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与监测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2019年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市“菜篮子”基地的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办法》(见附件1)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有关企业向我局提出申请。
二、申报数量
申报数量原则上不予限制,凡符合认定标准的基地均可申报。
三、申报程序
申请单位准备材料——向市市场监管局递交材料并接受形式审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评审及现场考察——网络公示——公布市“菜篮子”基地名单
四、申报截止时间及材料
(一)截止时间。
申报企业均须在2019年4月15日下午6:00前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至指定邮箱(邮箱为:qiuww@szaic.gov.cn);于2019年4月30日下午6: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装订成册)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8楼808室(申报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1.项目申请书;
2.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多证合一)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基地布局平面示意图、基地基础设施及生产设施配套图;
6.基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管理技术规程,基地岗位责任、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等管理制度;
7.上年度的基地质量安全管理档案,其中种(养)殖基地提供种(苗)繁育、饲料配方、疫病(虫害)防治、农(兽)药使用、无害化处理等覆盖种(养)殖全过程的档案和记录;加工基地提供加工原料来源、产品销售方向、产品质量检测、不合格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等档案;流通基地提供进场交易产品检测记录、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台帐。基地检测室的专业技术人员持证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基地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报告复印件。
8.上年度的审计报表和资金台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9.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畜禽养殖基地须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加工基地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环评报告或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备案记录)复印件,水产养殖基地须提供《水产养殖使用证》复印件;
10.与本市农产品经营者签订的农产品购销合同复印件(自产自销者另行提供说明和证明材料);
11.与市外企业合作联营兴办的“菜篮子”基地,需提交合作证明复印件;
12.申请单位可以提交以下辅助材料:基地产品注册商标、无公害生产基地或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定证书、HACCP或GAP、ISO22000认证证书、市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认定证明、全国绿色市场认证证书。
13.与项目申请书相关的佐证材料。
以上所有文字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五、工作要求
(一)企业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二)请在截止日期前提交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与监测管理暂行办法
2.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项目申请书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