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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卫发〔2020〕003号)

   2020-03-19 852
核心提示: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各委直属单位:  现将《2020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各委直属单位:


  现将《2020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6日


  2020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上海卫生健康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思想意识,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卫生健康指标,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不断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力做好新冠肺炎防控,保障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全面实施健康上海战略,深入推进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在先行中彰显担当,在示范中体现作为,以更大的力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更积极的态度服务国家战略和城市发展,以更广的深度维护市民健康。


  一、抓责任,筑防线,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狙击战


  1.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以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城市公共安全为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有力有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底线思维,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间和长三角地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优势,统筹资源,中西医协同,形成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合力,高度关注医务人员、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和车站、机场、学校等重点场所,加强指导检查,确保落实各项政策和措施。


  2.强化疫情监测预警处置。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严格落实疫情监测、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等措施,规范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指导社区(单位)落实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和发热筛查“零报告”。根据疫情发展和防控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疫情分析和风险研判,及时提出防控策略和措施建议。


  3.集中优势做好医疗救治。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强化发热门诊管理,及时筛选发现患者。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全力以赴开展病例救治,及早救治重症、危重症患者,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弘扬中医理念,做好中医药治疗新冠肺炎工作。优化医疗服务管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医,加强个人防护,避免院内感染发生。加强物资保障,全力做好援鄂医疗队工作。


  4.统筹资源加大科研攻关。针对上海疫情防控重大需求,协同相关部门,重点推进临床诊治、与诊疗相关医疗器械研发、快速诊断试剂研发、防控新技术应用、药物与疫苗研发、病原学与流行病学研究等重点任务,推动科技攻关与临床救治、防控工作的高效协同,加大临床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5.科学宣传提升市民防范意识。发挥“发热咨询平台”和互联网在线咨询平台作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避免人群密集场所活动,出现发热症状及时就医,努力减少人际间传播风险。应用“互联网+”技术,强化对市民、一线医务人员、重点行业和领域工作人员等的心理干预。及时、准确、客观通报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市民健康素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6.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认真梳理疫情应对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破瓶颈、补短板、强弱项,创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服务和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加快全科医生培养、分级诊疗等制度建设,提升基层防控能力,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提升本市传染病防控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谋大局,勇担当,服务国家战略和城市发展


  7.实施健康上海行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区实施健康上海行动,建立健康影响评价机制,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推动将健康上海行动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内容。


  8.推进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落实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合作备忘录和相关协议,强化传染病防控一体化。逐步推进示范区卫生健康制度和标准一体化,探索提供不受户籍限制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卫生健康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开放”。扩大长三角医疗质控合作专业面,支持优势专科牵头建立长三角专科联盟。推进“长三角中医药一体化发展”专项规划研究,加强合作交流。


  9.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加强临床研究,落实《关于加强本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推进研究型医院和市级医院临床研究中心建设,支持临床研究公共开放平台建设。推进上海市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中心及其各临床研究中心建设。加强学科建设和重大科研项目管理,做好知识产权工作。


  10.落实健康服务业50条。探索健康服务业项目库建设工作,争取在自贸区新片区、长三角示范区、虹桥商务区实施更加开放的健康服务业相关政策。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社会办医发展,进一步落实健康服务业扶持政策,鼓励连锁化、集团化、品牌化。继续推进临床实验室自建检测方法(LDT)建设,探索卫生健康大数据向健康保险、医疗人工智能研发、临床研究等公共领域依法合规共享开放。


  11.打响健康服务品牌。推进市级医院创建综合及专科类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根据国家要求,支持患者流出多、医疗资源相对薄弱地区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持续推进实施“腾飞计划”,建设上海市临床重点专科,提升市级医院疑难重症诊治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区域影响力,发挥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继续开展新一周期医院等级评审。不断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做好2020年市政府实事项目新建11个急救分站工作。开展国际医疗旅游试点,支持试点机构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上海健康服务品牌。选择一批品牌的社会化全科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市场化家庭医生服务试点。完成“十三五”高端医疗设备引进工作,并有序推进临床应用,进一步提升医疗综合服务能力。宣传、推广新一批“创新医疗服务品牌项目”,持续改善医疗服务。


  三、促改革,惠民生,增强市民健康获得感


  12.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持续推进6家国家试点医院和26家区属医院市级试点工作,强化外部治理,指导医院完成《章程》制订。动态督导各办医主体、各医院科学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加强医疗费用监测,引导医院改善收支结构、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13.推动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立足当前,在科学精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放眼长远,持续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全面启动区域性医疗中心创建工作,做好国家城市医疗联合体试点。探索新华-崇明医联体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降低采购成本,优化收入结构,减轻患者费用负担。继续深化五大儿科医联体建设工作,提升区域性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科服务能力。全面推进东西南北区域中医医联体建设,构建“区域+专科专病”点面结合、全专互补的中医医联体新模式。稳妥推进“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强化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长期照护居民签约的重点覆盖,引导就医下沉。做好本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推进血液保障和康复医疗体系建设。


  14.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加快互联网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发展,探索建设互联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智慧医疗升级版,实现医疗护理服务院前、院内、院外有机无缝衔接。推进“互联网+”医疗便民惠民服务发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提供在线挂号、分时段预约、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与推送、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在确保医疗质量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运用互联网技术为患者在线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服务,以及随访管理和远程指导,逐步实现患者居家康复,不出家门就能享受优质高效的复诊服务。


  15.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推动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提升和建设优化,做好2020年市政府实事项目增设100家智慧健康驿站。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用好签约服务费激励机制,全面开展基于信息化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控。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延伸至产业园区、办公楼宇等功能社区。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平台功能,加强与区域性医疗中心、社会健康服务资源的紧密对接,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级。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大力发展社区诊疗服务,提供以全科为主,专科为协同,常见病多发病专科诊疗,重点开展社区儿科常见病诊疗等服务能力提升。全面推进安宁疗护试点服务,持续推进家庭病床等居家服务,开展社区特色与适宜技术遴选推广,提升居民“家门口”健康服务感受度。


  16.加强药品供应保障。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与使用在医疗机构的落实。规范和推进药品集团采购试点,推动纳入本市医药招采体系。研究探索耗材集团采购试点。强化特殊药品管理,有效落实《上海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工作要求。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与管理工作。开展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和医疗机构药品综合评价,提升临床药师专业能力,开展合理用药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17.加快推进信息化工作。加快推进本市医疗服务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工作,实现全市所有公立医院100%接入率,并就规定的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项目互联互通互认。探索看病“移动支付不排队”,稳步推进与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的系统整合,拓展医疗机构门诊、急诊、住院“全环节”的脱卡支付、在线支付范围。逐步实现统一号源管理。启动健康网三期建设,探索整合医联、医保系统。继续开展全行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保障工作,重点指导行业内单位做好信息系统等级保护2.0。


  四、重预防,提质量,提高公众健康水平


  18.开展健康促进行动。开展“百万市民健康知识大赛”,发放市民健康读本和实用工具,提高市民健康素养。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完成14个区国家卫生区复审,指导健康村镇试点建设,探索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康科普教育公益服务体系,探索信息化手段服务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加大控烟监管执法力度。


  19.提升重大疾病防控能力。启动编制第五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启动精神专科医疗联合体建设。优化传染病综合监测体系,加强监测报告和管理,探索建立区域疾控实验室检测中心,建立实验室检测协同网络。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癌症等重大疾病防治,规范预防接种管理,推进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医防融合”慢性病综合防治机制,做实脑卒中、糖尿病、大肠癌、慢阻肺等筛查,探索口腔健康联合体建设。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风险评估和分级分类服务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和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20.强化卫生应急工作。开展卫生应急核心能力评估,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做好第三届进口博览会、上海国际马拉松赛、F1上海站等重要会议、赛事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21.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做好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牵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标准协作组和本市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推进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和制修订,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做好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实施方案宣贯、业务培训和实施工作。


  22.提升老龄健康服务水平。制定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本市实施意见。推动老年健康宣传、健康管理和健康行动,建立老年人健康服务数据库。继续推动长护险试点。贯彻落实医养结合发展相关意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推进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设置卫生服务站或家庭医生工作室。夯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加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进智慧医养,促进服务深度融合。落实老龄办工作职责,做好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及“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敬老月”等活动。


  23.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完成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两个专项规划。夯实母婴安全责任网络,强化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危重报告救治、死亡调查评审等制度,推进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建设,完成中山医院、瑞金医院2个市级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建设及新生儿救护专用车全市配置。建立婚前、孕前、围孕期保健相结合的一体化服务管理模式,推进产前筛查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建设儿童罕见病诊治中心。探索建立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体系,推进18个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深化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心理、口腔保健服务,加强0-6岁儿童眼及视力保健工作,强化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监督管理。探索开展更年期、老年期妇女健康分级分类管理。制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设置规划。加强母婴保健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出生医学证明等监管。


  24.强化职业健康工作。开展《上海市职业病防治条例》修订立法调研。持续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规范职业病监测和管理。加强职业健康管理与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


  25.提升人口家庭发展工作水平。完善支持家庭生育的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以及公共服务,深入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开展出生人口监测和人口形势分析。依法落实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加大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巩固落实计生特扶对象双岗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认真组织实施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援助服务、住院护工补贴、辅助就医服务、暖心行动等项目。推进健康家庭建设,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


  26.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出台实施本市中医药传承发展意见。全面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中医医院等级评审、绩效考核和公立中医医院巡查。积极创建国家中医诊疗中心和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持续推进中西医临床协同。全面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继续开展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专家社区师带徒工作,推进中医药在家庭医生团队服务中的全覆盖,开展“社区好中医”评选活动。开展中药饮片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建设。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强化中医药安全及医疗质量管理。不断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推动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强化中医药高素质人才培养。积极弘扬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深化中医药国际化和服务贸易。


  五、转方式,抓落实,提升卫生行业治理能力


  27.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态调整行政审批目录和办事指南,加强审批事项办理的透明度、便捷度。通过“两个免于提交”、推动“两转变”,进一步巩固提升“一网通办”改革,逐步推进全程网办。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推动“出生一件事”等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一件事”服务集成。加强卫生健康系统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加快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深化“互联网+监管”,实施智能化监管。


  28.推进实施综合监管。推进实施本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综合监督执法联动协调机制,迎接国家综合监管工作实地督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市政府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扩大“双随机、一公开”覆盖范围,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多部门联合抽查,逐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进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和队伍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智能化、科技化水平。


  29.强化医疗服务监管。严格医疗技术和医疗设备准入,继续做好乙类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和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管理。修订《上海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医用耗材的管理,严控不合理耗材使用,严格规范医疗行为。


  30.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优秀医学人才培养,健全人才评价机制,促进人才合理使用和流动。不断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开展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扎实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建设,配合人社部门完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人事管理。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加强人文关怀,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31.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平台,聚焦重大主题开展正面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行业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大力弘扬崇高职业精神。加强卫生健康舆情监测和引导。开展健康科普文化基地建设,提升卫生健康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推进文明行业创建,凝聚卫生健康系统砥砺奋进的精气神。


  32.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上海市中医药条例》。开展《上海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上海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立法调研。认真做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传贯彻实施。出台实施《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贯彻落实《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启动新一轮卫生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33.不断推进行风建设。持续做好本市整治药品回扣“1+7”配套文件精神贯彻落实,联合本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行风建设与督查。继续做好行风建设监督员管理,完成换届并组织开展行风监督查访。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纪违规问题。


  34.组织编制“十四五”规划。做好卫生计生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总结评估。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开展专家论证,完成本市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送审稿。围绕“十四五”重大问题开展卫生健康政策研究课题。推进委内“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管理工作。


  35.统筹做好其他重点工作。深化拓展国际及港澳地区交流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认真做好援摩洛哥医疗工作和健康扶贫工作。健全和完善保健医疗工作。全面实施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及其直属附属医院同城同管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和规范卫生健康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地区: 上海
标签: 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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