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蚕桑生产具有市场需求稳定、周期短见效快、契合绿色生态理念、资源综合利用广泛等特点。为促进全省蚕桑生产稳定发展,提升蚕桑产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保障蚕农收入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生产布局,打造蚕桑产业优势区。要进一步推进蚕桑产业向优势区域聚集,重点建设皖南和皖西两大蚕茧优势产业带,因地制宜发展江淮分水岭和皖北蚕桑生产,推动蚕桑集约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构建集品种改良、种植、养殖、加工、贸易为一体的桑蚕产业发展模式,打造地方特色产业优势区。要加快高标准桑园建设和低产桑园改造,着力培育专业化养蚕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建设优质蚕桑生产基地,推广订单生产、联管联营等经营方式,创建一批蚕桑专业村组、专业乡镇和中部地区蚕桑生产强县,提升蚕茧生产水平和高品位生丝的比重,促进全省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快科技创新,提升蚕桑技术装备水平。要加强桑蚕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围绕抗病易繁、高出丝率、优质丝等性状,推进蚕品种研发和审定,选育推广符合市场需求的优质特色品种。加强对蚕种生产基础设施投入,加快蚕种企业改革创新,按照标准开展蚕种保育繁育,提高蚕种质量,增强蚕种生产抗风险能力。要突出技术集成,推广工厂化养蚕、电动桑枝剪、新型切桑机、自动采茧机等省力化蚕桑生产专用设备;推广蚕种催青高密度自动化、小蚕共育标准化、大蚕饲育省力化、蚕茧烘干机械化等高效生产模式;推广桑树快速成园、水肥一体化、绿色防控、机械化收获等桑树轻简化栽培、管理技术,提高蚕桑生产效率,促进传统蚕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和机械化转变。
三、强化资源利用,提高蚕桑生产综合效益。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科研院所、加工企业加大桑蚕资源多元化产品研发力度,拓展和延伸蚕桑产业链,形成各具特色的综合利用产业,推进循环发展和多次增值。蚕桑主产区要立足资源优势,建设蚕桑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培育一批蚕桑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经营主体,因地制宜推广桑园套种蔬菜和中药材、套养家禽家畜等复合生产模式,发展优质桑果、桑枝食药用菌,开发桑叶茶、桑果酒饮料、蚕丝被、蚕丝化妆品、蚕蛹肽蛋白饲料等深加工产品。要结合乡村旅游,打造一批桑葚采摘区、桑蚕文化体验区、桑树品种展示园等观光休闲产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蚕桑生产质量安全。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蚕种管理办法》和《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加强蚕种生产过程指导和质量控制,规范蚕种生产和经营行为,杜绝未审先推现象,严禁无证无照蚕种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损害蚕农利益的行为,有效维护蚕种生产和经营正常秩序。要加强对辖区内蚕种成品检验检疫和市场质量监管,及时公布检验检疫结果,确保合格蚕种进入市场,保证蚕农用种安全。要加强蚕区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规范农药、化肥和消毒药剂采购使用,防范养蚕中毒事故发生。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茧丝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合理安排蚕桑生产,规范蚕茧收购经营,积极推进优质优价,保护蚕农种桑养蚕积极性。
五、转变工作方式,提高产业服务能力。蚕桑主产区要紧紧围绕蚕桑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出台有力政策措施,加大金融保险扶持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要强化生产指导服务,通过集中授课、现场观摩、微信平台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全覆盖技术宣传培训,打造一批“看得见、摸得着、见实效”的示范样板,提升蚕农和新型经营主体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要围绕蚕桑生产需求,积极发展专业服务队,推进蚕桑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要搭建桑蚕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建立利益紧密联结的新型农商关系,实现蚕区与市场、生产者与渠道商无缝对接,助力精准扶贫和蚕农增收。
六、抓住农时季节,推进春季蚕桑生产。春分将至,气温逐步回升,春蚕生产即将全面展开。各地要坚持疫情防控和生产管理两手抓、两不误,引导农民利用当前有利天气条件,针对去年暖冬、桑园害虫越冬基数高的状况,切实做好肥水管理、沟系清理、病虫害防治等桑园管护,提高桑叶产量质量。要严格养蚕环境消毒工作,特别是秋蚕发病较重的区域,要加强养蚕大环境和重点区域的消毒,确保生产安全。要加强春蚕生产的物资供应保障,积极推广蚕桑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模式,推进标准化生产和绿色高质高效发展,力争春蚕养足养好,春茧丰产丰收。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