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意见》(吉发[2016]20号)、《吉林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吉软环境组[2020]3号)要求,制定《吉林省商务厅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2021)》,现印发执行。
附件: 《吉林省商务厅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2021)》
(联络员:蔡晓宇 联系电话:85664553)
吉林省商务厅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