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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 (苏农牧〔2019〕42号)

   2020-01-08 217
核心提示: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决策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生猪生产恢复发展。自9月以来,全省生猪生产出现拐点,呈现止跌企稳回升态势,10月开始生猪和能繁母猪存栏均呈现正增长。但由于近年来产能下降较多,特别是生猪养殖对地方没有税收贡献、只有防疫压力和环保压力,因此基层增养、扩养积极性依然不高,一些地方依然存在重视不够、行动不快、力度不大、恢复生产成效不明显等突出问题,对照中央最新要求,明年达到常年饲养量的80%、后年达到常年饲养量的目标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为深入贯彻全国畜牧业工作会议和南方9省区生产调度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更快更实地推动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保障市场供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当前生猪生产恢复向好因素增多,但仍然面临严峻形势,尤其是目前已进入传统猪肉消费旺季,猪肉保供压力加剧。各地要充分认识抓好生猪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生猪稳产保供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工作的重大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打赢生猪稳产保供攻坚战,确保高质量完成稳产保供目标任务。尚未出台稳产保供政策意见的设区市要推动政府立即出台,细化分解目标,层层压实责任。各地要围绕确定的稳产增产目标,落实举措,拿出真招,全面促进生猪生产恢复发展。苏北、苏中主产区要促进现有产能尽快恢复,加快新改扩建基地投产增产。苏南主销区要立足本地增养扩能,加快新建一批域内生猪保供基地,提升猪肉自给率水平,同时加大与省内主产区对接,合作建立养殖基地或签订产销协议,提升猪肉产品保供能力。
 
  二、加快推动生猪生产各项扶持政策落地见效。2020年非洲猪瘟防控及稳定生猪生产预拨资金近期已下达(苏财农〔2019〕94号、苏农计〔2019〕35号文件),各地要提早谋划,制定方案,重点扶持种猪场、规模猪场恢复和扩大产能,同时要统筹利用好其他相关财政支农资金,积极保障生猪生产发展、动物疫病防控等措施落实。要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明确补助对象,细化补助标准,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到场到户,尽快发挥预期效果。要主动作为,加强与同级有关部门协调沟通,落实好财政、金融信贷、养殖用地等支持政策,帮助生猪养殖场户解决“贷款难”、“用地难”等问题。继续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禁养区的规范管理,杜绝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养猪业发展行为。各地要多渠道、多方位宣传解读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用足用好各项政策,提振养殖信心。
 
  三、进一步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规模猪场是生猪增养扩养的主力军,各地要大力发展生猪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养殖。支持新建和改扩建规模猪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聚焦饲喂繁育、疫病防控、粪污处理等各环节,提升生猪养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扩大生产能力。支持大型养殖企业通过“公司+家庭农场”、租赁兼并、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带动有条件、有能力、有意愿的养殖场户恢复生产。坚持稳产保供与环境保护并重、种养结合与畜地平衡并重,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开展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打造一批生猪绿色生产基地,推介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高质量标准化示范场。强化良繁体系建设,加强地方猪品种保护,支持种猪培育、仔猪保育、商品猪饲养等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发展,强化种公猪站、种猪扩繁场建设,提高种猪繁殖效率和良种供应能力。进一步落实规模猪场指导员挂钩联系制度,主动对接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加强种猪、仔猪供需信息服务,帮助解决猪源供应问题。
 
  四、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当前正处在恢复生猪生产关键时期,也进入畜禽及其产品调运旺季,各地要严格执行现有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养殖场主体三大责任,持续抓做好全链条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一是指导养殖场(户)抓好生物安全措施落实。要监督指导养殖场(户)强化物理隔离措施,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改善消毒、隔离等设施设备,落实好引种隔离、空栏管理、清洗消毒和调运监管等各项生物安全措施。二是立即组织集中开展一次“净化环境、杀灭病原”大清洗大消毒突击周行动。严格按照国家《2019年非洲猪瘟防控秋季大消毒技术指导意见》要求,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协调组,以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为成员的专家指导组,采取领导分片负责的推进办法,迅速组织、扎实开展一次全面大清洗大消毒突击周行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消毒制度,强化监督指导,扎实落实好养殖、屠宰、运输、无害化处理场点等重点环节消毒工作。三是落实好屠宰企业非洲猪瘟自检。要督促生猪屠宰企业建立健全非洲猪瘟自检制度,严格按照“批批检、全覆盖”要求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织对2019年5月1日以来生猪屠宰企业留存样品按照不少于3%的比例进行抽检,发现检测结果不准确的,按照10%比例再行抽检,对于检测结果出现严重失真的生猪屠宰企业,一律予以关停。四是抓好举报信息的核查。认真贯彻落实《非洲猪瘟疫情有奖举报暂行办法》,鼓励群众对违反非洲猪瘟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严查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疫情的行为。各地对于辖区内的可疑疫情要认真组织核查,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早消除隐患。
 
  五、统筹抓好家禽等其它畜禽生产。充分发挥我省家禽养殖大省的优势,加快发展生产周期短、饲料转化率高的肉鸡、肉鸭和蛋鸡生产,着力增加禽肉禽蛋供给,多元化满足市场供应。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养殖场发展肉鸡笼养、肉鸭笼养、蛋鸡层叠式饲养,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养殖水平。支持家禽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基地”、“公司+农户”等经营模式,提高家禽标准化生产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加快优质肉羊扩群增量,推广高架舍饲养羊模式和全混合日粮(TMR)加工饲喂技术,推进肉羊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因地制宜发展肉兔、肉鸽、鹌鹑等特种畜禽生产,丰富市场动物蛋白消费种类。
 
  六、建立生猪恢复生产信息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为加快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落实,及时掌握各地恢复生产进度,从现在开始,建立健全全省生猪恢复生产信息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重点调度四个方面内容:一是生猪增养、复养情况,实行月统计、月通报;二是今年以来扩大产能的新建、改扩建项目用地计划与落地、项目建设计划与开工及建成投产等情况,实行半月统计、半月通报;三是国家和省出台的扶持政策落实进展,实行半月统计、半月通报;四是各地自主出台的生猪稳产保供政策及实施效果,实行不定期上报。请各设区市高度重视,组织辖区内开展信息调度,并明确专人负责,于每月8日、20日前将有关情况及表格(附件1-4),经设区市农业农村局统一汇总、审核盖章后,报我厅畜牧业处,并发送电子稿。同时,为方便工作交流,请各设区市明确一名报送联系人,于12月9日前将名单反馈我厅畜牧业处。
 
  联系人:方昳、华棣,电话:025-86263901、86263914,传真:025-86263918,邮箱:jssxmc@163.com。
 
     附件:
   1. 生猪稳产保供工作进度定期调度汇总表
 
  2. 万头以上猪场项目建设进度统计表
 
  3. 省以上财政资金扶持生猪生产情况统计表
 
  4. 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贷款贴息统计表
 
  5. 生猪恢复生产信息调度联络员回执表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2月6日


 
地区: 江苏
标签: 畜牧业 生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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