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委相关处室:
日前,市政务服务办印发了《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2.0版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其中涉及食品经营许可的清单有2个,即《深化“一制三化”改革区级减少的办理时限清单》(见附件2)和《深化“一制三化”改革区级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清单》(见附件3)。现就做好“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涉及食品经营许可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减少办理时限,提高企业获证速度
按照市政务服务办统一要求,全市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时限压缩80%以上。因此,食品经营许可(含核发、变更、延续、补办、注销)办理时限由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进一步压缩为4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时限在内)。
二、实施“一次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
食品经营许可(含核发、变更、延续、补办、注销)和食品摊贩备案已纳入《深化“一制三化”改革区级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清单》。具体针对以下情形,应当通过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审批环节、窗口充分授权、落实现场审批等方式,实施“一次办”(即当场办结、只跑一次):
(一)新办食品经营许可,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无需现场核查的;
(二)变更、延续、补办食品经营许可,不改变设施和布局,无需现场核查的;
(三)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
(四)食品摊贩备案。
三、有关要求
各区局要认真落实《清单》涉及食品经营许可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加强宣传培训和政策解读,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切实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市市场监管委将对各区局开展检查督查,把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注:由于《清单》全文过大,无法通过OA发送,可在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tj.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下载)
附件:1.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印发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2.0版事项清单的通知(津政务发〔2019〕37号)
2.深化“一制三化”改革区级减少的办理时限清单(食品经营许可对应序号293-297)
3.深化“一制三化”改革区级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清单(食品经营许可对应序号339-343,食品摊贩备案对应序号350)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