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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局关于印发《柯城区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柯农〔2014〕17号)

   2014-06-30 789
核心提示:各乡镇(街道),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和农业部、省政府有关工
各乡镇(街道),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和农业部、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省、市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结合柯城区实际,明确今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和任务,现将《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柯城区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2.柯城区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机构
 
  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局
 
  2014年3月10日
 
  附件1
 
  柯城区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当前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工作任务。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进一步强化了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在新的监管体制下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两段监管”后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强化体系建设,加大投入,切实保障消费安全。为全面做好新形势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现代农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按照推进农业现代化“8810”三年行动计划总体部署。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中心任务,以“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以“预防为主、长效监管、多措并举、综合治理”为工作原则,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制度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规范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将农产品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有机统一。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农业投入品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检测力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的长效机制。以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建设为基础,推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投入品监管、产地准出、农残监测、检打联动、品牌建设、产品追溯等方面工作。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中心,提升监管能力,强化执法监督,构建农产品“从生产到市场”的全程监控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省级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60%以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知识培训4次,培训人员300人次。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抽检率达100%,重点地区自产活猪瘦肉精和其他违禁药品检出率分别降到1%以下。药残超标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11440批次以上,其中区级定量检测200批次、乡镇快速检测2400批次以上,基本实现年度监测覆盖所辖区域内每个生产主体。加快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辖区内试点农资店80%农资产品进入数据库。加强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全程监管。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业行政执法办案完成10件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全区形成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最”为要求,抓好生产主体和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制度。
 
  1、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快推进县、乡两级监管机构建设,明确乡、村两级的监管职责。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系统内各部门履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一岗双责”。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我监管。深入推进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经费保障、目标考核责任制,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网格化管理。确保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全覆盖。建立村级协管员、企业质量安全内检员队伍。
 
  2、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充分运用法律法规、政策引导、市场机制、处罚问责等手段,建立并执行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企业自检、产地准出等制度,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及收贮运主体的责任。继续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与农资经营企业签订“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推进落实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
 
  3、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快县级快速检测室建设,配备检测设备,落实技术人员负责快速检测工作,乡镇在原有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设施设备,确保有设备、有人员,并开展检测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与检测人员培训,强化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推进监管、执法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业务工作水平。要强化流动服务,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延伸到基地,落实到田头。
 
  (二)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活动为载体,抓好重点对象和重点环节监管。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治理。区、乡两级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要建立免费对公众开放制度,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预警和技术保障。区级定量检测200批次、速测2000批次以上,乡镇速测200批次以上。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执行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落实生产档案记录制度。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组织开展“绿剑”系列等专项执法行动, 加大经常性执法巡查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大力度开展农药、肥料、种子、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检查和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对发现禁用药物立即收缴销毁,坚决查处,并追查其来源、销售去向,要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进行跟踪检查。围绕重点品种和收贮运、畜禽屠宰等重点环节,突出节庆、假日重点时段和隐患较大的重点区域,组织实施专项整治、隐患排查,全力消除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问题。做到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收缴的违劣产品做到100%销毁;组织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肃查处无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对于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3、加强收贮运环节监管。开展农产品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加强管理。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防腐保鲜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推进动物标识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严查无耳标和无检疫证明生猪的调运、屠宰和产品销售,及时做好风险预警工作。
 
  4、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监管。严格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家畜屠宰场生猪“瘦肉精”抽样自检比例不少于屠宰量的3%。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定点屠宰畜禽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检、检疫和检验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生猪养殖中是否违法使用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对检测出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阳性的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追溯源头,严厉查处违法企业,并将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触犯刑律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强化生鲜乳生产和收购运输环节监管,督促落实生产、收贮、运输记录和检测记录,严厉打击生鲜乳非法添加。
 
  (三)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为平台,抓好示范引领和政策联动。
 
  1、全面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行“一张模式图,一张光盘,一本小册子,一个示范园区”的标准转化模式。要与农业要素集聚、产业转型升级、生态农业发展、美丽田园建设、助农增收等工作有效结合,全程“产出来”和“管出来”协同推进。建设完善柯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平台。将更多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信息化管理、农产品追溯化监管。依托、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推行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鼓励企业开展自检,实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实施水平。以点带面,逐步构建我区主要优势农产品“数字化、身份化”管理和全程可追溯模式。做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远程巡查、零距离监管,实现生产者、消费者、管理者之间有效的信息沟通。
 
  2、加快推进农资监管和服务信息化建设。采用电脑购销管理模式,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立区级平台和信息库,对农资购销信息进行管理,提高农资监管效率,提升农资监管水平。在2013年完成20家试点单位的基础上,确保2015年全面实现我区大型农资店监管和信息化工作。
 
  3、推广农药减量控害技术。完善病虫害统防统治政策,推进示范性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建设,实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开展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推广绿色防控示范面积。加快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
 
  4、推进“三品一标”品牌发展。积极开展“三品一标”业务指导,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证后监管工作,确保全年目标责任任务的完成。保障完成省、市确定的“三品一标”申报认证和复查换证(续展)任务。“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面积(规模)达到农产品生产总面积(规模)的60%以上。加强“三品一标”规范用标专项查检工作,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后监管。以保证产品质量、规范用标、查处假冒伪劣为监管重点,加强证后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全面落实企业年检、标志市场监察、例行抽检、内检员培训、风险预警、退出公告等制度,开展“三品”保真打假行动,“三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98%以上。
 
  5、健全完善政策联动机制。加快建立并认真执行监管与政策扶持联动、监管与执法打击联动、“一票否优”、责任追究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通报、查处、整改、督办等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查办非法添加、违法使用违禁药物、制假售假等案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四、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做到任务明确,责权一致,措施到位,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迅速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力。
 
  (二)强化监督抽查,严格考核
 
  要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检测计划,重点加强对种养殖生产基地、屠宰场、收储运主体以及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不定期检查,重点加强生产源头的监管,落实农产品标准化安全生产技术;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评议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不全面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管责任而造成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事件)或恶劣影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加大产品检测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对重要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要加大监测频次,限期整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处理。对现有生产和经营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单位和个人进行认真彻底清查,凡不具备法定生产经营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过期则取消其生产经营资格。特别是对非法生产和经营假劣农资、毒鼠强、“瘦肉精”等黑窝点要依法予以查封与取缔,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告知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的严重后果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他们的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其守法诚信经营。通过广播、现场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普及农产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农产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12316”三农热线的投诉、举报功能,曝光农产品安全典型案件,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震慑不法行为。围绕重点环节,突出节庆、假日重点时段和隐患较大的重点区域,组织实施专项整治、隐患排查,全力消除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问题。营造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检查总结,健全长效机制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农业局的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与交流,同时,要强化与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区域间、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制度,形成监管合力,齐抓共管,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按照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时总结阶段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展和成效,研究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时间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2月-3月)
 
  要求全区各乡镇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并制定具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和检测计划。启动并全面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015年1月)
 
  根据制定的行动方案,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全力整治。结合“百日严打”行动以及省、市农资打假活动等专项行动,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重点对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进行检查;对全区生猪屠宰场、收贮运环节进行检查,及节假日期间的监督检查;组织对种养殖生产基地等用药过程的监督检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惠民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月下旬—2月上旬)
 
  适时召开工作总结会,总结交流经验,表扬先进典型,对工作较差地区进行通报批评。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总结,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并进行检查验收和考评。
 
  附件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现将调整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公布如下: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小组
 
  组  长:叶鹤琪。
 
  副组长:楼亚花、方培林、朱小明、毛月红、张秋法。
 
  成  员:金国明、李斯华、翁水珍、郑建平、何润云、郑利珍、郑强、郑开良、孙琇华、张炳连。
 
  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总体安排和综合协调。其他各有关单位各负其责。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郑建平。
 
  成  员:整治小组成员单位各确定一名人员参与办公室工作,负责日常工作联系。
 
  附  件:   2014柯城区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pdf


 
地区: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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