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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培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农函〔2020〕195号)

   2020-03-12 239
核心提示: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厅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强监管推进会议及《农业农村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厅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强监管推进会议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办质〔2020〕3号)精神,切实做好2020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培育工作,我厅制定了《2020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培育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11日
 
    2020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培育工作要点
 
    2020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培育工作,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10+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坚持“标本兼制(治)、创培兼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农业品牌培育创建力度,为保供给、保质量、促增收、助奔康提供坚强保障。
 
    一、抓“制标”,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
 
    (一)构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围绕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加快制定一批农业绿色生产、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清理落后、不满足生产需要的标准。成立四川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40项。
 
    (二)开展对标达标提质行动。加大标准应用和推广力度,开展标准使用促进生产发展现场培训,有力推动标准“落地”。开展标准进村入户活动,推动新型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加快建设现代经作产业标准化基地、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持续推进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试点,加快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稳步推进良好农业规范认证。
 
    二、抓“治本”,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三)提升监管检测能力。依托村两委推动落实村级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全覆盖,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继续推进乡镇监管标准化服务站建设,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确保乡镇监管有岗、有职、有责、有人,开展乡镇监管服务站星级评定。加快市县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年底前项目竣工验收率达100%,继续推动基层农产品质检机构加快通过“双认证”,力争2020年通过“双认证”的市县农产品质检机构达到146家,比2019年增加29家,占比达到80%。强化获证质检机构证后监管,切实开展能力验证、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定期开展农产品质检机构统计调查,及时掌握质检体系管理运行情况和年度变化情况,针对性加强培训指导、技能鉴定和服务。
 
    (四)强化风险监测评估。发挥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检机构作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力度,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和覆盖面,制定下达2020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方案,定量监测样品量不少于3万批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灵活机动调整监测方式,由各地就近组织开展抽样,确保监测不断档。组织乡镇开展快检筛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延伸和补充。建立健全重点风险产品名录,做好监测结果会商分析和通报约谈,严防风险隐患。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违禁物质等已知风险深入评价危害程度和产生原因,研究制定管控措施。对生物毒素等潜在风险及时开展排查,提出预警建议,增强风险预警能力。
 
    (五)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修订《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实施全天候舆情监测,实时分析研判舆情状况,编发舆情信息,对重点舆情快速反应、持续跟踪、积极应对。对问题多发环节和重点品种,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六)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印发《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兽药、饲料中非法添加禁用药物、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假冒等行为,努力保障农资市场秩序稳定、产品质量可靠。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启动“利剑”行动,重点整治蔬菜、畜禽、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
 
    (七)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双随机”制度,综合运用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范围覆盖大中小生产经营主体,抽查内容突出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坚持“四直两不”,加大对重点监控对象和产品抽查频次,扩大监测参数,实施精准打击。推进监管、检测、执法工作“三同步”,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
 
    (八)强化执法办案。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机制。强化检打联动,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发布一批典型案件。
 
    (九)逗硬绩效考核。统筹运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质量工作考核、“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考核内容,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抓“创建”,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典范
 
    (十)继续深化“两个创建”。修订省级监管示范县考核办法,优化创建标准,巩固提升创建成果,防止创建“松劲”,对第一批、第五批30个省级监管示范县开展资格复审。深入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探索建立市县长答辩制。对已获得命名的县市开展动态核查和跟踪评价,不达标的报请撤销称号。组织实施国家农安县“响亮行动”,统一视觉形象标识,在关键位置设置宣传标牌,提高国家农安县的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加强国家农安县与国家级贫困县结对帮扶,带动提升贫困地区监管能力和水平,助力脱贫攻坚。
 
    (十一)全力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贯彻落实《四川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分级分层开展宣贯指导培训,推动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和自我承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合格证制度的积极作用,鼓励“菜篮子”产品随车附带合格证上市。加强监督管理,对虚假开证、冒名开证等行为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对证物不符、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组织开展合格证试行督导,召开合格证试行暨追溯工作现场会,组织合格证推行观摩交流,推广一批典型经验做法。
 
    (十二)强化质量追溯推广应用。加快国家(省级)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力争年底入驻主体数量达到10000家。落实追溯“四挂钩”要求,率先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探索推广“合格证+追溯码”模式。在20个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支持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激发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性,树立一批追溯示范标杆企业。
 
    (十三)实施“两个名单”管理。制定印发《四川省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认真执行“两个名单”制度规定,对列入“两个名单”管理的生产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年底前建立率实现100%。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文化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责任,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四、抓“培牌”,提升“川字号”农产品知名度
 
    (十四)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全省“三品一标”农产品数量累计达到5600个。建设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核心保护区9个,持续推进全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打造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助推乡村产业振兴、脱贫攻坚的样板。
 
    (十五)加大品牌培育推广力度。实施“川字号”农产品品牌创建行动,省级重点培育优秀区域公用品牌10个、优质农产品品牌15个,新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10个。创新农产品品牌推广营销方式,依托线上线下各类展示展销平台,加强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坚持品牌引领脱贫奔康,保持增强我省特色,继续开展市(州)长品牌推介活动,将该活动延伸到县、到贫困地区,举办贫困地区县(区)长品牌农产品推介专场。鼓励建设品牌农产品专柜、放心店,多渠道提高“川字号”农产品品牌知名度、美誉度。


 
地区: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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