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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6-18 341
核心提示: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6月17日


    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筑府办函〔2020〕41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着力抓好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健康扶贫信息公开


    1.围绕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公开,及时公开我市相关政策,推进“两不愁三保障”及党建扶贫相关信息公开,县域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家庭医生签约等相关健康扶贫政策向广大群众进行公示。(牵头处室:基层卫生健康处、机关党办)


    2.继续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将健康扶贫政策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村医业务的培训内容,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牵头处室:基层卫生健康处、科教处)


    (二)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共医疗卫生的知情权


    3.在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重大疾病防控动态,及时公布全市免疫规划接种有关政策及相关知识,及时公布全市法定传染病疫情情况和防控工作动态,及时按照权限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处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牵头处室:疾控处、卫生应急处)


    4.加强新闻宣传,围绕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健康教育及防控、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等,通过在国家、省、市主要媒体、重点网站刊登信息,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有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面向社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开展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牵头处室:宣传处,责任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


    (三)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工作


    5.开展健康贵阳行动,举办健康大讲堂和健康巡讲,设计制作权威科普信息传播材料。积极与市级各大媒体开办健康贵阳专栏,与贵阳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办好健康栏目。(牵头处室:宣传处,责任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


    (四)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卫生监督


    6.提高监督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监督信息利用,根据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监督数据信息,加强对数据信息的挖掘与分析利用,及时掌握信息,提升科学分析研判能力。提高信息化技术在监督中的应用,以生活饮用水、重点公共场所为主,探索在线监测技术的应用,为及时预警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依据。(牵头处室:监督处)


    二、推进卫生健康政务阳光透明


    7.全面推进决策信息公开。年内健全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明确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的范围、程序、方式及有关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涉及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部门会议,要通过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


    8.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和监察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牵头处室:监督处,责任处室、单位:市卫生监督局、政策法规处、医政医管处、中医药管理处、妇幼健康处、基层卫生健康处、人事处、疾控处)


    9.加强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开设建议提案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动态进展,方便公众查阅。进一步推动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复文,都要在建议提案信息公开专栏全文公开。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解读回应和舆论引导,对于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的复文,可同步配发解读材料,便于公众理解。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公开后,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牵头处室:综合处,责任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


    三、推进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参与水平


    10.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聚焦中心工作开展解读,加大对决战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解读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深入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进一步增强政策解读的时效性,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原则上应同步发布,确有必要对解读材料进行完善的,最晚应在政策文件正式印发后的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把好公文收发关口,对未按规定同步报送解读材料的发文申请,严格实行退文处理。(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


    11.加大政务舆情回应力度。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构建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卫生健康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要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做好医疗卫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更加注重政务舆情回应的时效性,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处室、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对市网信办要求作出回应的政务舆情,应及时予以回应,并向市人民政府网站提供回应材料,扩大回应的传播效果。(牵头处室:宣传处,责任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12.强化局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对照全市政府门户网站评估指标,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调整优化栏目设置,确保纳入标准规范清单中的事项都有响应栏目进行公开。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切实解决好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不准确、资源不共享、互动不回应、服务不实用等突出问题。(牵头处室:规划信息处,责任处室:各处室)


    13.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牵头处室:宣传处,责任处室:规划信息处、综合处)


    五、推进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4.编制政务公开标准规范。2020年6月20日前,局机关依据局“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对照《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和对应省卫生健康局标准规范清单,编制市卫生健康局标准规范清单,做到内容完善、指向精准、责任明晰,并将清单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收公众监督。(牵头处室:综合处,责任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


    15.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牵头处室:综合处,责任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


    16.落实惠民信息公开及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的数据保障,及时公开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牵头处室:财务处,责任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


    17.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牵头处室:规划信息处,责任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


    18.促进公共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的标准化公开。2020年9月底前,市卫生健康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主管的公共事业单位建立标准规范清单,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不断提高公开水平。部门网站要开设专门栏目,集中公开本地区和本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方便公众获取。(牵头处室:医政医管处,责任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


    六、强化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本通知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提出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经部门办公会议审定后,在本单位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报市卫生健康局综合处备案。


    (二)强化教育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围绕贯彻落实新条例、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局属各单位年内至少举办1次针对本行业本部门政务公开专职人员的专题培训。


    (三)抓好跟踪落实。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要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2016年以来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文件开展“回头看”,对相关政策文件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及时补漏。市政府办公厅从6月份起,将采取按月抽查和季度测评的方式,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地区: 贵州 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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