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省核工业地质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和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近期省工信厅先后下发《关于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组织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和食品生产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调度安排等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全省民爆行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工信厅、省政府国资委《关于促进工业企业防疫情保运行促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就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作出一系列安排。现就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处理好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的关系,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各类企业健全完善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一体化管控体系,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有序。
二、落实责任
(一)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复工复产阶段,企业生产各环节安全风险普遍增加,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各级工信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艰巨任务,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将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加强本行业领域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摸清抓准重大风险、薄弱环节、关键要害,毫不放松地抓好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按照《全省工信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有关要求, 坚持抓早抓小,做细做实安全监管。
(二)坚决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企一策”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坚决贯彻落实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六个一律”管控措施,狠抓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整合企业内部现有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和管理责任,整合安保、后勤、物业等方面力量明确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把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员工安全复工、生产经营有序。
(三)突出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一是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督促企业对生产装置、管道、阀门、仪器等生产设备,以及通风除尘、应急报警、防爆装置等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处于完好适用状态。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实行闭环管理。二是电力设施保护与供电安全工作。督促供电部门及时开展辖区内电力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掌握、协调、解决电力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有效防范和化解电力用户特别是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环节重大风险。三是核工业地质工作。全面排查基础设施、作业环境、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的落实情况。
(四)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督促复工复产的企业认真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岗前再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员工排查隐患、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能力,对员工因近期住宅区封闭管理可能带来的负面情绪,要加以正确引导,减少因人为误操作和“三违”现象而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疾病传染。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日常监管。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复工复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治理和突出问题整改。要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对安全风险较小的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六个一律”措施基础上即可开工,对高危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监管,要严格执行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严防简单化、“一刀切”。
(二)强化指导服务。坚持“监管与服务、监管与指导”两个结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动上门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各级工信部门和相关企业之间要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明确联络员,保证24小时信息通畅,遇有重大问题迅速反映、及时处置。
请各单位立即将本文件传达到辖区内相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