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门市涉及机构改革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门市财政局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现决定:
对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6日起施行。
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门市财政局
2020年1月16日
附件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江门市质监局江门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服务业类)企业奖励办法的通知 | 江质监通〔2018〕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