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司发〔2019〕14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对2019年4月1日以前(含组建前原省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物价局)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共计清理规范性文件172件。其中,保留128件、废止39件、修改5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3)。对于公布修改的文件,请省局相关处室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修改工作。逾期未修改的,视为废止。
省局法规处联系人:那笑语,联系电话:0451-87979690。
附件:
1.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
2.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目录
3.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