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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03-12 454
核心提示: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川鱼产业振兴,我厅制定了《2020年全省渔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川鱼产业振兴,我厅制定了《2020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5日
 
    2020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是全面推进川鱼产业振兴的关键一年,扎实做好渔业渔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建设成渝双城经济圈的各项部署,念好“优、绿、特、强、新、实”六字经,以提升川鱼生产能力、打造川鱼特色产品和品牌、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发展渔业产业扶贫、加强餐饮休闲渔业建设、强化渔业资源保护为重点,建立完善组织保障、政策保障、科技保障和人才队伍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川鱼振兴,使川鱼产业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柱,努力推动由水产产业大省向现代水产产业强省跨越。全省水产品产量达到161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530亿元,渔业综合总产值达1030亿元;全省农民人均渔业收入880元,增收45元。
 
    一、推进水产园区化发展。坚持“立足园区育水产,发展水产壮园区”理念,贯彻农牧渔结合、种养循环发展要求,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现代农业园区。紧密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利用稻田、冬(囤)水田,大力改造老旧池塘,因地制宜建设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规模化、标准化水产养殖基地、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大水面生态养殖基地,培育一批以水产为主导或水产特色鲜明的省级、市级、县级现代水产园区。引进或培育水产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新型职业农民,完善“农户+园区”、“农户+公司(合作社)”等利益联结机制和合作机制。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积极发展水产品产地初加工。大力应用先进适用渔机装备,提升园区设施化、智能化水平。
 
    二、推进水产绿色发展。大力推广池塘健康养殖、稻渔综合种养、水库生态养殖、流水养殖、设施渔业及循环水养殖等健康养殖模式。大力开展全国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部级和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新增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0个、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00个。着力挖掘优势、发挥特色,大力发展鲑鳟鱼、鲟鱼等冷水鱼,长吻鮠、黄颡鱼、斑点叉尾鮰、大口鲶鱼、小龙虾等附加值高的名特优水产养殖,打造规模效益突出、产业优势明显的渔业产业发展集群或产业发展带。
 
    三、推进水产融合发展。紧密结合“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探索土地托管、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渔业集体经营合作方式,积极促进种养结合、渔旅结合,大力发展形式多样的休闲渔业,鼓励发展体验式渔业、创意渔业、分享渔业等新业态,推动水产养殖、加工、流通、休闲等一二三产业互动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提高综合效益。做好重点水产批发市场和全省19个市水产品零售市场价格信息采集,加强市场信息分析和研判,为指导全省渔业生产提供信息支撑。
 
    四、加强现代种业建设。充分利用种业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力量,引导开展大宗淡水鱼类和四川特有经济鱼类保种、育种和养殖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着力培育“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指导现代水产种业园区建设,抓好水产良种基地、名优水产品种业基地建设。升级改造标准化水产种业场(良种场)5个。
 
    五、加强水产品牌培育。依托龙头企业的品牌优势、渠道优势、科技优势,推广“龙头企业+现代园区”、“龙头企业+基地”模式,巩固壮大“通威鱼”、“芙思塔鱼子酱”、“川鳗王”等特色优势品牌,培育打造一批稻渔综合种养、生态渔业品牌。做好“罗江鳜鱼”、“江口青鳙”等水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加强“三品一标”水产品证后监管,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发展质量。加大品牌宣传,积极推介省级优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省级优质品牌农产品,组织水产企业参加各类推介展销活动。
 
    六、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强化产地环境、养殖方式、投入品使用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一是采取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形式,在全行业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渔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强科学用药指导,严厉打击违法用药和违法使用其他投入品等行为。二是组织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全省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三是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做好水产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和推广工作,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四是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提升渔业主管部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质量安全内部管理水平。五是开展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加强水产养殖动植物疾病测报;依法依规执行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严格联网出证;深化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补充认证一批渔业官方兽医。六是加强质量安全政策和生产消费知识的宣传普及,提升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质量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引导放心消费;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及时识别并快速破除谣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七、推动渔业科技创新。一是加强育种攻关。动员和组织水产养殖、科研单位,加强技术合作和科研攻关,力争在一些具有重要经济价值或珍稀濒危水产品保种、选育、养殖等技术上取得新成果。二是加强技术创新。动员和组织水产养殖、科研单位、淡水鱼创新团队,推进水产养殖技术、养殖方式升级,力争创制一批四川特色的节能高效、质量安全的养殖模式,并建立起标准化生产管理技术体系,促进水产养殖提质增效。三是加强水产科研能力建设。以水产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为重点,积极推动重点实验室建设、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试点,为川鱼全产业链提档升级提供保障。
 
    八、加强技术推广服务。积极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模式、生态健康养殖和工程化循环水养殖试验、试点示范,加大推广应用力度。扎实开展稻渔综合种养关键技术集成与推广应用,建设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6个,培育新型经营主体6个,辐射推广面积2.5万亩。充分发挥水产技术推广体系一主多元的优势,调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水产企业在水产技术推广和服务方面的积极性,大力开展以新技术新模式、规范用药、疫病防控等为重点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
 
    九、强化渔业资源养护。一是扎实开展禁渔工作。严格落实禁渔期制度,深入开展“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加强长江禁渔目标责任考核。二是扎实推进全面禁捕工作。紧紧围绕渔民退捕上岸、转产转业重点任务,加强调研指导,明确任务进度,分批有序稳妥推进全面禁捕工作。完成长江流域捕捞渔船退捕,努力确保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小康。三是积极促进渔业修复增殖。积极筹措资金,大力开展鱼类人工增殖放流活动,中央补助资金放流鱼类苗种4600万尾。四是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区管理。对全省20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展生态修复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保护区的监控和管理体系。五是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依法做好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许可管理。加强与公安、网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海关、邮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严厉打击各种危害水生野生动物的不法行为,严厉查处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案件,坚决打击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行为。加强长江鲟救护,促进生境条件得到有效改善,重要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六是严格开展水下工程涉渔影响评价。依法对水下工程开展水生生物环境影响专题评价,督导工程单位严格落实渔业资源补救措施。
 
    十、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根据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市场需求和生态环境状况,支持因地制宜发展池塘健康养殖、稻渔综合种养、流水养殖、设施渔业及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积极发挥水产业在脱贫攻坚中的产业支撑作用。一是抓水产养殖基地建设。在全省160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建设水产养殖基地40个。依托现代农业(渔业)发展项目资金,在有扶贫任务的县建设稻田综合种养基地和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二是推广渔业产业扶贫好模式好机制。积极开展宜渔水资源招商,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组织形式,完善“持有资产+保底收益+效益分红”的利益联结机制。
 
    十一、加强餐饮休闲渔业建设。紧密结合“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支持有一定资源和条件的村,把规模化水产养殖基地、稻渔综合种养基地与美食餐饮、特色民宿、渔事体验、休闲垂钓和科普教育等旅游业态充分融合,打造水产养殖、加工、餐饮、休闲文化全产业链。支持省级以上休闲渔业示范基地提档升级。注重培育打造以“球溪鲶鱼”、“新津黄辣丁”等优质川鱼为主的特色餐饮品牌。构建水产品市场信息、养殖技术信息、在线技术咨询等内容的公益性服务平台。鼓励发展水产品电子商务,扶持有一定规模的水产品电商企业,减少流通环节,促进产销对接,增加农民收入,逐步形成“以销定产”的专业化水产品电商平台。发挥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辐射带动作用,发展各类休闲渔业示范基地500个以上,促进渔具、钓具等行业健康发展。
 
    十二、积极做好金融服务。一是加强信贷服务。协调财政、金融部门落实好农业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川鱼产业加工、基地建设项目,按政策规定予以贴息。二是抓好“川鱼险”制度建设。全力推进以水产养殖保险为重点的水产政策性保险制度建设,市(州)、县(市、区)制定水产养殖保险财政补助管理制度,分别按比例对水产养殖者投保进行保费补贴,省财政按规定对市(州)、县(市、区)政府给予奖补。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在养殖保险宣传、保险产品设计、方案制定、监督管理和渔民理赔等方面做好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十三、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依法依规建立和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知识技能培训,引导船员、养殖户和其他涉渔经营主体自觉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加强渔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集中力量检查重点部位和区域,严厉打击渔业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排查与监管工作两手硬两促进。持续开展部级、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加强灾害天气预报预警,及时发布防灾减灾技术指南,指导涉渔单位及人员做好应急预案和抗灾减灾物资储备。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夯实渔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十四、试行农产品(水产品)合格证制度。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试行方案,在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试行食用农产品(水产品)合格证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主体开具电子合格证。分级分层开展指导培训,推动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和自我承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合格证制度的作用。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开证等行为,严防不合格水产品进入市场。组织开展合格证试行交叉互查和现场观摩活动,加强典型经验做法推广应用。


 
地区: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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