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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811号(农业水利类122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加强农产品食品安全防控的提案 (农办案〔2020〕37号)

   2020-09-08 736
核心提示:何一心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食品安全防控的提案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
何一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食品安全防控的提案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全国农产品适用土地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多措并举、狠抓落实,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完善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规章制度。我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制定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从部门规章层面,对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提出具体措施。自然资源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纳入自然资源部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生态环境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科学合理指导农用土地土壤安全利用。
 
    二是进一步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和相关标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我部建立“一图一表”治理清单,在轻中度污染耕地推广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措施,提升治理达标水平;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推进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自然资源部在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中,将优先保护类和安全利用类耕地优先划入储备区,将严格管理类且无法恢复治理的耕地调出永久基本农田。
 
    三是不断加强土地污染防控整治。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组织完成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基本摸清我国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的影响。组织实施“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研发计划,设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产地环境类岗位科学家,成立耕地土壤污染综合防控协同创新联盟,推进重大技术创新、集成与转化应用。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在土壤监测方面建立包含7.9万个点位的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基本实现所有土壤类型、县域和主要农产品产地全覆盖。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分类施策、农用优先、预防为主、治用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全面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全力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不断强化耕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关于加强快速检测体系建立,推动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
 
    过去20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技术快速发展和农产品检测体系的建立完善,为保障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快速检测方法的研发方面。我部组织实施了“主要农畜产品品质安全快速检测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示范”“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和产品研发及其示范应用”等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针对果蔬、畜禽等鲜活农产品,研发了农兽药、真菌毒素、违禁添加物等典型化学污染物的快速检测技术与产品。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了《食品中玉米赤霉烯酮的快速检测》等24项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同时重点针对食品中农兽药残留,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蔬菜水果中多菌灵的快速检测(胶体金法)》等23项食品快速检测方法。
 
    在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完善方面。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支持下,我部组织实施了“十一五”“十二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共投资130亿元,建设了部、省、市、县质检机构2770个。经过10多年的努力,我部已依托检测体系初步建立了基本覆盖全国主要大中城市和农产品产区,对重点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开展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的一整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近年来,我部不断完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计划,增加抽样数量和监测参数,将小农户散户纳入到监测范围,进一步扩大监测的覆盖面。市场监管总局在开展食品监督抽检中要求地方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对当地销售所有食用农产品,包括当地“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食品进行抽检。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国内快检领域的科研单位继续开展协同攻关,着力攻克关键技术瓶颈,提高快检产品的智能化、便民化。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基层检测机构人员培训,提升检验能力水平。不断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扩大检测覆盖范围,落实随机抽样要求,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努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空白区域。
 
    三、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我部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农业标准工作,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要求,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加快建设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通过加大支持力度,开展示范创建,强化指导服务等方式,培育了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前,全国农民合作社达到222.54万家,家庭农场数量超过87万家,龙头企业约10万家。在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方面,制修订农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达到10068项,农业行业标准超过6000项,创建果菜茶标准化示范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近1.8万个,启动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动21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鼓励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标准化和规模化绿色基地建设,建立健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追溯体系,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构建,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生产促进行动,加强标准、生产技术、管理模式等培训、宣传、推广和应用,大规模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行动,推进标准和技术落地生根。
 
    四、关于培育区域性优势农业,发展区域公共品牌
 
    近年来,我部大力推动农业品牌建设,特别是针对区域公用品牌,多措并举,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加快农业品牌制度建设。确定“农业品牌推进年”,召开全国农业品牌推进大会,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明确了品牌强农的主攻方向、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发布《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实施办法》《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指南》等文件,旨在引领各地区域公用品牌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夯实发展基础,农业品牌建设扎实有力。加强农业品牌标准建设,研究制定了区域公用品牌评价标准,引导品牌主体开展农业品牌建设。截至2019年底,累计认定特色农产品优势区229个、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14个、建设农业强镇552个、认定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81个,认定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4.3万个,农产品注册商标达到481.25万件。
 
    三是创新营销推介,提高农业品牌知名度。充分利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等农业展会和产销对接活动,以“品牌强农”为主题,举办推介专场、高峰论坛、品牌大会等一系列高端品牌活动,加大区域公用品牌推介力度,对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部将建立健全农业品牌政策扶持体系,加强农业品牌标准建设,加大品牌推介力度,利用农交会、丰收节、产销对接活动等平台开展农业品牌营销推介,不断提升我国农业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010–59192697


 
标签: 农业 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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