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安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规范合法、必要、适当执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制定了《自治区应急管理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现正式印发,请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中严格执行。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0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自治区应急管理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