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国市监质监〔2020〕40号)要求,为认真履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突出监管重点,提高监管成效,省市场监管局在综合分析监督抽查、生产许可、专项整治、举报投诉等数据和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聚焦涉及重大质量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低、质量安全风险较大、消费者反映问题较为突出或国家有关政策要求重点监管的工业产品,组织编制了《青海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在贯彻执行《目录》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突出地方重点产品,研究制定本辖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提高质量监管的靶向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二、多措并举,强化精准监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辖区内产品质量状况,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程度,分类采取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生产许可、执法打假、认证认可、缺陷产品召回、受理处置投诉举报、专项整治等措施,对产品质量实施精准监管。
三、认真研判,实施动态监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从日常监管、检验检测、召回通报、投诉举报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和统计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加强质量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开展质量风险评估,找准找实质量安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同时,结合对质量安全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情况,对辖区内重点监管的产品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7日
附件:
青海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0年版)
序号 | 产品分类 | 产品品种 | 备 注 |
1 | 日用及纺织品 | 中小学校服 | 儿童产品 |
2 | 绗缝被、梳棉胎 | 涉及民生 | |
3 | 电 灶 | 涉及安全 | |
4 | 藏 毯 | 特色产品 | |
5 | 建筑装饰装修 材料 | 细木工板 | 取消发证后重点监管产品 |
6 | 铝合金建筑型材 | 取消发证后重点监管产品 | |
7 | 建筑防水卷材 | 取消发证后重点监管产品 | |
8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质量问题较多 | |
9 | 混凝土路面砖 | 质量问题较多 | |
10 | 塑料管材 | 合格率较低 | |
11 | 建筑安全玻璃 | 涉及安全 | |
12 | 混凝土外加剂 | 涉及安全 | |
13 |
工业生产资料
| 电线电缆 | 生产许可 |
14 | 危险化学品(包括工业甲醇、工业硫酸、溶解乙炔、工业用液氯等全部发证产品) | 生产许可 | |
15 | 水 泥 | 生产许可 | |
16 |
工业生产资料
| 成品油(车用汽油、车用柴油) | 涉及环保 |
17 | 消防产品(防火门、消火栓箱) | 涉及安全 | |
18 | 商品煤 | 涉及环保 | |
19 | 低压配电柜 | 涉及安全 | |
20 | 轴承钢材 | 取消发证后重点监管产品 | |
21 | 化工产品(工业碳酸氢钠、工业氯化钙、工业氯化镁、工业氢氧化镁、工业盐、工业碳酸钠、卤水碳酸锂、工业碳酸钾等) | 涉及安全 | |
22 | 农业生产资料 | 钾 肥 | 涉及民生 |
23 | 复肥(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 生产许可 | |
24 | 有机肥 | 涉及民生 | |
25 | 农业机械 | 重要农资 | |
26 | 食品相关产品 | 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 | 生产许可 |
27 | 食品接触用纸制品 | ||
28 | 食品用洗涤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