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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81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边远山区乡村特色经济发展的建议 (农办议〔2020〕84号)

   2020-09-03 294
核心提示:黄春燕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边远山区乡村特色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开发特
黄春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边远山区乡村特色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发特色资源、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边远山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加强引导,加大投入,推动特色农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一是加强规划引领。2020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指导各地有序开发特色优势资源,建设特色产品生产基地,构建全产业链,推进聚集发展,培育知名品牌,促进农业多环节增效、农民多渠道增收。二是加大投入力度。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支持建设138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811个农业产业强镇、5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乡村特色产业发展高地。项目建设中,适度降低条件,支持边远山区建设原料生产基地,开展标准化、规模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建设集中连片的特色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三是促进特色资源开发。农业农村部鼓励边远山区开展地方特色种质资源收集和特色农产品品种选育,推广适应性广、实用性强的绿色生产技术模式,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国家中医药局高度重视中药材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全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建设中药资源监测站,掌握中药材资源信息。支持安徽省霍山县建立霍山石斛、铁皮石斛等国家基本药物所需的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成立全国中药材产业扶贫专家指导组,选聘184位专家对边远贫困地区开展中药材种植技术指导,在59个国家级贫困县开展中药材全过程追溯建设试点,在362个贫困县开展中药材生产技术培训,累计培训18余万人次。
 
    二、关于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支持边远山区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一是加强顶层设计。2018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明确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2019年,农业农村部指导建设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构建现代农业品牌管理体系,促进农业品牌建设。二是开展品牌认证。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持续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截至2020年6月底,38545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4548个产品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3090个产品获得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支持17省32个地理标志完善运用体系,开展政策机制保障、标准质量管理、区域品牌打造、产业规划指引、利益联结构建等工作,积极探索地理标志从产品到品牌到产业的发展路径,提高地理标志品牌价值内涵。三是培育知名品牌。2011年以来,农业农村部持续开展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打造“小而精、特而美”“一村一品”品牌。目前,已认定9批2851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其中,边远山区近500个。2017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认定,打造地域特色鲜明、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农业品牌。目前,已认定229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其中,边远山区近60个。2019年,农业农村部开展全国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推介,发掘推介乡村特色产品880个,创响一批“珍稀牌”“工艺牌”“文化牌”的乡土特色品牌。其中,边远山区约100个。
 
    三、关于加大投入力度、培育经营主体
 
    农业农村部积极引导边远山区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培育多元化经营主体,实现抱团发展。一是加强政策引导。2020年,农业农村部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做出部署。目前,全国有家庭农场87万家、注册登记农民合作社220万家,从事农业生产托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42万个。二是强化龙头带动。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引导龙头企业重心下沉,向边远山区发展布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开展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目前已认定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542家,其中,边远山区超过300家。指导地方培育龙头企业,形成国家、省、市、县级龙头企业梯队,打造乡村产业发展“新雁阵”。引导发展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三是加大资金支持。2019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通知》,中央财政安排100亿元,支持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和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培育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引导支持边远山区开发优势特色资源,发掘乡村功能价值,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010-59192717
 
    农业农村部
 
    2020年8月30日
 
    附件: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812号建议的答复


 
标签: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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