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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062号(农业水利类358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粮食市场购与销的提案

   2020-11-06 692
核心提示:您提出的《关于粮食市场购与销的提案》收悉。结合发展改革委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一、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历程新中国成立以
    您提出的《关于粮食市场购与销的提案》收悉。结合发展改革委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不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建国初期实行粮食统购统销,随着形势发展变化,逐步缩小统购统销范围、理顺购销价格、扩大市场调节比重、完善中央和地方权责、建立国家储备。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粮食流通体制进一步调整。到上世纪90 年代后期,粮食供需实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同时粮食库存充裕、调控能力增强、市场价格稳定,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条件已基本成熟。2004 年起,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同时在主产区对主要粮食品种实行政策性收购,适时调整收购价格水平,保障粮食市场平稳运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提出了“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确立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各地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粮食生产和流通工作,粮食产量稳步增长,粮食储备能力显着增强,实现了由“吃不饱”到“吃得饱”,并且“吃得好”的历史性转变。
 
    二、持续抓好粮食流通工作
 
    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深入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依法履职尽责,着力抓好粮食流通各项工作。
 
    (一)抓好粮食收购。为理顺国内粮食流通,国家有关部门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化导向,深入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2014 年以来,相继取消了大豆、油菜籽、玉米临时收储政策,逐步完善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合理调整价格水平,完善优化收购预案,并扎实开展粮食收购。一方面,大力抓好市场化收购。督促各地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采取针对性措施引导市场主体入市收购,推动形成主体多元、渠道多样、优粮优价的市场化收购新格局。从2017 年起,财政部和我局还启动实施了优质粮食工程,引导种植结构优化调整,增加优质粮食供给。另一方面,持续做好政策性收购。压实中储粮集团公司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预案规定,合理布设收购网点,严格执行质价标准,切实发挥好政策托底作用,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二)管好粮食储备。政府粮食储备是国家粮食宏观调控和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粮食储备能力建设,管好用好储备粮,这是保百姓饭碗的粮食。1990 年国务院明确建立专项粮食储备制度,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本地区的粮食储备。在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政府的不懈努力下,包括中央储备和地方储备在内的政府粮食储备体系建成并逐步健全完善,规模不断充实,布局结构持续调整优化,管理制度日趋健全,在应急救灾、保供稳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粮食市场形势深刻变化,进一步强化粮食储备管理,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切实提升粮食储备服务宏观调控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去年5 月,中央深改委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对新形势下粮食储备管理作出全面部署,强调要科学确定粮食储备功能和规模,改革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健全粮食储备运行机制,强化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督,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正在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强化粮食监管。一方面,加强粮食质量监管。积极推进粮食及其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或修订,建立符合高质量发展需要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突出重点品种和区域,改进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按照“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要求,健全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网络。一是在生产和库存环节把好监测预警关,增加监测的样本量、覆盖面和针对性,及时掌握粮食质量情况;二是在流通环节把好粮食质量检验关,严格执行粮食质量检验制度,严防质量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另一方面,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部门行政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改革完善国家储备监管体制,强化中央储备粮行政监管。同时,加强粮食市场执法检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强跨区域交叉执法检查、专项检查和突击抽查。2019 年,组织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查清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排查问题隐患,切实守住管好“天下粮仓”。不断完善政府储备承储企业和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建立12325 粮食监管热线,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同时,推进粮食立法工作。全力推进《粮食安全保障法》立法,大力推进《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加快推动粮食储备等法规制度建设,实现粮食安全保障从政策治理向法治治理的根本转变。
 
    下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底线思维,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进一步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深化改革转型发展,防范风险,筑牢底板,切实提高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衷心感谢您对粮食和储备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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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农业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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