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文旅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单位),省贸促会、省经合局:
现将《甘肃省商贸流通领域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商务厅
2020年3月4日
甘肃省商贸流通领域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甘肃省安全生产领域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甘肃省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监管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管控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商贸流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我省商贸流通领域复产复工期间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生产必须保证安全,疫情必须全力防控”的底线思维,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具备疫情防控条件复工复产的商贸企业(包括批发市场、超市等)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大型商业综合体、成品油流通、农产品冷库液氨、报废汽车拆解等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控工作,做到防疫措施到位的同时,保证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消防设施完好,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有序,疫情防控科学有效,为恢复和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落实责任
(一)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责任
各地商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商贸流通行业管理责任,将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按照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商贸流通领域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
(二)坚决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要督导有关企业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一体化管理体系,坚决落实“一企一册”(见附件1)、“一岗一单”、“一人一卡”、“一日一报”管理机制,落实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六个一律”管控措施(见附件2),实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人员体温检测、全员全程佩戴口罩、分批分散用餐、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场所消毒消杀、加强易燃性消杀用品管理、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等关键措施,狠抓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疫情防控责任措施落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三、工作方式
(一)开展督导检查
各级商务部门应建立领导分片包抓机制。省商务厅领导分片包抓名单参照甘商务电〔2020〕44号,督促指导各市州商务局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的技术方案,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及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省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当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的指导意见》、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有关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采取有力有序、科学周密的举措,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前和营业中疫情防控督导工作。
(二)加强指导服务
坚持“监管与服务、监管与指导”两个结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将复工复产变相审批。建立省、市州、县区三级商务部门垂直联系工作机制和各市州商务部门与当地政府横向联系工作机制。主动上门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中的问题和困难。
(三)创新工作方式
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综合运用视频和电话调度、网上巡查、“四不两直”、现场督查指导等方式方法,督促企业落实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疫情防控责任措施。
附件:
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安全指导手册.docx
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六个一律”管控措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