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立法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注重沟通协调,高质高效按时完成正式项目,统筹推进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的开展,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立法任务。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
甘肃省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项目共15件,其中正式项目3件,预备项目6件,调研项目6件。
一、正式项目(3件)
1.甘肃省无线电管理办法(修订)
责任单位:省工信厅
2.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修订)
责任单位:省消防救援总队
3.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修订)
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二、预备项目(6件)
1.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制定)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
2.甘肃省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办法(制定)
责任单位:省粮食和储备局
3.甘肃省新型墙材推广应用管理规定(制定)
责任单位:省工信厅
4.甘肃省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制定)
责任单位:省住建厅
5.甘肃省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管理规定(修订)
责任单位:省消防救援总队
6.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修订)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三、调研项目(6件)
1.甘肃省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责任单位:省消防救援总队
2.甘肃省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3.甘肃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暂行办法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4.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责任单位:省审计厅
5.甘肃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6.甘肃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