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2020—203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
天津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2020—20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