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6月中旬云南省进入雨季以来,在降水总体偏少的背景下,呈现出局地强降水突发多发的情况。部分州(市)强降水突出,引发较重的山洪地质灾害,鲜菜等农产品生产流通受到影响,价格明显上涨,一定程度加大了居民生活负担。为贯彻2020年7月6日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汛期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调控,保障粮油肉菜等农产品价格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价格监测制度,安排专人深入农贸市场、超市、生产企业和物流企业及时了解掌握当地猪肉、蔬菜等重要商品的供应和价格情况,按时报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周报表》。加强分析研判,一旦发现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迅速提示预警。遭遇强降雨的州、市,可以以群众生活必需品和救灾物品为重点,对监测品种进行适当调整,增加价格监测频次,确保第一时间掌握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动态,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价格调控监测处)。
二、保障重要商品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抓好猪肉、蔬菜等农产品稳定生产工作,加强货源调运和储备调节,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价格不出现大幅度上涨。必要时可商请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市场专项检查,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和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三、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认真执行物价上涨与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条件时要及时启动,向困难群众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汛期困难群众生活基本稳定。
四、合理引导预期
当前云南省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经济企稳回升势头进一步巩固,保障粮油肉菜等重要商品供应和价格稳定具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及时发布猪肉、蔬菜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信息,正确解读汛情变化对重要商品价格的影响,积极宣传政府在保供稳价、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稳定市场和群众心理预期。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