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考核鉴定工作,省爱卫办组织修订了《海南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考核鉴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海南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考核鉴定办法(试行)》(琼爱卫办〔2016〕64号)同时废止。
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此件动公开)
海南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考核鉴定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考核鉴定工作,根据全国爱卫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全爱卫发〔2009〕9号)和省爱卫会《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防制考核鉴定工作的通知》(琼爱卫〔2016〕58号),以及《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蚊虫、蝇类、蜚蠊 )》(GB/T27770/1/2/3-2011)和《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 城镇》(GB/T27775-2011)等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报
(一)申报单位、申报条件及程序。详见省爱卫会《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防制考核鉴定工作的通知》(琼爱卫〔2016〕58号)相关内容。洋浦经济开发区所辖各区参照乡镇相关要求执行。
(二)申报时间。每年6月30日为申报时间截止日期。各地爱卫办要根据本辖区全部应考单位情况和卫生创建(复审)安排统筹做好年度考核单位与申报时间,力争提前申报,确保本辖区全部应考单位每3年完成并通过一轮考核鉴定,确保能顺利完成当年度卫生创建(复审)工作。
(三)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逐级向上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 考核申请;
2.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方案;
3.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技术方案;
4.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总结;
5. 自查评估报告(附鼠、蝇、蚊、蟑螂单项评估表格,可委托第三方进行);
6. 地级市所辖区爱卫办考核评估报告(附鼠、蝇、蚊虫、蜚蠊单项评估表格)。
其中,城市(县城)申报材料需逐级上报至省爱卫办。乡镇申报材料需逐级上报至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爱卫办。
(四)申报材料审核。省爱卫办负责组织城市(县城)申报材料审核,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爱卫办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乡镇申报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予以受理,将受理情况告知申报单位并做好申报材料存档。未通过审核的,经过不少于1个月整改后重新申报,再次审核仍未通过的,本年度考核鉴定工作即终止。
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爱卫办应当及时向省爱卫办报备通过材料审核的乡镇名单。
二、考核鉴定
考核鉴定包括资料审核和现场考核,同时进行,相互印证。省爱卫办在每年10月底前(尽量提前完成)负责组织完成城市(县城)考核鉴定,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爱卫办在每年9月底前(尽量提前完成)负责组织完成本辖区内的乡镇考核鉴定。考核鉴定由2-5人组成的专家组具体实施,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省爱卫办从省级爱国卫生专家库指定或协调安排,且原则上由省级病媒生物防制专家担任。组员由组长自行确定,且原则上由省级爱国卫生专家担任。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爱卫办对乡镇的考核鉴定,统一通过省爱卫办协调安排专家组长具体实施(省爱卫办每年最多为每个地方协调安排3批次专家组长,各地应当统筹在3批次内全部完成年度考核鉴定任务),并报省爱卫办备案。
(一)资料审核。专家组按照《海南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资料评分标准(100分)》(见附件1)对近三年的工作资料进行审核。得分80分(含)以上的,通过资料审核。得分80分(不含)以下的,不予通过资料审核。
(二)现场考核。按照《海南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现场考核规范》(见附件2),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确定考核方法、检查范围、检查样本量进行现场考核。专家组根据现场考核情况,撰写现场考核鉴定报告。
(三)综合审定。根据资料审核和现场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审定,确定考核鉴定结果。经资料审核达到80分(含)以上,且现场考核鉴定达到C级以上的,为通过考核鉴定。否则,为未通过考核鉴定。
未通过考核鉴定的,经过不少于1个月整改后可重新申报,再次仍未通过的,本年度考核鉴定工作即终止。
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爱卫会应当及时向省爱卫办报送通过考核鉴定的乡镇名单和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复审)的乡镇考核鉴定意见(附鼠、蝇、蚊虫、蜚蠊单项评估表格)。9月30日后,省爱卫办不再受理当年度名单和鉴定意见。
(四)抽查复核。省爱卫办按照各地当年度上报乡镇总数的10-30%比例,采取暗访或明查的方式进行抽查复核。凡被抽查有1个(含)或以上乡镇未能通过复核的,则该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当年申报乡镇全部视为未通过考核鉴定。
对有效期内的城市(县城、乡镇),省爱卫办视情开展抽查复核。凡经抽查未能通过复核的,则该被抽查城市(县城、乡镇)取消已经确认的考核鉴定结论。
三、确认和复核
(一)对通过考核鉴定的城市(县城)和乡镇(仅限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复审)的乡镇),由省爱卫办将考核鉴定意见(附鼠、蝇、蚊虫、蜚蠊单项评估表格)上报省爱卫会审批后给予确认;对通过考核鉴定的乡镇(未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复审)的乡镇),由省爱卫办将乡镇名单统一上报(上、下半年各1次)省爱卫会审批后予以确认。有效期均为3年。
(二)在有效期内的申报(复审)卫生创建的城市(县城、乡镇),评审当年仍需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考核鉴定。
(三)在有效期的第3年6月30日前,应按照原申报程序申请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的,按自动放弃考核处理。对复核合格者,省爱卫会重新给予确认;复核不达标的,限期2个月整改,整改后再次申请复核仍不达标,不予确认。
(四)凡因防制过程不规范、药械管理不到位而发生重大人畜中毒事故或病媒生物性疾病暴发流行的,一律不予认定。
四、有关要求
(一)《海南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资料审核评分标准(100分)》和《海南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现场考核规范》,同时适用于省爱卫会对国家(省)卫生城市、乡镇(县城)技术评估中的病媒生物防制考核。
(二)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爱卫办要把做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考核鉴定工作作为推动全域卫生创建、全面开展健康城市健康乡村建设和全面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在考核鉴定活动中,专家组要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标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廉政纪律或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病媒生物防制考核鉴定经费,包括专家差旅、食宿、劳务等费用,由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爱卫办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并负责做好统筹保障工作。
附件:1.海南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资料审核评分标准(100分)
2. 海南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现场考核规范
附件1
海南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资料审核评分标准(100分)
| 1.密度监测和抗药性监测(5分) | 组织开展鼠、蚊、蝇、蟑的密度监测调查和对常用化学杀虫剂的抗药性监测(市级),监测点涵盖主要场所和各区(街道、社区),定期通报病媒生物危害情况。各项监测数据真实可靠。查阅监测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工作总结、分析报告、通报(或预警分析报告)、监测(调查)记录、实验室建设、实验数据等资料。(5分) | 齐全 4-5分 一般 2-3分 较差0-1分 | |
2.评估活动(2分) | 定期开展辖区内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评估工作。评估方法符合国家标准,数据详实。查阅评估方案、报告、数据等资料。(2分) | 齐全 2分 问题较多0-1分 | ||
3.病媒生物侵害信息收集与处置(3分) | (1)有病媒生物危害与控制咨询电话或网站等服务平台,为市(居)民提供咨询、技术指导、购买药物等服务。查阅资料。(2分) | 齐全2分 缺乏0-1.5分 | ||
(2)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对居民反映病媒疾病危害的相关问题及时处理,有记录、有反馈、有回访。查阅资料。(1分) | 齐全1分 较差0-0.5分 |
附件2
海南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现场考核规范
一、考核范围
申请进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考核鉴定的市、县、乡镇(洋浦经济开发区所辖区)。
二、抽样方法
根据申请城镇辖区地图的标示,在建成区范围内的东、西、南、北、中5个方位,根据样本量随机抽查。
三、现场考核方法
参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鼠类(蚊虫、蝇类、蜚蠊)》等系列技术标准,选取适合现场工作的方法进行检查。鼠类检查主要采用鼠迹法;蚊虫检查主要采用路径法、勺捕法、人诱停落法;蝇类、蜚蠊检查主要采用目测法。
四、重点内容和部位
重点检查中小餐饮、宾馆饭店、单位食堂、有院落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居民区、农贸市场、公园、商场食品加工销售区、副食店、建筑拆迁工地、火车站、汽车站、垃圾中转站、公厕、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密度控制水平和孳生地治理情况。
五、样本数量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鼠类(蚊虫、蝇类、蜚蠊 )》系列技术标准,按照城镇人口规模确定样本数量(如样本量不足,所有样本全查)。
六、考核鉴定报告要求
考核鉴定结束后,考核鉴定组需形成完整的考核评估报告,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考核评估报告报省爱卫办或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爱卫办。
考核鉴定报告需包括考核日期、考核依据、当地主要成绩、考核指标和结果、发现问题和建议、考核结论等。统一采用本规范附件中列出的考核表进行现场检查和汇总统计。
附表:1. 病媒生物现场检查记录表
2. 病媒生物现场检查汇总表
附表1
病媒生物现场检查记录表
市 区 镇(街道)
检查场所名称 | 灭鼠检查 | 灭蟑检查 | 灭蝇检查 | 灭蚊检查 | |||||||||||||||||||||||||
室内 | 防鼠 | 外环境鼠迹 | 成若虫 | 卵鞘 | 蟑迹 | 成蝇 | 防蝇 | 蝇孳 | 不得有蝇场所 | 小型 | 大、中型 | 诱蚊 | |||||||||||||||||
房间数 | 阳性房间数 | 房间数 | 合格房间数 | 延长米 | 鼠迹处 | 房间数 | 阳性房间数 | 大蠊数 | 小蠊数 | 阳性房间数 | 活卵鞘数 | 阳性房间数 | 房间数 | 阳性房间数 | 蝇数 | 房间数 | 合格房间数 | 孳生地数 | 阳性孳生地数 | 房间数 | 阳性房间数 | 延长米 | 阳性积水数 | 采样勺数 | 阳性勺数 | 幼虫或蛹数 | 诱蚊人次 | 叮咬成蚊数 | |
检查人: 年 月 日
附表2
病媒生物现场检查汇总表
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_乡镇
标准分级 | 灭鼠检查 | 灭蟑检查 | 灭蝇检查 | 灭蚊检查 | |||||||||||||||
室内 | 防鼠 | 外环境 鼠迹 | 成若虫 | 卵鞘 | 蟑迹 | 成蝇 | 防蝇 | 蝇孽 | 不得有蝇场所 | 小型积水 | 大、中型水体 | 诱蚊30min | |||||||
阳性 | 合格 | 路径 指数 | 侵害 | 阳性房 小蠊数 | 阳性房 大蠊数 | 查获 | 阳性房 卵鞘数 | 查获 | 阳性 | 阳性 房蝇数 | 合格 | 阳性 | 阳性 房间数 | 路径 指数 | 采样 勺指数% | 阳性 勺虫数 | 停落指数 | ||
阳性间/房间数 | 合格间/房间数 | 鼠迹数/距离 | 阳性间/房间数 | 只数/ 阳性间数 | 只数/ 阳性间数 | 阳性间/房间数 | 个数/ 阳性间数 | 阳性间/房间数 | 阳性间/房间数 | 只数/ 阳性间数 | 合格间/房间数 | 阳性处/处数 | 阳性间/房间数 | 阳性数/距离 | 阳性勺数/勺数 | 只数/ 阳性勺数 | 只数/ 人次数 | ||
A级 | 1 | 97 | 1 | 1 | 5 | 2 | 1 | 2 | 3 | 3 | 3 | 98 | 1 | 0 | 0.1 | 1 | 2 | 0.5 | |
B级 | 3 | 95 | 3 | 3 | 10 | 5 | 2 | 4 | 5 | 6 | 3 | 95 | 3 | 0 | 0.5 | 3 | 5 | 1 | |
C级 | 5 | 93 | 5 | 5 | 10 | 5 | 3 | 8 | 7 | 9 | 3 | 90 | 5 | 0 | 0.8 | 5 | 8 | 1.5 | |
达到标准级别 | |||||||||||||||||||
总体评价 |
统计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