展科技金融、航运金融和绿色金融。(责任单位:市金融局)
 
  12.加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增减挂钩试点、工矿废弃地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闲置土地盘活、科学围填海造地、大项目分期供地”和“争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1”组合措施。制定差别化政策,推进土地精细化管理。坚持“两个清理、三个严格、四个挂钩”,即清理消化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处置闲置用地,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标准、严格用地合同管理,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供地率挂钩、新增建设用地审批与闲置土地处置挂钩、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与调区扩区升级挂钩、节约集约用地指标与区县政府考核评价挂钩,形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倒逼机制。(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
 
  四、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13.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和公司制、多元投资主体股份制改革,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深化企业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更加科学的考核分配和激励约束机制。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外部董事选聘、培训、评价、管理考核机制,健全董事会运作机制。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积极推进跨区域、跨所有制的重组整合。大力推动企业内部资源整合,加快辅业改制重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出资企业的产权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专项管理制度,健全产权登记、资产统计等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完善资产审计、评估管理体系。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有关部门)
 
  14.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实施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打造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维权工作机制,构建中小企业维权法律服务平台。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模式,健全培训工作机制。继续实施“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金融局)
 
  五、人事、收入分配、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15.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制定适应不同行业特点的特殊岗位紧缺人才招聘政策,推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由制度入轨向规范管理转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6.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紧围绕“规范秩序”和“缩小差距”的目标,继续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指导事业单位加大收入分配搞活力度,研究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分配方式,探索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加大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力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制度。积极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推动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7.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军转安置办法,强化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个性化培训机制,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政策和“五包”责任制。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引导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实现就业,引导家庭服务企业有效吸纳就业。加强重点行业企业岗位动态监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员培训、终身培训”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快服务就业的公共实训体系建设。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储备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见习、实训活动。采取政策扶持、培训引导、援助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动失地失海人员就业。健全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统筹推动全域城市化进程中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鼓励全民创业的扶持政策,健全和完善创业孵化制度,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提高劳动者创业成功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
 
  18.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机制。研究全域城市化进程中各类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加快整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加快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深化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研究制定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办法,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统一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探索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继续出台医疗保险惠民政策,适时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建立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与社会平均工资同步增长机制。理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完善医疗保险诚信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居民医保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推进公租房配比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公租房建设、运营、管理良性可持续发展机制,研究出台困难群体公租房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国土房屋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有关部门)
 
  19.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修订《大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逐步建立城市与城镇、农村的南部与北部救助标准相统一的标准体系。积极探索推进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各种专项救助制度为辅助,以临时救助为补充,与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针对因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临时困难家庭的临时救援机制,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实现社会救助全员覆盖。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健全低保家庭收入和财产信息核查评估体系,逐步建立城乡居民经济状况核对长效机制,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水平。积极构建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网格化体系。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探索一业多会,增强行业协会商会自主性和活力。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管理。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信息化系统,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社会组织监管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有关部门)
 
  六、推动农村综合改革
 
  20.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强化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与服务,鼓励和支持承包地向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改革,将增减挂钩与农村土地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相结合,形成“三位一体”的土地综合整治格局。建立健全耕地保护激励机制。科学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探索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分离制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鼓励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海域使用权、林权出资入股的合作经营。(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国土房屋局、市财政局、市有关部门)
 
  21.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主体改革,已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要完善承包经营合同。对于股份制经营的要落实股份制合作经营管理制度,明晰股权。进一步规范林权流转管理制度,加强林权流转登记和监管。(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2.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深入实施农村金融倍增计划,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切实加大对“三农”的资金投放。加强财政杠杆与金融政策的有效配合,落实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创新符合农村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增加农业保险试点品种,扩大覆盖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风险保障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鼓励涉农地区和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大商所上市鸡蛋等农产品期货新品种,指导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生产。(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农委)
 
  七、教育、卫生、科技体制改革
 
  23.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推进学前教育体制改革,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义务教育全域均衡发展,开展区际组团办学,实施城乡教育共同发展试点。推进中等职业教育综合体制改革试点,深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有关部门)
 
  24.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完善新农合制度,推进基层综合改革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逐步实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积极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试点工作。研讨建立乡村医生补助机制和退出机制。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推进实施动态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统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采购机制、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长期合作帮扶机制,打造县域医疗服务中心。探索公立医院管理运营改革,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探索在医疗联合体的框架内整合优质医疗资源。推进总会计师制度,修订完善院长绩效考核办法。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在城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框架内,举办具有国际水准和先进管理理念的高端技术、高端服务的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加快提升医疗软实力中心和基地内涵建设,制定配套政策,完善中心和基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适时实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总额预算管理。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的基础上,建立控制指标与医院服务质量相挂钩的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5.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体系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创造力产业发展示范工程,进一步完善科技创业服务体系和公共科技服务体系。健全企业与在连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机制,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科技与金融结合的长效机制,探索科技银行、知识产权质押等一批新型合作方式,拓宽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以科技成果出资入股,支持创办科技型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工商局)
 
  八、改革试点
 
  26.推进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省级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探索创新适合园区实际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探索多元投融资发展模式,加快投融资平台建设。探索创新港航基金、金融租赁等融资模式。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27.深入推动甘井子区市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探索城市化进程中完善城市管理维护、义务教育、社区管理服务等公共服务保障体制的改革措施。健全功能区管理体制,加强对功能区的要素保障,形成功能区与行政区相融合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新居工程”的运作模式和政策支持,加快农转城涉及的体制转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甘井子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28.积极推进重点镇综合配套改革,加快中心镇建设。全面贯彻实施全域城市化发展战略,在北三市及长海县各选择一个重点镇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在规划设计、支柱产业发展、城镇公共服务、相关制度改革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城镇化跨跃发展,拓宽城镇化发展建设的资源和资金渠道,探索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通过政府推动、规划促动、创新驱动和产业带动,加大中心镇的建设力度,促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环境改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有关部门)
 
  各位副市长按照工作分工对有关改革工作负责,市长李万才和常务副市长曹爱华对上述改革工作负总责。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市政府要求,加大推进2013年体制改革创新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对市政府已确定的其他改革任务,要按照有关部署稳步推进。牵头责任单位对任务实施负总责,各参与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强协作。属于具体改革措施的,要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稳妥推进;属于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的,要抓紧拿出方案,尽快协调落实;属于原则要求的,要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思路和步骤。各责任单位将所承担改革任务的半年和全年进展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汇总上报市政府。


 
地区: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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