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市州、县(市、区)畜牧兽医局(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有关高校、科研单位: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高级别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9〕3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2019年湖北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2019年5月27日
附件: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9年湖北省高级别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