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弘扬辽宁饮食文化、打造辽菜品牌理念为统揽,以促进餐饮品质升级、激活消费潜力为重点,大力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辽菜品牌推广工程,积极推进辽宁餐饮消费升级,依据《辽宁省关于促进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推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要求,省商务厅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省开展“振兴辽菜 品质消费”推广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实施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辽菜品牌推广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在当前受疫情影响餐饮消费不足、餐饮企业生存困难情况下,大力推动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实施辽菜品牌推广工程、开展特色餐饮推广、促进餐饮品质升级、激活消费潜力的重要途径。
二、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有序分工,以各部门的本职工作内容为切入点,共同打造本地特色餐饮品牌,促进大众消费强力复苏。各地推荐项目由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共同行文向省厅(局)报送。
三、细化方案,抓好举措落实
各地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下发方案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细化每项活动落实举措、丰富活动内容;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餐饮龙头企业作用,动员餐饮企业积极参与辽菜品牌促消费活动。要充分利用本地美团、饿了网、银联支付等第三方平台优势,加强对接合作,灵活运用多种手段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各地要将组织(形式不限)餐饮企业参与消费回馈活动情况(包括企业名单)报省厅(局)。
四、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发挥电视、网络、报纸、抖音等各种媒体作用,提升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着力提升消费者参与度,切实推动辽菜品牌建设,真正有效激发消费潜力。
省商务厅联系人:李庆勇 电话:024-86891500
手机:15541549319 邮箱:lqy2020@163.com
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洪达文 电话:024-96315-1-2903
手机:13940487722 邮箱:104523407@qq.com
附件:1.关于开展辽菜品牌推广活动的工作方案
2.辽菜品牌评选活动细则
辽宁省商务厅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8日
附件:
关于开展辽菜品牌推广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大力弘扬辽宁饮食文化,进一步打造辽菜品牌,引领辽宁餐饮业健康发展,助力辽宁餐饮业在新冠疫情后迅速恢复正常经营,促进消费回补和提振消费信心,省商务厅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2020年在全省开展“振兴辽菜 品质消费”推广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辽宁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以“弘扬辽菜文化、打造辽菜品牌、提升辽菜品质”为主线,树立特色是发展之魂、品牌是发展之旗、创新是发展之源、品质是发展之基的理念,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社团协调”的原则,着力提升辽菜品牌,培育餐饮龙头企业和特色餐饮,推举辽菜烹饪大师,强化餐饮行业管理和质量提升,逐步形成各类业态互为补充、各种菜系相互融合、城乡餐饮互促共进的新格局,为辽菜立足全省走向国内外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商务厅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办单位:各市商务局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单位:辽宁省消费者协会
辽宁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辽宁省饭店餐饮协会
辽宁省食品安全协会
支持单位:美团集团
饿了么
辽宁银联
新华社辽宁经济研究中心
三、活动主题
振兴辽菜 品质消费
四、活动时间
2020年7月~9月
五、活动内容
1.开展辽菜品牌评选和表彰活动。
各市评选和推荐本地区的特色食材、当地名宴、名菜、特色小吃、餐饮名店;全省评选 “辽菜名宴”、“辽菜(百道)名菜”、“辽菜特色小吃”、“辽菜(百家)餐饮名店”、“辽宁(百名)名厨” 和“辽菜特色食材”。
2.开展多种形式的餐饮促消费活动。
(1)开展“我心目中的辽菜”网上投票活动。在美团集团等第三方平台开展辽宁名菜、辽菜餐饮名店等网上投票。参与投票将由美团集团等第三方平台提供消费卷的奖励。
(2)开展“百家名店百道名菜百姓免费尝”活动。组织我省被评选上的百家餐饮企业,开展消费者抽奖品尝活动,每家企业提供100份以上特色主菜免费吃活动。
(3)开展“千家餐饮企业千万回馈”活动。组织1000家餐饮企业开展回馈活动,提供价值千元以上的免费吃抽奖活动。
3.举办辽菜及特色食材展览会、辽菜高峰论坛、消费者品鉴大会、辽菜厨师擂台赛等活动。
(1)9月份,举办“辽菜经典”颁奖暨辽菜高峰论坛活动。
(2)9月份,组织辽菜及特色食材展览会暨辽菜厨师擂台赛。
(3)组织开展消费者品鉴大会。
4. 加强辽菜宣传推广活动。
(1)印制《中国辽菜大典》(2020年版)
(2)与新华社等媒体合作拍摄《辽菜记忆》视频。
附件2:
辽菜品牌评选活动细则
一、评选范围
评选项目为以辽菜菜肴、面点生产、加工、经营为主体业务的餐饮、加工企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辽菜特色食材”为辽宁省境内辽菜种养植企业、基地和食材;
二、评选流程
1.7月末前,各市商务局按照相关条件组织开展本地区的评选活动,并于8月3日前向省商务厅推荐参加全省“辽菜名宴”、“辽菜(百道)名菜”、“辽宁特色小吃”、“辽菜(百家)餐饮名店”、“辽宁(百名)名厨”评选名单;省食品安全协会负责组织推荐“辽菜特色食材”名单。
2.8月末前,由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辽菜专家评审和消费者投票相结合方式评选工作(其中消费者投票占70%,专家评审占30%),必要时结合实地考察的方式对申报项目予以审核,确定入选名单。
3.9月初,在省商务厅网站、省市场监管局网站、辽宁食品安全网及省内相关媒体上对入选企业、单位、品牌、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4.9月中旬,组织召开首届辽菜博览会进行发布和表彰活动。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格。
2.有3年以上经营历史,遵纪守法,近3年无任何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失信行为。
3.有独具特色的辽菜相关产品和服务内容,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服务实力和完备条件、设施,生产、经营、服务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和标准。
4.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二)辽菜餐饮名店评选条件
1.具有完备的执业手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正式营业运行满10年以上,年营业额在150万元以上,且近三年处于盈利状态,没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无不良记录。
2.具有鲜明特色、有较大社会经济影响和较高社会声誉、并以经营辽菜为主的企业和单位。
3.传承、弘扬辽菜文化,经营特色鲜明,引领并满足人们不断提高的饮食需求,对推动辽菜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享有很高社会声誉的餐饮企业、单位。入选商务部、省政府、地市政府认定的“老字号”和绿色餐饮企业优先。
由省饭店餐饮协会、省烹饪餐饮协会、省食品安全协会负责组织。
(三)辽宁名厨评选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上,从事本专业15年以上。
2、取得中级师以上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获得过辽宁烹饪名师满1年以上);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组织开拓能力。
3、具有较高的烹饪理论水平和精湛的辽菜烹饪技艺;并为辽菜文化形成、推广、传承、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烹饪从业(突出目前仍在一线岗位工作)的人员。
4、在省级烹饪比赛中获奖或担任评委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有公认的特色菜品。
由省烹饪餐饮协会、省饭店餐饮协会负责组织。
(四)辽菜名宴评选条件(同时推荐餐饮服务单位)
1、名菜美点具有鲜明辽域特色。在本地域(市籍)范围内,由有悠久历史传承至今,并由有广泛认知度和较高知名度的地域代表性的菜肴组成的宴席。
2、宴席主题彰显辽域饮馔风情。名宴应有文化主题内涵、有历史演变典故,同时具有消费市场和良好社会声誉。
3、烹制工艺展现辽菜独特厨艺。名宴菜单应包括冷菜、热菜、面点和汤品,名宴菜品具有独特制作技艺,营养丰富、选用本地域特色食材(不含国家禁止销售的野生保护动植物)、调味料,对该地域菜系文化的传承和推广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省烹饪餐饮协会负责组织。
(五)辽菜名菜、辽宁特色小吃评选条件(同时推荐餐饮服务单位)
(1)辽菜名菜
1、在本地域(市籍)范围内,具有悠久历史持续传承至今,有历史演变典故,菜品创立并已连续经营15年以上,得到消费者广泛认同和欢迎的地域代表性的菜肴。
2、地域代表名菜是指具有独特制作技艺,味型鲜明、营养丰富,在“质、色、香、味、形、皿”六大方面呈现出浓郁地方特色的荤素热菜。
3、选用本地域特色食材(不含国家禁止销售的野生保护动植物)、调味料、对该地域经济发展和食材推广发挥了重要作用。
4、已列入国家、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或被各地烹饪(餐饮、饮食)行业协会评为“地方名菜”的优先入选。
(2)辽宁特色小吃
1、使用辽菜食材或传统工艺制作。
2、突出代表辽菜菜点的色、香、味、形、质、材、器特色。
3、具有鲜明的辽宁地域和历史文化特点。
4、具有消费市场和良好社会声誉。
由省消费者协会、省烹饪餐饮协会、省饭店餐饮协会负责组织。
(六)辽菜特色食材评选条件(同时推荐食材基地)
1.科学种养、口感美味、安全健康营养。
2.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当年内未出现抽检不合格情况。
3.有较好的地方特色和较高的知名度。
4.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省著名商标和国家驰名商标认定的产品优先入选。
5.“辽菜特色食材”评选品种限定蔬菜类和水产品类。
由省食品安全协会、省烹饪餐饮协会负责组织。
四、申报资料
1.辽菜品牌评选申报表。
2.参选辽菜品牌基本情况简介及具有标志性的照片。
3.能充分满足辽菜品牌评选条件的详实资料。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由政府部门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具体承办运作,企业或个人自愿参与。
2.省商务厅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制定评选规则,通过辽宁商务网、省市场监管局网、辽宁食品安全网面向社会公布,并组织行业协会、专家、媒体公正、公开、公平进行辽菜评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收取参评单位和人员任何费用。
3.各级商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辽菜“一县一品”规划和地方辽菜特色,积极组织辽菜品牌评选申报工作,加强地方特色辽菜宣传推广。
4.为提高消费者参与程度,宣传推广餐饮企业,将适当采用企业赞助,消费者参与有奖等市场化方式运作。
辽菜名菜(辽宁特色小吃)申报表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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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部门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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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部门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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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席菜单
| 格式基本要求:菜点命名规范,菜品布局合理,菜单整齐美规。 内容基本要求:宴席主题突出、特色风味鲜明、菜品组配协调、创新理念明晰、规格档次适中、膳食营养平衡。 | ||||
宴席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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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菜宴席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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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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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部门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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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菜特色食材申报表
申报单位:分类(请在括号内划勾选择):( )蔬菜类 ( )水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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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国有; □ 民营;□ 外资及港澳台企业;□ 合资企业;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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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描述及生产经营情况(可另附页或视频片) | |||
申报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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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市场监管局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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