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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00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建议收悉 (农办议〔2019〕418号)

   2019-08-31 816
核心提示: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银保监会、财政部,现答复如下。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确保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银保监会、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为划好、建好、管好粮食生产功能区,2017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要求用3年时间划定9亿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并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按照国务院要求,近两年我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积极推动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目前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划定任务已基本完成,各地正在抓紧组织开展上图入库和成果验收工作。在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的同时,我部会同相关部门正着手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支持。
 
    一、关于突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
 
    粮食生产大县、农业资源禀赋较好等具备较强农业生产能力的地区是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重点地区,在划定工作尚未全部完成的情况下,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重点划定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强化农业生产基础。一是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产粮大县是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面积较大的地区。为鼓励各地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国家不断加大对产粮大县奖励力度,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其中,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湖南省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达到24.91亿元,有力支持了湖南省粮油产业发展。二是优先建设高标准农田。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将农田建设管理职能整合归并到农业农村部。我部认真落实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安排的一个重要因素,有关资金优先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同时,我部正在抓紧编制《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2年)》,加快完善《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的意见》,计划到2022年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将优先支持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开展建设。三是支持绿色高质高效整建制创建。选择300多个生产基础好、带动能力强的县,也是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面积较大的县,开展粮棉油糖绿色高质高效整建制创建,示范推广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技术模式,推行“龙头企业+创建区”、“合作社+创建区”的产业融合模式,发展订单种植和产销衔接,有力促进了作物单产提升和品质改善。
 
    二、关于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26亿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主要包括探索公益性与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加快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完善农技人员分级分类培育机制,支持试点省份构建农业科研基地+区域示范基地+基础推广站+新型经营主体的“两地一站一体”链式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等。各地可按照有关部门要求,统筹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支持。
 
    三、关于打造优质特色稻米产业基地
 
    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通过标准化绿色化生产、全程化质量监管、全产业链经营、产业融合发展,做大做优做强优势特色产业,湖南省可结合实际,统筹利用中央和地方相关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打造优势特色稻米产业基地。
 
    四、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目前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品种包括种、养、林三大类16个品种,已基本覆盖了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补贴区域已覆盖全国。2018年,水稻、小麦、玉米三大主粮农业保险承保面积9.85亿亩,覆盖率67%。2018年,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在6个省份,面向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在水稻、小麦等农产品价格尚未完全放开的地区,开展完全成本保险试点,在玉米价格完全放开的地区开展收入保险试点。粮食生产功能区可自主开展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品种保险并按规定申请中央补贴,财政部2013年印发了《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在鼓励再保险的基础上,分险种、分地区确定了准备金的计提比例区间。
 
    此外,为强化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支持,2018年10月我部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强化政策支持加快“两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规〔2018〕14号),从优先建设高标准农田、农业生产补贴向“两区”重点倾斜、各类项目投资优先支持“两区”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支持措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两区”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力争用5年时间建成一批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粮食生产功能区,稳固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010—59192529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31日
 
    附件:
 
       农办议2019-418CEB.CEB


 
标签: 农业 粮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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