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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马铃薯脱毒种薯全覆盖工作的通知(甘农牧发〔2014〕53号)

   2014-03-10 429
核心提示:有关市(州)农牧(业)局(委):  为进一步加强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与推广应用,全面提升全省脱毒种薯全覆盖工程的质量和水平
有关市(州)农牧(业)局(委):
 
  为进一步加强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与推广应用,全面提升全省脱毒种薯全覆盖工程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我省马铃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做好今年全省脱毒种薯全覆盖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脱毒种薯全覆盖工作。全省马铃薯脱毒种薯高质量全覆盖是省委、省政府稳定粮食生产、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的主要措施之一,今年省委1号文件 “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意见”明确提出马铃薯脱毒种薯达到全覆盖。这就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以确保我省粮食生产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高度,统一安排部署,明确目标和责任,努力加大组织协调、宣传培训、监督考核力度,将生产和推广应用高质量的脱毒种薯作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三农”工作的重大举措,齐抓共管,最大限度地发挥脱毒种薯的增产增效潜力,促进马铃薯产业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抓紧落实全覆盖工作任务。省农牧厅将“马铃薯脱毒种薯全覆盖工程”列为为民兴办的实事之一,并与各地农牧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地要积极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目标,靠实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强化组织和监督,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积极采取行政领导与技术干部相结合、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相结合、集中展示示范与全覆盖相结合、现场观摩与科技入户相结合等方式,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户。
 
  三、明确责任主体,做好种薯对接供应。根据《种子法》的有关规定,有资质的种薯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是种薯生产经营的主体,各级政府是脱毒种薯全覆盖工程的实施主体。各地要根据去年原种、一、二级种薯的实际生产情况,结合甘财农〔2013〕213号文件核定的原种生产规模,认真落实好去年原种预约生产合同,组织好今年各级种薯生产及脱毒种薯推广对接,确保种薯有目的、有计划的生产及当地实现高质量、高水平的脱毒种薯全覆盖。一是做好原种生产对接。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今年的原种生产计划,组织本地生产用种薯生产单位与省上推荐的具有基础种薯生产经营资质的41家原种生产单位(详见附表2)进行原种生产对接,监督签订原种预约生产合同,落实好今年原种生产任务,确保全省6万亩原种生产任务的落实;二是做好生产用种薯(一级种薯)生产对接。根据甘财农〔2013〕213号文件核定的原种生产规模,组织好本地生产用种薯企业(包括有资质的马铃薯专业合作社)与去年合同约定的原种生产企业重新对接,完善落实去年原种生产供应合同,监督原种企业严格履行去年预约生产合同,确保去年全省6万亩原种不流失,今年60万亩生产用种薯(一级种薯)生产任务的全面落实;组织有关乡(镇)、马铃薯专业合作社及种植大户与今年生产用种薯(一级种薯)企业进行对接,明确今年生产的一级种薯流向,签订预约生产合同,落实好生产任务,为明年推广应用一级种薯奠定基础;三是做好二级种薯生产对接。结合当地脱毒种薯推广实际和省上下达的任务指标,组织生产用种薯生产单位与去年生产的一级种薯生产单位进行对接,签订二级种薯生产合同,确保今年40万亩二级种薯生产任务的落实;四是做好脱毒种薯推广对接。积极组织有关乡(镇)、马铃薯专业合作社及种植大户与生产用种薯生产单位进行对接,组织好脱毒种薯供应,全面落实脱毒种薯特别是350万亩脱毒一级种薯推广任务,保证全省脱毒种薯实现高质量全覆盖(各地具体任务计划详见附表1)。
 
  四、强化种薯市场监管,确保种薯质量。一是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脱毒种薯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从种薯出库环节入手,全面展开种薯质量检测,坚决杜绝不合格种薯进入田间用于生产,省上组织有关市、县对基础种薯生产企业的脱毒苗、原原种、原种进行抽查,并将检测报告和质量合格证做为种薯出库的依据;二是要加大种薯市场监管力度,结合春、秋季种薯市场专项检查,抓住入库、出库和调运等关键环节,重点开展出库前是否有烂薯,是否按规模定包装,是否有内外标签,标签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具有质量合格证,种薯收获贮藏等关键技术是否落实到位,贮藏管理是否规范等,严格区分脱毒种薯与商品薯;去年各企业生产的原种若没有规范包装、标签标识、合格证的绝不允许今年上市流通,要严厉打击以商品薯代替脱毒种薯、以不合格种薯代替合格种薯、以低级别冒充高级别种薯等坑农害农行为,严肃整顿种薯市场,规范种薯经营行为;三是各地要根据当地海拔高度、种植习惯、作物茬口、隔离等条件合理规划种薯生产基地,支持企业到种薯生产优势区域建立种薯生产基地;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种薯标签认定程序组织种薯标签的真实性认定,严格审查脱毒种薯特别是原种生产基地,督促种薯企业落实种薯生产技术规程,加强种薯生产基地管理,确保脱毒种薯规范化生产,不断提高种薯质量。
 
  五、大力推进示范点建设,提高全覆盖水平。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优势,结合马铃薯区域布局,建立新品种及脱毒种薯、高产栽培技术、病虫害综合展示示范点,按种植规模5万亩以上的县建立展示示范点1个,10万亩以上建立2个,20万亩以上建立3个,35万亩以上建立4个,每个展示示范点集中连片1000亩等要求建立集中连片的展示示范点,集中展示示范马铃薯新品种和脱毒种薯的增产潜力,在马铃薯生产关键季节组织农户、乡村社干部集中观摩和宣传,提高农户对新品种和脱毒种薯的直观认识,增强农户选择适宜新品种和高级别脱毒种薯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脱毒种薯全覆盖工程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六、加强督促检查,考核管理,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一是各市(州)要采取现场核查与抽查相结合、量化与定性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检查督促各县(区)、各有关单位抓好全覆盖工程工作安排部署和责任划分、技术培训和指导、种薯生产基地的审核、任务落实和核实、质量检验和市场监管、措施落实和管理等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综合评价项目完成效果,确保全面保质完成省上下达的各项任务;同时要督促各地建立和完善种薯生产、展示示范点、脱毒种薯推广(特别是一级种薯推广)等各项任务的档案资料,于3月底前审核、汇总、上报各县(区)脱毒种薯生产与推广对接结果,种薯生产基地条件、布局情况;5月底前审核、汇总、上报各县(区)种薯生产、脱毒种薯推广及示范点建设等各项任务具体落实情况等,并以此做为省上安排对各地进行综合考评的依据;10月底前汇总、上报各地全年项目完成情况总结。二是省上将在马铃薯播种结束后、盛花期、收获前、收获后等不同时期,派出工程项目落实工作小组,深入各地不定期地检查种薯生产与推广对接,审核对接结果和原种生产任务;督促落实一、二级种薯生产、脱毒种薯推广、新品种展示示范等任务;监督指导各地组织开展种薯标签认证、质量检验和检测、强化种薯市场监管,规范种薯生产、包装、标签标识和贮藏管理;适时派出专家技术指导小组敦促落实节技术指导、开展任务完成及成效的考核和综合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今年以奖代补资金下达和省政府“三农”工作中该项内容考核的主要依据。
 
  附表1、2014年全省马铃薯脱毒种薯全覆盖工程安排表
 
  附表2、全省具有马铃薯原种生产资质的企业名单
 
  附表3、原种生产企业对接情况表
 
  附表4、原种生产县(区)对接情况表[   附件下载]
 
  甘肃省农牧厅
 
  2014年3月3日


 
地区: 甘肃
标签: 马铃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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