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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徐卫监督函〔2020〕7号)

   2020-04-23 369
核心提示: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20年全市卫生监督工作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20年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卫生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江苏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认真落实省、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优化创新卫生健康监管方式,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推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建设,促进全市卫生监督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
 
  (一)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机制。推进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有关部门参加的市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协调机制,以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为支撑,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全面落实综合监管各项任务,形成监管工作合力。成立市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领导小组,落实委内各相关处室综合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二)加强宣贯,建立综合监管督察制度。指导各地认真落实《江苏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并制定出台具体方案。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提高公众健康意识,为综合监管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按照全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指标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部分地区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工作开展实地督察,重点督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综合监管责任落实、领导责任落实等情况。
 
  二、加大医疗卫生专项治理工作力度
 
  (三)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卫生监督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做好公共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涉水产品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工矿企业等场所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现场指导。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按照《徐州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尘肺病危害专项治理。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执法活动。开展对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诊疗机构、放射诊疗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巩固放射诊疗机构公示制度,规范放射诊疗依法执业行为。
 
  (五)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协作,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推进餐饮具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加强公示,发挥示范企业引领带头作用,试点建立大中型和小型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分类监督模式。
 
  (六)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等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开展互联网诊疗专项整治,查处互联网医疗、医联体、健康养生等新兴行业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加强中医药服务监督执法,依法查处非法开展中医诊疗行为;开展产前诊断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重点环节专项监督检查,规范技术运用;对发现的“代孕”、“两非”案件线索依法进行查处。
 
  (七)加强公共卫生监督。加强区域供水卫生管理和农村供水安全巡查。开展电商平台的净水器抽检工作。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专项检查,提高抽检的频次和覆盖率。开展住宿业专项整治、夏季重点场所监督检查(游泳场所、影剧院、KTV)。开展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开展学校卫监行动,重点对学校教学环境、学校饮用水及传染病防控措施开展监督抽查。做好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
 
  (八)做好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开展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基层医疗机构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消毒产品市场抽检工作。做好消毒产品企业分类综合监督工作评价,提高消毒产品监管水平。
 
  完成国家、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的相关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具体整治方案另行印发。
 
  三、优化创新卫生健康监管方式
 
  (九)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三项制度”。聚焦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卫生监督抽查。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时更新全市卫生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信息。根据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印发并实施2020年度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卫生监督抽检计划,全年总体监督抽查比例达到被监督单位总数的20%。要针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加大对问题突出的专业和地区的监督抽查比例。除专项治理工作外,原则上所有监督检查都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积极试行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强化部门间的配合协作,开展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规范抽检结果数据的公示、分析和应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十一)强化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监管。聚焦医疗卫生重点领域,坚持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双轮驱动,积极推进“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探索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承诺、信用报告、信用联合奖惩、信用修复及补偿等试点。推动事前信用承诺与信用教育相结合,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承诺覆盖率达90%以上。我市作为全省医疗卫生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城市,要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实施监管相对人黑名单制度,合理配置卫生监管资源,强化信用监督管理。在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消毒产品、传染病防治、餐饮具消毒、血液安全、计划生育等11个卫生健康专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十二)全面提升卫生监督信息化水平。要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实现各相关部门、各层级和医疗卫生行业内部各领域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形成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监管”体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现场手持终端、执法记录仪的应用,保证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继续开展饮用水在线监测,开展全市三甲医院医疗废弃物在线追溯、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在线监测工作;建立职业健康数据监管平台,实现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实时、动态和科学管理;完善现制现售饮用水备案和监督信息平台功能;建立放射工作人员网上培训系统,实现培训工作智能化、信息化。
 
  四、推动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提档升级
 
  (十三)完善省、市、县、乡四级综合监管网络体系。各地要紧抓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有利契机,重点完善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执法网络,充实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力量,逐步增加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的卫生健康执法人员数量,推动行政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进一步建立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机制,保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十四)推动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针对卫生监督工作现状,推动新一轮卫生监督机构现代化建设,制定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标准,完善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履职所需的业务用房、执法设备装备、机构岗位设置与人员设置以及执法经费等保障政策,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十五)建立卫生监督员规范化培训制度。以培训实践技能操作为重点,开展多层级卫生监督员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持续开展全市案例评查、优秀案例推荐评选、“办案之星”评比活动,不断提升案卷办理质量。学习和宣贯《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首席监督员和技术专家库,切实发挥示范带动和技术引领作用。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每年完成网络培训平台课程学习不少于人均30学时。


 
地区: 江苏 徐州市
标签: 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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