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局、省烹饪餐饮饭店行业协会、省饭店业商会、省火锅店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做好餐饮行业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现制定贯彻《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实施意见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新发展格局,在餐饮行业弘扬传承中华民族崇尚节俭传统美德,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的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二、基本原则
法定职责原则。《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赋予商务主管部门、餐饮商协会和餐饮企业法定的责任和义务,必须坚决履行。
属地管理原则。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统筹推进工作。
主体责任原则。餐饮企业承担餐饮消费环节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主体责任,应制定具体方案,完善细化各项举措,确保《规定》执行到位。
预防教育原则。预防为主,教育为先,增强遵法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过程管控。
制止监督原则。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认真执行执法程序,严格依法予以查处。
三、主要任务
(一)商务主管部门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行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的服务规范、标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餐饮服务经营者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制度。
2.设立举报电话、举报平台,受理餐饮浪费行为举报。
3.对餐饮服务经营者违反《规定》,未在醒目位置设置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标识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设置最低消费额或者以包间费等方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额的,给予警告,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4.在每年1月进行的全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宣传月活动中,负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餐饮商协会
1.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制定、实施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的团体标准和行业自律规范,将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纳入行业评优指标体系。
2.在每年1月进行的全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宣传月活动中,负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餐饮企业
1.应当加强对职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日常教育,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的规章制度,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纳入员工职业培训,严格落实预防和制止浪费有关规定。
2.提供符合节约要求的标准化菜品,在菜单上标注餐品份量、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提供小份餐饮食品,合理配置不同规格盛具,推行适合不同群体的套餐。
3.在点餐、加餐时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发现消费者明显过量点餐时提醒劝告,在消费者用餐后提示打包剩余饭菜。
4.明示餐饮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5.在提供宴席服务时,科学设计菜单或者套餐,合理安排宴席流程和餐台数量,引导消费者根据用餐人数理性订餐、合理消费。
6.在提供自助餐服务中,主动告知消费用餐规则,提醒消费者按需、少量、多次取餐,对有特殊食用要求的餐饮食品进行说明。
7.餐饮外卖平台以明显方式提示消费者按需下单、适量点餐,在平台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餐饮食品份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
8.不得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或者以包间费等方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额;不得以提供套餐服务的方式推销过量宴席。
9.鼓励应用信息技术等手段分析峰谷人数和用餐习惯,对餐饮食材采购、运输、储存等进行科学管理,及时调整餐饮品种和供应数量。
10.鼓励免费提供分餐服务和符合卫生环保标准的打包餐盒。
11.提倡通过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奖励、与宴席举办者签订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承诺书等形式,引导消费者文明节约用餐。
12.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节约用餐、适量取餐等方面的宣传标识。
13.应当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餐饮食材的动态管理,避免造成浪费。鼓励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临近保质期的餐饮食材进行捐赠、分发或者降价处理。
14.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的企业或者自行资源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15.鼓励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推进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推广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等经营模式。
16.在每年1月进行的全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宣传月活动中,应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教育(1-3月)
省商务厅将进行《规定》和政策解读。各市商务局要组织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餐饮商协会和餐饮企业,学习掌握《规定》主要内容和职责要求,深刻理解《规定》颁布的重要意义,增强贯彻《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餐饮企业开展员工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教育培训,筑牢守法守规经营意识,在餐厅醒目位置悬挂《规定》颁布横幅,在显示屏播放《规定》内容,营造贯彻《规定》良好氛围。
(二)建章立制(4-6月)
市、县(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引导餐饮企业对照《规定》明确的职责要求,完善规章制度,缺什么,补什么。学习研究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出更严要求的企业标准,规范加工和服务行为。要建立制度执行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三)跟踪督导(7-9月)
各市商务局要从7月起,对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未开展工作或工作进展慢的县(市、区),通报所在县(市、区)政府;发现餐饮企业存在违反《规定》问题时,要下达检查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要组织媒体曝光,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省商务厅将进行督促指导。
(四)总结评估(10-12月)
各市商务局要及时梳理落实《规定》好的做法和经验,树立典型,学习推广。要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推进情况,查找薄弱环节,明确下一年度重点对象、主攻方向和工作举措,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实抓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商务局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把餐饮行业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明确职责,确定承办机构和人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很抓推进落实。要及时分析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办法,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成效。
(二)加强政策支持
各市商务局要研究制定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的政策措施,对有效遏制餐饮浪费的企业以及节约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强化对各地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的指导,将餐饮企业设立的节俭消费提醒制度、餐饮节约奖惩措施和自身节约能力列入各地促进餐饮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评估内容,对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成效明显的企业予以政策倾斜。
(三)加强宣传报道
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在餐饮领域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戒奢克俭的优良传统,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餐饮节约宣传活动,提倡科学健康的饮食习惯,大力宣传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好的做法和经验,将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餐饮浪费的理念融入生活的方方面面,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社会监督
各级商务部门要畅通举报受理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受理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相关投诉和举报。省商务厅举报电话为0351-4072201、4074851。各市商务局设立的举报电话要在3月中旬前报省商务厅(服贸处),在商务厅官网公布。各市商务局要将所属县(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举报电话在市商务局官网公布。对接到的举报,要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进行反馈。
山西省商务厅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